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更新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的应用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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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 g、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h、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i、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 j、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2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1)业务概述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2)主要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条例第九十六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 (3)主表及附报资料

a、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b、申请报告;

c、已安置残疾职工名单及其《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d、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复印件; e、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记录;

f、向残疾人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支付的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g、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基本设施的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H、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5、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5.1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 (1)业务概述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2)主要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一条、条例第九十七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创业投资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7号) (3)主表及附报资料

a、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b、申请报告;

c、深圳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证书(复印件)及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副本);

d、关于创业投资企业投资运作情况的说明;

e、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合同或章程的复印件、实际所投资金验资报告等相关材料;

f、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职工人数、年销售(营业)额、资产总额等)说明;

g、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出具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h、审计报告;

i、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抵免所得税额

6.1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1)业务概述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2)主要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条例第一百条

《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8号) (3)主表及附报资料

a、《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b、申请报告;

c、设备供货合同、发票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d、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加速折旧

7.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1)业务概述

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

(一)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 (二)常年处于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

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税法规定的各类固定资产最低折旧年限的60%。

企业确需对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加速折旧方法的,应在取得该固定资产后一个月内,向其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2)主要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条例第九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 (3)主表及附报资料

a、《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b、固定资产的功能、预计使用年限短于《实施条例》规定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c、被替代的旧固定资产的功能、使用及处置等情况的说明; d、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拟采用的方法和折旧额的说明;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7.2购进软件加速折旧

(1)业务概述

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2)主要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3)主表及附报资料

a、《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b、申请报告;

c、 购进软件申请缩短折旧或摊销年限的理由、证明资料及有关情况的说明; d、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8、免税收入 8.1 国债利息收入 (1)业务概述

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主要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条例第八十二条 (3)主表及附报资料

a、《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b、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及取得利息的相关证明; c、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8.2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业务概述

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2)主要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条例第八十三条 (3)主表及附报资料

a、《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b、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的相关证明资料; c、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8.3 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1)业务概述

经认定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主要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条例第八十四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2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3号) (3)主表及附报资料

a、《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备案表》; b、申请报告;

c、非营利组织登记相关证明; d、免税资格认定证明和相关资料; e、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