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工程分析- 杭州市余杭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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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磷 CODCr NO2 HF HCl Cl2 氨气 硅烷(粉尘) 乙醇 非甲烷总烃 层压有机废气 修边粉尘 焊接烟尘 清洗废气 食堂油烟 NO2 氟化物 HCl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有组织 无组织 无组织 0.0063 4.38 18.33 0.67 0.12 0.35 0.19 1.15 0.13 0.26 0.05 1.728 0.005 2 0.1512 0.053 0.020 0 0.74 16.50 0.60 0.11 0.32 0.17 1.03 0.10 0.21 0 0.0063 3.64 1.83 0.067 0.012 0.035 0.019 管量与排放量值相同。 由1套玻璃钢酸雾净化塔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由1套硅烷燃烧洗涤塔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0.12 0.026 0.052 0.05 由1套活性炭有机废气净化器吸附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废气 修边粉尘经布袋除尘后,与层压有机废1.72714 0.00086 气、焊接烟尘一起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0 1.6 0.1285 0 0 0 0.02 7 0.1 2 15 7 130 161.12 60 221.12 0.005 0.4 0.02268 0.053 0.020 0.0016 0 0 0 0 0 0 0 0 0 0 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 硅料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 EVA膜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 填埋处置 试剂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 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 车间无组织排放 由1套活性炭有机废气净化器吸附处理后经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固体废弃物 无组织 0.0016 废活性0.02 炭 电子混7 合废料 废EVA0.1 膜 生产固废抹布 2 废 废试剂15 空容器 废包装7 材料 废水处130 理污泥 小计 161.12 生活垃生活垃60 圾 圾 合计 221.12 3 周围环境质量现状

3.1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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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表水环境质量

根据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东苕溪水质进行的监测数据分析,石油类不能达Ⅲ类水质标准,为劣V类水体。

2、地下水环境质量

根据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8日对项目所在地附近的南山头地下水水质现状进行的监测数据分析,监测结果表明该地区地下水水质现状为Ⅲ类。

3.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根据杭州市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于2011年11月08日~14日进行的监测结果分析,项目所在区域周围环境空气质量较好,SO2、NO2、TSP、氟化物监测值均能达到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的二级标准,HCl、氨也能满足相应标准要求。

3.3声环境质量现状评价

评价期间对项目拟建地本底噪声进行的监测结果分析,项目拟建地四周的昼间噪声在49.3~51.6dB,夜间噪声在43.7~45.3dB,其昼、夜间噪声值均能够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因此项目拟建地声环境质量较好。

4 环境影响评价

1、环境空气影响分析结论

环境空气影响预测结果表明,项目主要废气污染源正常排放的情况下,评价区域内,大气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均未超过相关环境标准值,不会引起周围大气环境质量明显的改变。

根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计算结果,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在厂界外无超标点。 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00米,项目边界距离最近的敏感点(项目南侧奉口村)约为550米,因此项目废气无组织排放能够满足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且环评要求今后在此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也不得新建住宅、以及食品等敏感性企业。

2、废水

水环境影响分析结果表明,该项目在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排入良渚污水处理厂,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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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妥善措施后,预计项目对区域地下水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企业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做到达标排放。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能得到妥尚的处置,加强生产过程的管理,可以做到综合利用,不对环境中排放,对周围环境不产生影响。

总之,在污染物实施总量控制及达标排放情况下,项目实施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5 污染防治对策措施

表1-5 项目实施后企业污染防治措施汇总表

内容 类 型 污染物 防治措施 1、厂区清污分流。 2、含氟废水和酸碱废水分别收集处理,生活污水单独收集处理。 项目新增一套废水处理处理装置,生产废水经分类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新增1套酸性废气处理装置,酸性废气经达标处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新增1套工艺废气处理装置,工艺废气经达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新增1套工艺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有机废气经达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修边粉尘经布袋除尘后,与层压有机废气、焊接烟尘一起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项目新增1套工艺有机废气处理装置,有机废气经达标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15米排气筒高空排放 活性炭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 EVA膜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 硅料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 试剂供应商回收再生利用 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综合利用 填埋处置 送至建筑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设消声器、减振基础,设置隔声屏障 预期治理效果 能保证废水分类处理 排放废水能达接管标准 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达标排放 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 综合利用 按要求处置 按要求处置 按要求处置 噪声达标 水污染物 废水收集 废水处理工程 酸性废气 工艺工艺废气 大气 污染物 工艺有机废气 电池片组装废气 清洗有机废气 食堂油烟 废活性炭 废EVA膜 废试剂空容器 电子混合废料 废包装材料 废抹布 废水处理污泥 生活垃圾 机械设备噪声 固体废弃物 噪 声 9

6 总量控制及公众参与

6.1总量控制

根据浙环发[2009]77号《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污染物总量削减替代区域限批等制度的通知》中的规定,建设项目需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必须削减一定比例的同类污染物排放量。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明确总量削减比例的按规划执行,没有明确的,其替代比例为:环境功能区达标较好地区可按新增量与减排量1:1比例替代;其他地区新增量与减排量的替代比例不得低于1:1.2,其中化工、医药、制革、印染、造纸等重污染行业替代比例不得低于1:1.5。

本项目建成后,企业总量控制指标目标建议值为:CODCr3.64t/a,氨氮0.48t/a、NO2 1.88t/a。本项目是新建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新增量,调剂指标量CODCr 5.46t/a 、氨氮0.72t/a、NO2 2.82t/a通过区域排污权交易平衡解决。

6.2 公众参与调查

从调查结果分析,该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大部分被调查团体和个人的赞成,无人反对。只要项目建设过程中要确保施工期、运营期“三废”特别是废气、废水等污染治理,作到达标排放,尽量减少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建设就会得到公众普遍认同。

6.3环保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令288号《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要求,本项目建设应在项目拟建当地进行公告和公示,公告和公示时间均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浙江搏路尚新能源有限公司于2011年10月27日~11月9日分别在项目涉及的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仁和街道办事处、仁和街道洛阳村和仁和街道奉口村的公示栏进行了第一次项目公告,于2011年11月17日~2011年11月30日进行了第二次环保公示,公示期均为10个工作日,并由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仁和街道办事处、仁和街道洛阳村村委会和仁和街道奉口村村委会出具了公示证明。公示(告)期间未收到不赞同本项目建设的意见。

7 环保审批原则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

本项目是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生产制造,根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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