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危险作业 - 安全操作规程(最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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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如使用测爆仪或其他类似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浓度应小于或等于爆炸下限的20%。

6.2使用其他分析手段时,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5%;当被测的气体或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时,其被测浓度小于等于0.2%。

五、《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1、凡是在厂区内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

2、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由安全科办证由分管副总或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作业。 3、在我厂氨站、中和岗位、硫酸罐区、盐酸罐区、硫磺库、木工房、仓库、油罐、醇氨厂各岗位等处动火属于一级动火,必须由厂安全科(或厂级安全员)或厂负责人审批办理《一类动火安全作业证》。

4、二级动火作业由车间安全员或车间负责人审批并办证。

第三节 高处安全作业规程

一、定义

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二、分级与分类 1、分级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

1.1作业高度在2~5m(含2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1.2作业高度在5~15m(含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1.3作业高度在15~30m(含15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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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作业高度在30m(含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2、分类

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三类。 2.1特殊高处作业

2.1.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2.1.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 2.1.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2.1.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2.1.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2.1.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 2.1.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 2.2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2.2.1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

2.2.2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2.2.3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 2.2.4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

2.2.5在塔、釜、炉、罐等受限空间内进行的高处作业。 2.3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 三、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 1、安全要求

1.1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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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

1.2《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1.3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1.4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1.5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1.6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监护人应坚守岗位。 2、安全防护

2.1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2.2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2.3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2.4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工长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

2.5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架,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

2.6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2.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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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负责联系。

2.8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登高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均压服。 四、《高处作业票》的管理

1、登高作业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

2、一级高处作业由车间安全员或车间负责人审批,由车间安全员备案。 3、二、三级高处作业由厂安全员或厂负责人审批,由厂安全员备案。 4、特级高处作业由安全科审批并备案。

第四节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规程

一、定义

设备: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

二、检修前的准备

1、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执行检修作业票证制度。 2、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4、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5、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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