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类蔬菜流通可追溯平台技术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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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通过输入农贸市场肉类蔬菜零售商的摊位编号,来查询肉类蔬菜的种植、流通交易和药检信息,包括产地、种植单位、采摘曰期、批发商、 零售商、是否药检合格等信息。

3) 肉类蔬菜追溯信息发布

主要使用者为市商务主管部门相关授权人员,经过审核的数据可以有条件的向公众平台发布。发布平台和工具能够向 互联网、超市查询终端等多个查询平台提供发布的信息。提供信息发布过虑工具使市商务主管部门能够动态调整发布的范围和目标对象,更好的行使监督执法的职能。

4) 通知公告发布管理

市商务部门能够新建或编辑、发布通知公告及相关信息和知识,供消费者在互联网和超市农贸市场的查询终端机上进行查询浏览,主要使用者为市商务主管部门的授权人员。

8.1.6追溯短信平台

短信平台的开通,将肉类蔬菜的危险信息及时、快速、准确传送到各类经营户、市场管理者、政府管理者促进全面追溯工作的展开,将肉类蔬菜引发的食品安全危害降到最低。

8.1.7追溯查询

在保证实现系统建设目标的前提下,为了降低建设、运维和运营成本,针对不同的零售环境设计了不同的追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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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普通消费者购买肉类蔬菜后,在农贸市场可以在自助式查询终端输入摊位编号来追溯查询肉类的来源信息,包括种植、养殖、屠宰和流通等环节的信息;在超市、大卖场等可以通过肉类蔬菜上的追溯码在自助式查询终端上进行追溯查询;消费者可以利用手机短信发送农贸市场摊位编号来查询肉类蔬菜的溯源信息。

8.2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 8.2.1生猪经营户登记备案

根据城市追溯管理平台的授权委托,实名制注册备案,生猪经营户必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在身份证读卡器上进行验证并自动读取身份证号码和照片信息,大大提高了数据的安全性。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发放肉类蔬菜流通服务IC卡,并将备案信息及时上传城市追溯管理平台。生猪经营户必须持卡进场交易。

8.2.2进厂登记

生猪经营者(一级批发商)将所收购的生猪运至屠宰厂(场)时,必须持有畜牧兽医管理机构出具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包括: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出县境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动物及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及生猪经营户的IC卡,所录入的信息(除了检疫信息外,还包括运猪车的车牌号等)及时上传到中心网络并保存到生猪经营户的IC卡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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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宰前登记

由市畜牧部门驻点人员进行事前检疫合格后,本平台提供独立的事前检疫模块供畜牧部门屠宰厂驻点人员使用,屠宰厂操作人员必须将所有宰前检测,例如:尿液检测结果(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人员、检测结果、备注等)及生猪屠宰批次号等信息在电脑上录入及时上传到中心系统,并写入生猪经营户的IC卡中。

8.2.4屠宰过程

屠宰过程中利用便携式数据采集器读取生猪佩戴的耳标(在猪头、猪体分割时)并与屠宰批次号相互关联后上传到中心系统,同时按照商务部统一的编码规则生成流通追溯编码,在每片猪白条上进行赋码。屠宰批次号信息相对应。猪白条的赋码方法:现在智能标签打印机上输入屠宰批次号,打印机将自动打印出追溯标签条码,然后将条码粘贴在塑料片、防油防水的硬纸片等上,并绑扎在猪白条的后腿上。

8.2.5事后检疫检验登记

经宰后检疫和肉品品质检验后,将相关信息录入追溯子系统,写入生猪经营户的IC卡及该批次电子台帐中。

8.2.6肉品出厂登记

屠宰结束后,由畜牧局人员手工开具纸质“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动物产品运载工具消毒证明”、屠宰厂管理人员手工开具“肉品质检 验合格证明”、“违禁药品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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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报告”。现场人员利用便携式数据采集器扫描猪白条的追溯码,录入对应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违禁药品检测报告”的单据编号,并上传到中心系统同时写入生猪经营户的IC卡中,每个屠宰批次只要做一次操作即可。然后生猪经营户携带(不在本平台上)运输至批发市场进行交易。

图7.屠宰企业追溯子系统流程

? 功能要点:

1)客户档案管理,包括客户档案建立与修改,客户档案查询与统计,分销商IC卡、CPU 卡管理。IC卡、CPU 卡发放、补卡查询、初始化,检验人员档案建立与修改,检验人员档案查询。

2)进场检疫管理,包括生猪进场登记,生猪台帐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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