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合肥市2012 年农村留守儿童之家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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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2012 年农村留守儿童之家

建设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切实加强我市2012年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校内留守儿童建设和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合肥市2012年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学校数量、学校现有资源等实际情况,制定建设方案,成立工作组织,指定专人负责,对已经确定的本辖区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学校进行指导,按序时进度推进项目建设。

二、各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学校,在省级配套设备未到之前,要主动工作,按照本《办法》要求,准备好留守儿童之家活动用房,筹措资金,配齐相关设施,充实活动室内容,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做好项目建设的使用与管理等工作。

三、建立信息月报制度。自2012年3月起,各县(市)每月20日前上报一次本县留守儿童之家建设、管理与活动开展情况,项目学校每月提供不少于2条有价值的信息。月报以纸质(须盖章)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报市教育局基教处。

合肥市教育局 合肥市财政局

二○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合肥市2012 年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统筹我市城乡发展,构建和谐教育,促进农村新一代人才健康成长的战略高度出发,强化政府行为,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农村留守儿童课外场所建设,采取学校、家庭、社会相配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基本建立起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体系,为农村留守儿童营造一个健康向上、快乐成长的温馨家园和良好环境,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2012年,在全市农村地区建设 551个留守儿童之家,其中肥东 120 个、肥西 81 个、长丰 114 个、庐江 131 个、巢湖105个。 (二)为留守儿童之家配备电话、电视机或电脑等。

(三)建立健全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各项工作制度,逐步形成留守儿童关爱活动有效工作机制。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工程的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方东玲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姜昌根、王杰才任副组长。项目责任处室为市教育局基教处。各县(市)教育局和项目学校均要成立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负责项目建设和管理,开展业务指导,强化日常监管,注重效益发挥,狠抓工作落实。 (二)物质保障

1、留守儿童之家室内面积不得少于 20平方米,可单独设置,也可以与学校其他功能室合并设置,房舍安全,室内设施安全。 2、室内设施配备:电视机,电话或电脑等。

3、做到“领导小组、工作制度、工作职责、组织网络图”四上墙。 (三)制度保障 各项目学校要有:

1、联席会议制度。项目学校要与乡镇、社区、村委会及当地团委、妇联、企业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关爱留守儿童工作。

2、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对留守儿童之家室内活动设施、器材的管理,尤其是省配备设施的管理与使用。

3、定期活动制度。包括定期开展文体活动、心理咨询、亲子沟通(可通过网络视频、书信、电话,生日、纪念日问候等方式进行联系)、志愿者服务和手拉手等活动等。 4、工作台帐制度。各项目学校要认真填写市教育局统一印制的活动记录簿、工作记录册、谈心活动记录本和进步成长的记录簿册等工作记录,健全完善工作台账。 (四)日常管理

1、留守儿童之家的日常管理要坚持责任明确、安全第一、严格有序、关爱到位的原则,加强力量配备,明确专兼职工作人员,切实加强管理,保证在课余和节假日开放,有计划开展活动。

2、要通过家校联系、心理抚慰、生活关心、学习辅导、结对帮助、亲情电话等方式给予留守儿童关爱。

3、积极争取农村基层组织、群众团体参与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和管理。动员组织志愿者队伍与留守儿童之家实行定点、定向、定期挂钩,协助教育管理。 四、实施步骤

实施步骤:按照省、市相关工作要求和总体部署,留守儿童之家建设项目实施步骤分为: (一)启动阶段(2 月-3 月):按照省、市工作要求,各县(市)教育、财政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分解目标任务;

(二)实施阶段(4月-10月):各县(市)教育、财政部门根据目标任务,将项目建设点具体分解落实到各农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并组织实施;

(三)迎检准备阶段(11月-12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迎接省、市检查和考核。

五、活动开展

要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作用,针对留守儿童的身心特点,根据实际需要,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道德品格培育。注意研究和把握留守儿童思想品德形成规律和特点,充分利用各种德育资源,通过开展各种主题德育活动,培育留守儿童的感恩之心、进取之心、文明之心。

(二)抓好健康文化熏陶。注重适应和满足留守儿童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开展好快乐活泼、娱情益智的文化活动,通过收看电视、播放少儿影像、读书竞赛、排演节目、书法绘画、兴趣小组、网上学习等活动,对留守儿童寓教于乐、潜移默化,使留守儿童在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中情感得到熏陶、精神得到充实、境界得到升华。

(三)开展体质体能锻炼。注重关心和增强留守儿童的身体健康,开设防病健身卫生常识讲座。根据不同年龄段和个体特点,科学制定体育锻炼计划,坚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组织各类体育运动小组,开展有益身心的兴趣体育,使留守儿童养成体育锻炼的习惯。 (四)组织社会实践活动。注重引导和拓展留守儿童与社会接触,开阔眼界、开阔视野、开阔心胸,增长见识、增长知识、增长才干。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开展夏令营、冬令营、调查走访、劳动体验、科技探秘、关爱老人、保护环境、公益活动等各类社会实践活动,让留守儿童尽可能地走进自然、走进城市、走进企业、走近名人、走近故事,使留守儿童广泛汲取社会生活的丰富营养,强基固本,茁壮成长。

(五)培养独立合作能力。注重培养和增强留守儿童自尊、自信、自立、自律的意识,提升他们善于沟通、和睦相处、团结协作的本领。通过开展“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困难面前我能行”等活动,培养孩子动手操作能力、独立自理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团结合作能力。

(六)进行心理健康疏导。注重了解留守儿童产生的心理问题,针对存在问题,抓好人文关怀,促进心理健康。组建一支专兼职心理教育队伍,与留守儿童面对面、心贴心地开展工作。对带有倾向性、易发性、规律性的心理问题,实施重点教育疏导,把解决心理问题与抓好生活关怀结合起来,做到及时发现、正确疏导、悉心矫正、有效化解。 六、工作要求

(一)因地制宜,注意实效。各县(市)要立足于明实情、举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如实了解和把握辖区内留守儿童的分布情况、基本现状、迫切需求和变动趋势,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规划和计划,采取坚实有效的工作措施。今年的留守儿童之家建设不仅要覆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也应积极推进在民办学校,公、民办幼儿园中建立留守儿童之家。对已经创办一段时间且取得明显成效的留守儿童之家,要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巩固提高,精心打造品牌,扩大社会影响。要把“让留守儿童满意,让外出父母放心,让社会舆论认可”作为衡量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效果的标准和工作目标。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工作,做到人、财、物、智的有效集聚,发挥整体效应。各级教育部门要按规划有序推进留守儿童之家建设,规范留守儿童之家管理,不断扩充数量、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发挥留守儿童之家主阵地作用。财政部门要给予一定的的经费支持。要协调宣传部门广泛宣传留守儿童之家创

办的目的意义,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造浓齐办共建的社会氛围。要积极争取各级关工委、妇联、团委的支持,广泛发动、精心组织“五老”队伍、爱心妈妈、青年志愿者,积极投入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担任留守儿童之家的临时父母、兼职教师和知心朋友。要会同司法部门加强法制教育,维护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提供相关安全保障。会同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持续开展留守儿童之家周边治安及文化、生活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努力促使各部门齐抓共管、齐心协力、尽心竭力地做好留守儿童之家的建设工作,增强留守儿童的归属感,广大家长的认同感,社会各界的责任感。

(三)严格考核,落实奖惩。留守儿童之家建设是我市留守儿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教育、财政部门等将制定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明确检查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在开展民生工程考核的同时,将此项工作列为对县级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 2012 年对各县区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县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完善工作制度,落实考核办法,全面落实 2012 年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向市委、市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