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建设统计指标解释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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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管道长度

指报告期末从气源厂压缩机的出口或门站出口至各类用户引入管之间的全部已经通气投入使用的管道长度。不包括煤气生产厂、输配站、液化气储存站、灌瓶站、储配站、气化站、混气站、供应站等厂(站)内的管道。按不同的材质、压力级别、管径分别统计。 在用燃气表数量

指报告期末已为用户安装好并投入使用的燃气表数量。通常按结算燃气费的表进行统计。

液化石油气供应设施

指报告期末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液化石油气储存站、灌瓶站、储配站、气化站、混气站、供应站等。 储存站

指液化石油气的储存基地,主要功能是储存液化石油气,并将其输送给灌瓶站、气化站和混气站。起调节气源供气和用户用气间的不均衡性,保证连续供应的作用。 灌瓶站

指液化石油气灌瓶基地,其主要功能是进行灌瓶作业,并将其送至瓶装供应站或用户。一般也具有灌装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的功能。

储配站

指储存站和灌瓶站的统称或合并体,同时兼有储存和灌瓶两种功能。 气化站

指生产气态液化石油气的场所。气化后的液化气一般经调压后用管道供给用户。 混气站

指生产混合燃气的场所。将液化石油气气化并与空气或其他燃气进行混合,以取得一定规格的混合燃气。混合燃气一般经调压后用管道供给用户。 供应站

又称瓶装供应站或服务站,主要功能是接收由灌瓶站或储配站运来的实瓶向附近用户供应,并回收用户送回的空瓶,将空瓶运送给灌瓶站或储配站。 液化石油气灌装能力

指报告期末灌瓶厂(站)各种灌装设备 (包括机械灌装、手工灌装等)在正常运转情况下,按小时计算的灌装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能力。一般以吨为计量单位。 液化石油气管道输送能力

指报告期末液化石油气输气管道输送液态液化石油气的能力。不包括液化石油气供气管道向用户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的能力。以“吨/日”为计量单位,根据液化石油气的实际比重折算。

液化石油气运输设备拥有量

指报告期末燃气企业拥有液化石油气的专用运输设备数量,包括火车槽车、汽车槽车以及为各站点送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货运汽车等设备(分车种、车型统计)。包括自有的及租人、借人的设备。不包括已报废的及租出、借出的设备。

液化石油气运输设备能力

指报告期末燃气企业运送液化石油气的设备的运输能力。包括火车槽车、汽车槽车及运送气瓶的货车。火车槽车、汽车槽车按设计容积计算,货车按不同车种车型所装运的气瓶数折算。以“吨”为计量单位。

液化石油气钢瓶总量

指报告期末供用户使用及周转的钢瓶总量。

二、燃气供应 燃气生产总量

指报告期燃气厂生产的全部燃气量(煤制气、油制气、改制气等)。包括燃气厂生产自用量。不包括外购燃气量。

生产自用气量

指报告期燃气厂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燃气量。包括回炉燃气、压送机运行等自用燃气量,不包括燃气厂非生产用气量。 外购燃气量

指报告期城市燃气供应企业(单位)从其它厂矿企业购人的人工煤气、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数量。 燃气供应总量

指报告期燃气企业(单位)向用户供应的燃气数量。包括销售量和损失量。 燃气销售量

指报告期燃气供应企业(单位)售给各类用户的全部燃气量。包括生产用气量、家庭用气量、公共服务用气量、燃气汽车用气量和其它用气量。

生产用气量指工业用户在生产过程中作为原料或燃料所耗用的燃气数量。如果某些用户生产用气和非生产用气不易分开计算时,可根据其主要用途确定。 家庭用气量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所耗用的燃气数量。

公共服务用气量指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用气量。包括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公共设施服务、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旅馆业、餐饮业等单位的用气量。 燃气汽车用气量指报告期使用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做为燃料的燃气汽车所耗用的燃气数量。其它用气量指除生产用气量、家庭用气量、公共服务用气量和燃气汽车用气量以外的用户耗用的燃气数量。如采暖制冷和其它用气量。采暖制冷用气量是指从事采暖制冷的单位在采暖制冷过程中所耗用的燃气数量。

燃气损失量

指报告期燃气在输送过程中的全部损失量。包括漏失、计量误差及温度、压力变化等因素造成的损失。 燃气损失率

指燃气损失量与燃气供应总量的比率。 计算公式:

燃气损失量 燃气损失率=------------×100% 燃气供应总量

燃气供销差率

指报告期燃气供应量和销售量之间的差量与供应量的比率。供应总量可扣除温差、压差的校正量(按各地区规定的系数)。按不同气种分别统计。计算公式: 供应总量-销售总量 1.管输燃气供销差率=--------------------×100%

供应总量

进气量-销售量+期初库存-期末库存 2.液化石油气供销差率=------------------------------------×100% 供气量+期初库存-期末库存 液化石油气残液量

指报告期灌瓶厂从用户运回的空钢瓶中倒空回收的残液量。

平均日供气量

指燃气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平均每日的供气量。 计算公式:

报告期供应总量

平均供气量=----------------

报告期日历日数

最高(低)日供气量

指燃气企业(单位)在报告期内最高 (低)日的燃气供应量。 人均供气量

指报告期供应总量与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之比。职工不含从事第三产业的人员,有关职工人数的统计口径及其分类,以劳动工资统计为依据。

期末燃气用户数

指报告期末实际使用城市燃气的各类用户总数。包括生产、家庭、公共服务和其它用气户。户的确定,以供气管理部门对用气对象实行报装登记为依据,对不同用气性质的用气对象应分别登记。居民以一个户口本或一套住宅为一个用气户;生产及其他用户以相同用气性质的用气对象为一个用气户。如:某工厂其工业生产、职工食堂和家属宿舍都使用燃气,根据不同用气性质的用气对象应分别登记的原则,该工厂应统计为:生产用户一户;其他用户一户;该工厂家属宿舍应按实际使用燃气的家庭户数统计在家庭用户数中。

生产用户指以燃气作为生产的原料或燃料从事工业生产或其他生产的用户。不包括用于本单位烹饪煮水及日常生活的燃气用户。

家庭用户指使用燃气做为日常生活燃料的居民户。

公共服务用户指行政事业单位、部队营区、公共设施服务、社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旅馆餐饮业等为城市社会公共生活服务的燃气用户。

其它用户指除生产用户、家庭用户、公共服务和燃气汽车用户以外的用户。如以燃气作为采暖制冷设施的燃料或动力的用气户。 燃气热水器用户数

指家庭用户中已安装使用燃气热水器的用户数。 燃气采暖设备用户数

指家庭用户中已安装使用壁挂式燃气热水炉及立式燃气热水炉等燃气采暖设备的用户数。

报告期新增燃气用户数

指报告期内增加的各类燃气用户数,可按生产、家庭、公共服务、燃气汽车、其它用户分别统计。

三、燃气质量

燃气热值

指每一立方米燃气在完全燃烧时所发生的全部热量。按热量计测定的数据,根据热量纪录仪每天平均读数,再以每天燃气生产计算出当日的总热量,至报告期末按累计加权平均热量的技术标准,用低发热量标准状况下的干燃气为准。计算公式: 报告期燃气总发热量 燃气热值=-------------------

报告期燃气生产量

燃气热值合格率

指报告期燃气企业自有气源厂生产燃气的热值检测合格次数与检测总次数的比率。天然气、人工煤气和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分别按《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和《油气田液化石油气》GB9052.1或《液化石油气》GB11174的规定执行。 计算公式:

检验合格次数 燃气热值合格率=--------------×100% 检验总次数 燃气杂质含量

指气源厂出厂燃气每立方米含萘、硫化氢、氨、焦油的数量。 燃气杂质含量综合合格率

指报告期燃气企业自有气源厂生产的燃气四项杂质(萘、硫化氢、氨、焦油)含量合格的程度。利用外购气,自己承担净化处理的企业也应考核。检验方法按国家规定执行,检验标准按城市燃气质量标准的规定。

计算公式:

单项杂质检验合格次数

单项杂质检验合格率=-----------------------×100% 单项杂质检验总次数

四项指标报告期合格率之和 燃气杂质含量综合合格率=-------------------------- 4

四、能耗 耗电量

指报告期内人工煤气、天然气在储存、输送等过程中实际消耗的电量。 燃气生产综合能耗

指报告期燃气生产企业每生产单位燃气所消耗的各种能源总量。 计算公式:

各种能源总消耗量 燃气生产综合能耗=------------------ 燃气生产总量

燃气供应综合耗电

指报告期输配系统供应单位燃气平均消耗的电量。分不同气种计算。计算公式: 输配系统总耗电量 燃气供应综合耗电=----------------------- 压送总气量

压送总气量指报告期内燃气输送总量。包括二级压送气量。 液化石油气综合耗电

指从液化石油气灌瓶厂进口开始,在储存、灌装过程中平均消耗的电量。不包括用于钢瓶维修等无关的电耗。人工灌装与机械化灌装的综合电耗分别按0.7、1.35计算。 计算公式:

储灌总耗电量 液化石油气综合耗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