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舱值班须知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日 文章机舱值班须知更新完毕开始阅读a2b2d2c0f121dd36a22d8210

机舱值班须知

机舱值班须知

1.

轮机长职责

轮机长在下列情况必须到机舱指挥 进出港、移泊、通过江河航道时; 机电设备发生故障并危及安全运转时; 狭窄水道、恶劣天气等特殊情况及船长命令时; 应变部署时;

值班轮机员工作有疑难,要求轮机长前往时。 轮机长在下列情况应做到:

1.2.1 出港航行命令下达后,应在机舱监督检查做好下列工作:

(1) 调整主机、副机燃油系统及轴承润滑和冷却所需油、水及其压力、温度,

整定主机负荷和转速达到正常工况(应按使用说明书或船内制定的常用数据执行)。

(2) 调整废气锅炉汽压、给水及循环水系统; (3) 调整扫气压力和温度;

(4) 调整锅炉冷凝器循环水,使真空及温度达到所需要的度数,检查废汽及

回水是否回到炉水预热器及冷凝器。

1.2.2 对燃油锅炉的油温、油压、风压和燃烧情况加以检查或调整,以便靠港

后正常使用。

2. 航行职责和交接班注意事项

2.1. 值班轮机员是轮机长的代表,贯彻执行轮机长有关机械管理的批示,

领导督促机舱所有值班人员,坚守岗位,集中精力,确保安全。

2.2. 航行值班时间规定:

大管轮:0400—0800,1600—2000 二管轮:0000—0400,1200—1600 三管轮:0800—1200,2000—2400

根据本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的规定不必配齐大管、二管、三管

的船舶,机舱值班由轮机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1/9

机舱值班须知

2.3. 值班轮机员职责

2.3.1 根据驾驶台的命令迅速准确地操纵主机,填写轮机日志和车钟记录簿。 2.3.2 按照轮机长的批示和设备说明书的规定和要求,使机电设备保持在额定

的工作参数的范围内:经常保持油水分离器和各种滤器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注意废汽锅炉工作情况是否正常。

2.3.3 维护机舱、轴弄及各种设备的清洁;按时巡回检查,仔细观察,倾听机

电设备、轴系的运转情况,并记录主机滑油、燃油、冷却水、排气温度等参数,如发现异常应立即设法排除。如不能解决,应立即报告轮机长。

2.3.4 如果主机故障必须停车进行检修,应征得驾驶台同意并立即报告轮机

长。

2.3.5 如情况危急,将造成严重机损或人身事故时,可先停车,同时报告驾驶

台和轮机长,并将详细情况记入轮机日志。

2.3.6 在恶劣天气中航行时,为防止主机飞车和超负荷而需要降低主机转速

时,应取得轮机长同意并通知驾驶台。

2.3.7 根据设备运转需要,随时进行驳油、净油、造水、充压缩空气等工作;

保持日用油、水柜有足够数量的储备。除日用油柜驳注外,移驳燃油应事先与大副联系。

2.3.8 根据甲板部通知,领导值班人员移注排灌压载水或移注油、水;供应或

停供所需的水、电、气和汽,认真遵守防污染的有关规定。

2.3.9 注意防火检查,随时清洁油污,正确处理油污破布、棉纱头等易燃物。 2.3.10 船舶发生紧急事故时,按《船舶应急须知》相关预案和应变部署表分工

积极参加抢险工作。

2.3.11 大管轮值班人员进晚餐时由三管轮值班人员下机舱替换,时间不超过半

小时。

2.3.12 执行船长、轮机长指派的其它工作。 2.4.

值班机工的职责

2.4.1 在值班轮机员的领导下,负责完成分工的工作,遵守各项值班规定和安

全操作规程。

2.4.2 经常检查主机、副机和为其服务的油、水泵等设备的运转情况,并保证

2/9

机舱值班须知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4.10 2.4.11 2.4.12 2.5.

2.5.1 (1) (2) (3) 进机前后各种油、水、气的温度和压力达到规定的数值范围。记录副机滑油、燃油、冷却水、排气温度等工作参数。发现机械故障或不正常现象,应立即报告值班轮机员并协助处理。

经常注意主机气缸油、泵、轴系和舵机的运转情况并及时补充滑油,并

注意活动部位加油。

经常检查或测量主机循环油柜、副机油底壳、气缸日用油柜、艉轴油重

力柜、活塞水柜及主、副机膨胀水柜,保持油、水位在正常高度。

管理好轻、重油分油机,注意调整油温,及时分油和补充轻、重日用柜

并保持适当油位;注意机油分油机运转情况。

调整燃油加热器的蒸汽压力,保证燃油在进入主、副机前达到规定的温度。

保持废气锅炉的正常水位和汽压,调节排气门开度,注意检查燃烧情况和炉水循环泵、给水泵的运转是否正常。

按时检查海、淡水泵及日用热水循环泵等运转是否正常;海、淡水压力柜的压力是否在正常范围内;及时调整日用热水温度和海、淡水压力;及时补充压缩空气,保持空气瓶压力正常;检查造水机的工作情况。

保持伙食冰机和空调压缩机的正常运转;注意温度、压力及油位是否正常。

移驳舱底污水,要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必须经值班轮机员同意;移注

排灌压载水必须有大副书面通知,并将执行记入轮机日志。

负责清洗副机机油、燃油系统滤器以及机舱各层地板的清洁工作。 执行值班轮机员临时布臵的工作。 值班轮机员、机工的交接班

接班轮机员和机工应提前15分钟下机舱巡回检查。在接班前,接班轮

机员至少应掌握下列情况:

轮机长有关船舶的系统和机器工作的命令和特别指示。

正在进行的对有关机器和系统的检修工作内容、参与人员及潜在危险。污水井、压载舱、污油舱、备用舱、淡水舱等液位高度以及处理方法和

特殊要求。

3/9

机舱值班须知

(4) 燃油备用舱、沉淀柜、日用柜和其它燃油贮存柜中的燃油液位高度和状

况。

(5) 有关对废弃物处理的特殊要求。 (6) 主机和副机系统的操作状况和方式。

(7) 监视和控制每台设备情况,哪些设备处于手动操作。

(8) 因恶劣天气、冰区、污染水域或浅水水域引起的潜在不利条件。 (9) 因设备故障或危及船舶安全的情况而采取的特殊操作方式。 (10) 消防设备的有效性。

2.5.2 交接班时,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如下情况: (1) 运转中的机电设备的工作情况。 (2) 曾经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结果。 (3) 需要继续完成的工作。 (4) 驾驶台的通知。 (5) 提醒下一班的注意事项。 2.6.

接班人员应对轮机日志进行检查,并核实自己所观察到的情况,两者不一致时,应查明原因。交班人员必须得到接班人员的同意才能下班。交接班人员如发生争议,应报告轮机长处理。

3. 3.1.

停泊职责和交接班 值班轮机员职责

3.1.1 督促检查轮机部值班人员,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3.1.2 保证机电设备正常运转。

3.1.3 及时供应日常工作及生活所需要的水、电、气和汽。 3.1.4 严格遵守防污染规定,防止污油水排出舷外。 3.1.5 根据大副或值班驾驶员的通知,移、注、排、灌油水。 3.1.6 装卸货期间如发生起货机故障,应组织力量抢险。 3.1.7 机电设备发生故障或值班机工有疑问时,应即到机舱处理。 3.1.8 若临时进厂修理,应检查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3.1.9 加强机舱和舵机房等部位的安全检查。晚间十点后,全面巡回检查机舱

一次。

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