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8建筑工程定额总说明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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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勾缝按墙面设计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扣除墙裙和墙面抹灰面积。不扣除门窗套和腰线等零星抹灰及门窗洞口所占的面积,但垛和门窗洞口侧面的勾缝面积亦不增加。独立柱、房上烟囱勾缝,按图示外形尺寸以面积计算。

十一、砖烟囱、水塔:

1.按设计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乘以高度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钢筋混凝土圈梁、过梁等的体积。砖烟囱体积也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πD

式中V表示筒身体积;

H表示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表示每段筒壁厚度;

D表示每段筒壁平均直径。

2.烟囱筒身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如设计规定加浆勾缝者,可以另行计算,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3.砖烟囱的钢筋混凝土圈梁和过梁,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套用A.4分部有关项目。

4.烟道、烟囱内衬按不同内衬材料并扣除孔洞后,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5.烟囱内壁隔热填料按烟囱内衬与筒身之间的中心线平均周长乘以图示宽度和筒高以体积计算,扣除各种孔洞所占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及防沉带的体积。内衬定额已包括填料所需的人工,如设计要求烟囱内填充隔热材料时,每10m3各种填料用量为:矿渣15m3,石棉灰500kg,硅藻土7300kg,可择取一种计入。

为增强内衬的稳定及防止隔热材料下沉而设置的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已包括在内衬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为防止酸性凝液渗入内衬及混凝土筒身间,而设置在内衬上抹水泥排水坡,其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子目内,不另计算。

6.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执行水槽壁定额子目。

十二、砖烟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三、砖窨井、检查井、砖水池、化粪池砌体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四、砖砌地沟(暖气沟)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五、渗井系指上部浆砌、下部干砌的渗水井,浆砌、干砌部分不分方、圆形,分别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渗水孔。浆砌部分执行本分部检查井子目,其深度包括干砌部分的高度。

十六、砖(石)涵洞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定额子目内已包括勾缝费用。如设计要求抹灰,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另执行装饰分册相应子目,勾缝费用亦不扣除。

十七、石地沟、石明沟、石挡土墙、石护坡、石台阶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十八、石材加工按设计要求加工后的成材体积计算。

表1 等高式粘土标准砖墙基大放脚折为墙高和断面积表 折 算 为 高 度(m) 大放脚 层 数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2砖 (0.115) 0.137 0.411 0.822 1.369 2.054 2.876 1砖 (0.240) 0.066 0.197 0.394 0.656 0.984 1.378 1.5砖 (0.365) 0.043 0.129 0.256 0.432 0.647 0.906 2砖 (0.490) 0.032 0.096 0.193 0.321 0.432 0.675 2.5砖 (0.615) 0.026 0.077 0.154 0.256 0.384 0.538 3砖 (0.740) 0.021 0.064 0.128 0.213 0.319 0.447 0.01575 0.04725 0.09450 0.15750 0.23630 0.33080 折算为断面积 (m2) 注:①本表折算墙基高度均以标准砖双面放脚为准。每层大放脚高为两皮砖,每层放出1/4砖(单面)。 ②折算高度(m)=大放脚断面积(m2)/墙厚(m)。

表2 不等高式粘土标准砖墙基大放脚折为墙高和断面积表 折 算 为 高 度(m) 大放脚 层 数 一(一低) 二(一高一低) 三(二高一低) 四(二高二低) 五(三高二低) 六(三高三低) 1/2砖 1砖 1.5砖 2砖 2.5砖 3砖 折算为断面积(m2) (0.115) (0.240) (0.365) (0.490) (0.615) (0.740) 0.069 0.342 0.685 1.096 1.643 2.260 0.033 0.164 0.328 0.525 0.788 1.083 0.022 0.108 0.216 0.345 0.518 0.712 0.016 0.080 0.161 0.257 0.386 0.530 0.013 0.064 0.128 0.205 0.307 0.423 0.011 0.053 0.106 0.170 0.255 0.351 0.00788 0.03938 0.07875 0.12600 0.18900 0.25990 注:上表层数中“高”是两皮砖,“低”是一皮砖,每层放出为1/4砖。

表3 粘土标准砖柱基大放脚折为体积表 矩形砖柱 两边之和 (砖 数) 3 3.5 4 4.5 5 5.5 6 6.5 7 7.5 8 二 0.0443 0.0502 0.0562 0.0621 0.0681 0.0739 0.0798 0.0856 0.0916 0.0975 0.1034 三 0.0965 0.1084 0.1203 0.1320 0.1438 0.1556 0.1674 0.1792 0.1911 0.2029 0.2147 四 0.1740 0.1937 0.2134 0.2331 0.2528 0.2725 0.2922 0.3119 0.3315 0.3512 0.3709 五 0.2807 0.3103 0.3398 0.3693 0.3989 0.4284 0.4579 0.4875 0.5170 0.5465 0.5761 六 0.4206 0.4619 0.5033 0.5446 0.5860 0.6273 0.6687 0.7150 0.7513 0.7927 0.8340 大 放 脚 层 数 (等 高) 表4 粘土标准砖柱基大放脚折为体积表 矩形砖柱 两边之和 (砖 数) 3 3.5 4 4.5 5 5.5 6 6.5 7 7.5 8 二 0.0376 0.0446 0.0475 0.0524 0.0573 0.0622 0.0671 0.0721 0.0770 0.0820 0.0868 三 0.0811 0.0909 0.1008 0.1107 0.1205 0.1303 0.1402 0.1500 0.1599 0.1697 0.1795 四 0.1412 0.1569 0.1727 0.1885 0.2042 0.2199 0.2357 0.2515 0.2672 0.2829 0.2987 五 0.2266 0.2502 0.2738 0.2975 0.3210 0.3450 0.3683 0.3919 0.4123 0.4392 0.4628 六 0.3345 0.3669 0.3994 0.4319 0.4644 0.4968 0.5293 0.5619 0.5943 0.6267 0.6592 大 放 脚 层 数 (不 等 高) 注:本表大放脚每层砖皮数及每层放出砖数与墙大放脚同。表内体积为整个砖柱大放脚的体积。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一般说明:

1.本分部不包括现浇构件和预制构件的模板费用,模板应另列在措施项目中。

2.除外购商品构件外,现浇和预制构件内的钢筋、螺栓、铁件均应按本分部中的项目单列。

3.混凝土子目中采用的是常用强度等级和石子粒径的现场搅拌混凝土,如和设计不符时,可以调整;现场搅拌混凝土可按相应子目计算现场搅拌加工费。如采用商品混凝土,可直接进行换算(不得先换算为定额附录中的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

4.商品混凝土价格为出厂价格和运输费之和,运输价格按本分部的相应子目计算。

5.商品混凝土出厂价格如包括泵送者,不得再重复计算泵送费。

6.使用非商品混凝土需泵送时,除混凝土配比和价格可按定额附录中现场搅拌泵送混凝土配合比调整外,另计算泵送增加费。

7.混凝土构件单件实体积在0.1m3以内者,执行零星构件子目。

二、现浇构件:

1.毛石混凝土子目中的毛石掺入量是综合考虑的,使用该类子目时不予换算。

2.箱式满堂基础,应按满堂基础底板、柱、梁、墙、顶板分别列项,执行本分部有关子目。

3.框架式设备基础,应按设备基础、柱、梁、墙、板分别列项,执行本分部有关子目。楼层上的设备基础按有梁板定额项目计算。

4.桩承台剔凿桩头超过500mm的,满堂基础做桩承台的,可按A.1分部的截桩子目另行计算凿截桩头费用。

5.满堂基础底面向下加深的梁或承台,可分别按带形基础或独立承台计算。满堂基础顶面仅局部设梁的(主轴线设梁不足1/3者)不能视为有梁式满堂基础应执行无梁式满堂基础子目。该部分梁按基础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