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相关考试资料习题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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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61、违反?水污染防止法?规定,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主体工程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直至验收合格,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162、排污费缓缴程序:排污者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7天内向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负责征收排污费的环保部门自接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做出决定,期满未做出决定的,视为同意。

163、按照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可能波及的范围。突发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有低到高,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

164、突发环境事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以及负有监管责任的单位发现环境事件后,应在1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环保主管部门报告,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紧急情况下,可以越级上报。

165、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166、应急保障分为:资金保障、装备保障、通信保障、人力资源保障、技术保障、宣传、培训与演练和应急能力评价。 167、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突发环境事件主要分为三类: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生物物种安全环境事件、辐射环境污染事件。

168、当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后,环保部门应立即组织对污染源和周围水、气等环境的监测工作,为应急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69、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的事故责任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消除或减轻污染危害。 170、一旦发生环境污染事件,事故责任方可以通过拨打12369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也可以通过拨打110、119公共举报电话,网络、传真等形式向有关部门报告。

171、造成水污染的单位,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失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172、环境监察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的环境调控手段。

173、环境污染源执法监察,可由人大或环委会牵头,以环境监察队伍为主,组织公安、法院、交通、工商、城管等执法单位进行联合执法,解决权限不清的环境污染问题。

174、污染源现场监察时取得的证据需经污染源单位有关人员签字即可作为证据生效。 17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所属环境监察机构组织征收排污费。 176、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整治是强制性的,包括立标管理。

17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178、上级机关若认为交予下级环保部门办理的环境信访事项处理不当的,可以要求办理机关重新办理。

179、监测工业废水中一类污染物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布点采样,二类污染物应在排污单位排放口布点采样。 180、目前广泛采用的危险废物处理处臵方法有焚烧、热解、安全填埋、固化、萃取、辐射、深井灌注等七种。 181、在污染源监察时,了解企业所选用的先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是环境监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182、对以填埋方式处臵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危险废物排污费征收标准为每次每吨1000元。

183、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184、环境敏感区是指:需特殊保护地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社会关注区。

185、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应遵循“三便一明”原则:便于采样、便于计量监测、便于日常监督管理、设立明显标志。 186、某厂位于工业区,其厂界噪声执行标准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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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7、计算废水排污费时,对同一个排污口中COD、BOD、TOC三种因子中,只能按最高污染当量数的一种计征。

188、举报件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并应告知举报人延长理由。

189、“12369”环保举报热线工作程序包括受理、转办、催办、反馈、退办、督办、回访。 三、判断题

190、制作?调查笔录?时如出现更改的内容,应该由调查人签名或押印予以确认,否则更改无效。(×) 191、在一个行政案件中,只能制作一个?现场检查笔录?执法文书。(×)

192、办案中进行调查时其调查人员应为两人以上持有行政执法证件人员,否则?调查笔录?无效。(√) 193、?责令整改通知书?具有法律意义和执行效力,也具有强制执行力。(×)

194、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对罚没款及物品的数额应一律用大写写明数额。(√)

195、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时,行政部门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应当记录在案。被告知人可以在被告知的当场,进行陈述、申辩;也可以事后以书面形式进行陈述、申辩。被告知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可以当场表明态度,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196、?调查笔录?中的被调查人是指调查活动的具体对象。可以是法人代表,可以是被调查的法人企业的工作人员,也可以是与被调查人无任何关系的其他人员。(√)

197、?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后,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经当事人申请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减免部分罚款。(×) 198、排污者应当自接到?排污费缴纳通知单?之日起10日内,到指定的商业银行缴纳排污费。(×) 199、实施排污费征收稽查,追缴排污费,不受追溯时限限制。(√)

200、排污者自接到?排污核定通知书?之日起7日内,可以向发出通知的环境监察机构申请复核;环境监察机构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之日起7日内,做出复核决定。(×)

201、环境监察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202、上级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环境污染纠纷交下级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203、如果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得再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204、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规定,不按照排污许可证或者临时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的,由颁发许可证的环境保护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

205、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通过检查发现或者接到举报、控告、移送的环境违法行为,应予审查,并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06、环保部门对环境污染纠纷的处理具有强制性。(×)

207、行政复议申请时间一般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30日内。(×) 208、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可以同时进行。(×)

209、已经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的规划所包含的具体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以简化。(∨) 210、邮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送达时间是以挂号回执上注明日期为送达日期。(∨)

211、对每一废气排放口征收排污费的污染物种类数,以污染物排放量从多到少的顺序,最多不超过3项。(×) 212、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可以是一个单位。(×) 213、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4个月内作出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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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上级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可以把自己管辖的环境污染纠纷交下级环境行政执法机关处理。(√)

215、当事人对环保执法部门的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在诉讼过程中,环保执法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16、农民不听企业劝阻和制止,强行将企业排放的废水引入农田灌溉而造成损害,企业不承担污染赔偿责任。(√) 217、环境监察机构可以再委托其下级环境监察机构实施行政处罚。(×) 218、环境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219、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应。(√)

220、环保部门可以为建设单位指定对其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 四、案例题

221、某化工厂一盐酸贮罐突然泄露,大量盐酸外泄,刺激性气体迅速向附近居民区蔓延。该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制止盐酸继续外泄,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但扩散的盐酸气体使附近近百户居民受到影响,县环保局经过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于厂方疏于设备管理而导致的一起较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应受害群众要求,县环保局进行调解,由化工厂一次性赔偿受害群众人身伤害费2万元。请对该县环保局的处理进行分析,是否正确。

答:?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事件,排放和泄露有毒有害气体和放射性物质,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危害人体健康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防治大气污染危害的应急措施,通报可能受到大气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本案化工厂虽然采取了应急措施,并向县环保局作了报告,但并未按法律规定及时通知附近可能遭受污染危害的居民。而且事故原因是疏于设备管理所致,并非自然灾害所致。所以县环保局在对事故调查后,应受害人要求,居中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是县环保局对化工厂造成污染事故这一违法行为并未追究行政责任,是不妥当的。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大气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由环保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的规定,该县环保局应对化工厂处以罚款。

222、某金属加工厂污水中含有总镉、总铅、COD和PH,企业请环境监测部门在其总排放口取样监测,数据达到了规定的排放标准,环境监察部门能否据此认为该厂达标排放,为什么?

答:不能。应该分类采样,一类污染因子总镉和总铅应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处布点采样,二类污染物COD和PH应在排污单位排放口布点采样。现有数据只能作为厂内自控数据,但不能作为环境监察执法依据。

223、5月8日某市环保局的环境监察人员在对某造纸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检查时。发现其氧化沟两台曝气机因故障停运,经采样监测,发现其外排废水严重超标。5月10日市环保局对该厂依法责令其一周内更换设备,恢复设施正常运行,并处罚款三万元。5月20日监察人员又去该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曝气机仍未被更换,经再次监测,外排废水仍严重超标。市环保局再次对该厂进行处罚,又罚款三万元,此决定是否妥当,为什么?

答:妥当。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一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及时作出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的行政命令。责令改正期限届满,当事人未按要求改正,违法行为仍处于继续或者连续状态的,可以认定为新的环境违法行为。”的规定,对逾期未恢复设施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可以认定为一个新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224、某化工厂因部分车间停产而使部分处理设施停止运转,但处理后的废水达标。环境监察部门是否可以认定该企业擅自闲臵污水处理设施予以处罚?为什么?

答:可以。?水污染防治法?第73条规定,未经环保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臵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225、2008年7月13日6时10分,某设区市化学工业有限公司硝酸异辛酯生产线贮酸罐发生崩裂,贮酸罐内为浓度为20%的硝酸、60%的硫酸,存贮量约6-7吨。经调查,该公司二分厂硝酸酯科研试制生产线工作酸配臵贮罐由于发生反应时间过长,罐内温度急剧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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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造成罐体崩裂,发生大量废酸泄漏,对周边的空气和土壤都造成了污染。

环保部门应急响应的程序有那些?

答:⑴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口头或以传真方式向市政府应急办及省环保厅报告事故简要情况; ⑵立即组织环境监测、监察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判定事故等级,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⑶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现场处臵; ⑷控制污染源;

⑸进行调查取证和环境监测,; ⑹善后处理; ⑺事件处理总结报告; ⑻结案归档。

226、某厂2000年建厂,总排污口某月污水排放量10万吨,排放浓度:COD为1165mg/L,BOD为980mg/L,挥发酚为4.8mg/L,石油类为8.5mg/L,SS为100mg/L,计算该厂该月应缴纳多少元的排污费?(以30日计算,结果取整数)

答:各污染物当量数COD=116500、BOD=196000 发挥酚=6000、石油类=8500SS=2500、SS=2000 取前三项BOD、石油类、挥发酚的和为210500 当月排污费=210500×0.7=147350元

第二部分:有关环境监测、辐射和环境监察系数基础知识

227、建设项目建成投入生产或使用后,必须确保稳定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什么标准? 答:污染物排放标准。

22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水域功能和标准分类是什么?

答:I类主要适用于源头水、国家自然保护区;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稀水生物栖息地、鱼虾类产场、仔稚幼鱼的索饵厂等;III类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回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I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V类主要适用于一般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229、工业企业污水排入地表水中的III、IV、V类水域及城镇污水厂分别执行哪级排放标准?

答:排入地表水中的III类水域执行一级标准;排入地表水中IV、V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排入城镇污水厂执行三级标准。 230、总悬浮物颗粒(TSP)和可吸入颗粒物(PM10)是指什么?

答:TSP是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μm的颗粒物。PM10是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μm的颗粒物。

231、空气质量功能区的分类是什么?

答:一类区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二类区为城镇规划中确定的居住区、商业交通混合区、文化区、一般工业区和农村地区;三类区为特定工业区。

23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分为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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