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_0.doc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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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推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保障农村公路的安全畅通,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实施方案〉的通知》、《**县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次农村公路小修保养(以下简称管养)范围涵盖所有纳入年报统计里程列养的农村公路。

第三条 本次管养涉及的单位和人员主要为乡直各单位、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以及从事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第四条 本次管养坚持“乡为主体,分级负责,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全面管养,保障畅通”的原则,推动农村公路向“建养并重、均衡发展”转变,确保“建即有养,养即到位”,全面提升农村公路综合服务水平。

第五条 通过管养,建立健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与标准体系,逐步提高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水平,做到“五个到位”,实现“四个提高”。“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订制度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能力,提高路况水平,提高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第六条 建立健全管养管理机构,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负责,通过开展管养,逐步建立适合我乡特点的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更加协调、高效的运转体系,促进养护标准化、制度化、常态化,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科学协调发展。 第七条**乡人民政府作为管养的实施主体,负责制定管养方案、实施细则、相关政策和措施,成立管养领导组织机构,指导、监督、检查管养实施情况,评估活动实施成效,研究健全农村公路小修保养的长效机制;认真组织,明确责任目标,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认真落实乡为主体的职能职责;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宣传、推广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并对管养中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第八条 制订管养实施方案,成立管养领导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管养实施细则,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分解细化活动目标,指导开展管养具体工作,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乡道养护单位和各养护人员开展情况进行定期考核。

第九条 认真研究市、县关于管养的具体要求,成立管养领导组织机构,制定符合本乡实际的管养实施细则,做好管养的相关工作,以管养为契机,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将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管养工作的长效机制。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十七条 根据《**省农村公路规范化小修保养工作规程》,结合我乡农村公路规范化建设的实践经验,认真明确各级职责任务、工作

要求、操作程序、痕迹资料管理等方面工作,理顺工作程序,规范小修保养资料。

第十八条 建立乡、村两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乡级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村级巡查每月不少于2次。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对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或个人,由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整改,并予以批评。农村公路养护巡查抽取路段比例,按照《**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规范养护工程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管理等行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考核、审计工作,建立我乡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报账拨付制度,确保养护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发挥其最大效益。

第二十条 建立完善以乡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筹集制度,积极鼓励引导乡级财政、村“一事一议”、厂矿企业及社会资金等投入农村公路养护,弥补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不足。

第二十一条 科学制定养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小修保养工作,以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和项目库为基础,推行管养信息化制度,逐步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小修保养电子基础数据库,积极推进农村公路智能化管养系统建设,着力提高农村公路管养水平。

第二十二条 建立乡管养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管养开展情况。按照不同任务阶段,及时、准确地向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向各村(社区)和各农村公

路管养人员发出指导意见和安排。每年6月底和年底前,各村(社区)向乡交通管理所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并加强全乡农村公路统计工作,按要求上报统计资料,统计数据做到真实准确。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三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乡人民政府成立以分管道路交通的班子成员任组长,乡交通管理所所长任副组长,派出所、财政所、国土所、安监站、乡林业工作站、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及各村(社区)村民委员会为成员单位的“农村公路小修保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交通管理所,负责全乡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等日常事务。

第二十四条 积极开展示范村和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每年选取不少于2个村(社区)作为农村公路管养示范村,选取不少于乡村道管养总里程的10%作为农村公路管养文明示范路予以推进,并按照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求,认真落实示范村和示范路(段)。

第二十五条 认真落实管养资金,严格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燃油税转移支付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按照《**省农村公路小修保养检查考核办法(试行)》的规定标准进行足额配套。 第二十六条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活动开展的舆论氛围,有阶段、有重点地宣传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农村群众了解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重要性和相关政策,引导他们以主人翁精神支持、参与农村公路管养工作,营造良好的保路护路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