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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练习题

第一章 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

论述题 1.目前学术界在经济法产生的问题上存在哪几种不同的观点?这些不同观点之间的主要分歧是什么?由此我们可以在经济法产生这个问题上提出哪几点结论? 2.经济法的发展经历了哪几个阶段?从经济法的发展历程看,各个阶段的经济法有何不同?

参考答案

1.答:目前关于经济法产生这个问题,学术界大约有以下四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经济法是在资本主义进入垄断阶段以后才产生的。其认为经济法的产生需要一定的经济基础和学术基础,这个经济基础就是经济集中和垄断,这个学术基础就是要求有深厚的学术底蕴和良好的学术土壤,这两个基础的结合使历史选择了德国作为经济法的发源地。

第二种观点认为、近代经济法产生于19世纪末,但并不否认“市民革命以前的经济法”的存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承认,在市民革命以前,由于“看不见的手”对国民经济调控的失灵和国家之手对市场的介入,经济法已经产生,只是到了19世纪后半叶,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经济的发展,垄断的出现使自由市场产生了种种弊端,经济法才逐渐发展起来。

第三种观点认为,随着国家与法律的产生,经济法也就产生了,到了垄断资本主义阶段则发展成为一个新的法的部门。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经济法作为国家用来管理社会经济的一种法律手段是与国家和法律同时产生的,只不过当时还包含在“诸法合体”的法律之中,没有形成独立的法的部门。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随着经济法律规范的大量制定和运用以及法学理论水平的不断提高,经济法才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法律部门。

第四种观点认为,作为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的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社会。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经济法作为一个法律部门的产生和发展是客观存在的,是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当这种经济法律规范达到一定数量时,就形成了独立的法的部门,而并不需要人们提出经济法这一概念或承认经济法这一法律部门。

从以上四种不同的观点可以看出,他们之间的主要分歧在于对“经济法产生”这一概念的理解不同,这种理解上的偏差造成了其对经济法产生的时间和背景也产生了不同的观点。上述第一种、第二种观点将经济法的产生定位在经济法律的制定这一层面上,经济法的产生就是在经济领域出现了新的法律现象,这种新的法律现象就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各资本主义国家制定的一系列带有经济法色彩的法律、法规,典型代表就是德国的一系列战时经济法。上述第三种观点将经济法的产生理解为经济法部门的形成,只有当经济法律规范达到了一定数量得以形成新的法律部门时,经济法才算产生了。上述第四种观点对经济法产生的标准则低得多,他们认为经济法的产生即经济法律规范的产生,因此,尽管当经济法还包含在一个“诸法合体”的法律之中时,经济法在古代社会也就产生了。 从以上对经济法产生问题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1)经济法产生于古代社会,而不是资本主义的垄断阶段。(2)经济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包含三个方面:奴隶制生产关系的产生;奴隶制国家制定和认可了一系列经济法律规范;奴隶制国家立法者对经济法律规范产生了基本认识。(3)经济法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之法,不能视为是以垄断禁止法为核心的法。(4)经济法是经济法律规范的总称,不是经济法律的总称。(5)经济法的产生先

于经济法学的产生,而不是相反。 2.答:略。参见教材。

第二章经济法的概念

(-)名词解释题 1.经济关系 2.国家协调

(二)单项选择题 1.“经济法”这一概念最初是在( )中提出的?

A. 摩莱里的《自然法典》 B.德萨米的《公有法典》 C.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法典》 D.德国的《煤炭经济法》 2.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 )。 A.所有经济关系

B.与经济有关的社会关系

C.国家协调经济运行中发生的关系 D.市场交易关系

(三)多项选择题

1.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包括( )。

A.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B.市场管理关系

C.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D.平等市场主体间的经济关系 2.下列关于经济法的定义中不科学的有( )。 A.经济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在国家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B.经济法是调整发生在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司之间的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C.经济法是国家为了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协调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D.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法律、法规的总称

(四)简答题

简述经济法的定义及其基本含义。

(五)论述题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及其法律调整。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题

1.答:经济关系,是指通过物而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简称物质关系或物质利益关系,它与思想关系或思想意志关系共同组成整个社会关系。

2.答:国家协调,是指国家运用法律的和非法律的手段,使经济运行符合客观规律的要求,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单项选择题 1.A 2.C (三)多项选择题

1.ABC 2.ABC

(四)简答题 答:经济法是调整在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调整国家经济协调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这个定义包含以下三层含义:(1)经济法属于法的范畴,都是由法律规范组成的,都有各自特定的调整对象;(2)经济法属于国内法体系,它调整的是本国经济运行而不是国际经济运行或他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3)经济法不同于国内法体系中的其他法的部门,它调整的是经济关系,而不是政治关系、人身关系等非经济关系。经济法肩负国家协调的职能,与国内法体系中的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截然不同。

(五)论述题

答:略。参见教材和笔记。

第三章经济法的地位

(一)填空题

1.经济法的地位的含义是指经济法在中的地位。 2.经济法是一个_而_的法的部门。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哪一项属于法的体系?( )。 A.《宪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 B.宪法、民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

C.宪法学、民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

D国内法学、国际法学 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公法、私法的划分最早是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的 B.对公法和私法的概念,目前法学界已形成统一认识 C.经济法属于私法

D.经济法属于第三法域

(三)简答题

1.简述经济法在国民经济中的重大作用。

2.什么是公法、私法?简述经济法与公法、私法的关系。 3.简述经济法与民法的关系。 4.简述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四)论述题

划分法的部门的标准是什么?为什么说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

参考答案 (-)填空题

1. 法的体系 2. 独立 、重要

(二)单项选择题 1. B 2. A

(三)简答题

1.答:经济法在国民经济中的重大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2)引导、推进和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3)扩大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4)保证国民经济律续、作速、健康发展。

2.答:公法和私法的概念最初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的。关于划分公法和私法的标准目前大致有三种观点:(l)利益论,即主张以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的法为公法,以维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为私法;(2)主体论,即规定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或双方代表公共权力的法为公法,规定法律关系的主体双方均为私人的法为私法;(3)服从论,即规定国家与公民、法人之间权力服从关系的法为公法,规定公民、法人之间平等关系的法为私法。本书富有创意地提出了一种新理论——对象论,即以调整对象作为划分公法、私法的标准。即调整服从关系的法为公法,调整平等关系的法为私法。

关于经济法与公法、私法性质问题,目前学术界也存在分歧:一为公法说,二为跨法域说,三为第三法域说。本书的观点是分析经济法的公法、私法性质,应具体分析组成经济法的法律规范的调整对象与公法、私法调整对象的关系。经济法律规范是以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为调整对象的,这种经济关系属于公法所调整的服从关系。因此,经济法属于公法范畴。

3.答:民法是众多法的部门中与经济法渊源最深的法的部门之一。经济法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国家协调国民经济的能力的增强而逐渐突破民法的藩篱从民法的框架中分离和异化出来的。经济法与民法的这种紧密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1)在调整对象方面,经济法与民法各自都有特定的调整对象,但都是调整一定范围的经济关系;(2)在渊源方面,经济法与民法的渊源都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3)在独立地位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都属于国内法体系;(4)在作用方面,经济法和民法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秩序,推动改革开放和国民经济的发展,是重要的法的部门。 尽管如此,经济法还拥有不同于民法的特点:(1)调整对象不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民法调整的是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参加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2)性质不同。经济法属于公法范畴,民法属于私法范畴。(3)精神不同。经济法的精神是扶弱抑强,兼顾效率,促进国民经济协调发展,民法的精神是充分尊重意思自治,等价交换,诚实信用。(4)作用不同。经济法作为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之法,以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为主,经济法是社会本位法。民法作为体现市场调节机制之法,以维护自然人和法人的权益为主,是个人本位法。(5)调整方法不同。经济法大多带有经济政策的影子,任意性规范较少而强制性规范较多,并且开创性地采用了一些奖惩结合的鼓励性规范,在法律责任上也采用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相结合的制裁方式。民法则以任意性规范为主,较少采用强制性规范,在法律责任上也以民事责任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