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积分计算办法(试用稿)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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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选积分计算细则

计算积分;博士生在CSCD/CSSCI(期刊核心版)及以上发表论文方可计算积分。

(3)研究生与其导师合撰论文,导师不计入作者排序,即导师排名之后的作者排名均前进一位;与非导师合撰论文不积分。如只有研究生与本人导师两位作者,视为研究生独撰。论文加分需要满足附件中论文加分的条件。EI及以下级别的论文第二作者、第三作者一概不加分。建大非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不能积分。

4.专利积分

研究生与本人导师共同专利,导师不计入作者排序,即导师排名之后的作者排名均前进一位;如只有研究生与本人导师两位作者,视为研究生独有。专利需提供专利授权证书,受理证明不作为证明材料。

5.著作积分

专著或译著著者应为著作版权页的作者,以在著作中注明的内容为准。专著与教材的认定以科技处和教务处认定结果为准。

6.学术会议积分

(1)参加学术会议须会议时间前后的往返车票机票,提供如会议通知、会议议程表、会议音像资料等,参会并报告论文还需提供视频资料。

(2)参会并在学术会议论文集发表论文超过2篇的,在计算科研成果积分时以2篇为限;参会并报告论文多次者,积分可连续累加。同一次学术会议,“参会并报告论文”和“参会且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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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收录于会议论文集”不能同时计分,取分值较高者计分;一篇参会论文有多名作者时只计算第一作者积分。

(3)国际专业学术会议是指在会议邀请函为英文且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召开的全部为英文的学术会议,若在境内举办或大会报告主要用中文宣讲,按全国性专业学术会议计算积分。

(4)我校博士论坛获奖论文需提供获奖证书,积分按6分计算,且不再列入论文积分计算。

7.科研项目积分

(1)参与项目的需提供项目结题报告或结题验收证书,均需在参与人页面加盖科研办老师的签字盖章,无签字盖章的材料不作为积分计算。

(2)参与科研项目排名,所有老师不计入排序。学生排序只有前三名积分,且必须提交相应证明(如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中期检查报告、结题证书、结题报告,并有学院主管科研老师的确认签章)。同时参与多项课题的,在计算科研项目积分时以2项为限。

8.学术科技竞赛积分

学术科技竞赛级别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指南》认定。同一件竞赛作品获得多个奖项,只按最高分值计入,不重复计算。

9.社会荣誉积分

社会荣誉指的是由学校或相关部门牵头负责或认证的活动或所发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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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社会服务积分

主要指学生干部积分。所有进入此项积分者均需在年度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才可加分,考核时间为每年的6-7月份。在其他组织如校史馆、广播站、电视台等任职者,由学院讨论并经学院内公示后确定加分值。兼任多项职务者,第二项职务按积分×?计算,第三项职务按积分×?计算,以此类推。非学院任职的需相关组织的主管部门开具证明。

11.注册资格和国际交流活动积分

获得国家注册资格的和参与三个月以上国际交流活动的,积分一律按照8分计。

12.参与活动积分

参与活动,以活动主办方提供的签到及学院的签到记录为依据,以10项为限。

13.扣除分

(1)上一学年违反校纪校规,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取消评选资格;受严重警告处分的,扣10分/次;受警告处分的,扣6分/次;受通报批评的,扣3分/次;

(2)有损学校形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取消评选资格。

(3)未经请假擅自离校的,按离校时间每天扣5分,三天及以上取消评选资格。宿舍卫生不合格或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的,每次扣3分,三次及以上取消评选资格。

(4)研究生思想政治、日常行为表现等方面如有违反《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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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西建大[2005]198号)相关条款的,取消其参评各类奖学金资格。

(5)日常考勤依据研究生辅导员及研究生秘书的考勤记录进行,宿舍管理扣分依据学校和学院的宿舍检查记录进行。

六、奖学金的评定

每年研究生奖学金的评定以学生的积分为基础,由管理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投票确定各级别的奖学金获奖名单。

七、其他说明

1.具体积分计算方案如附件所列。所有参评成果需为上一学年(每年9月30日为界限)取得成果。

2.在学院规定的提交材料时间之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添、替换材料。

3.本细则由管理学院研究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 4.本细则试用期2年。试用期内,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做局部情况微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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