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示范文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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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ZGZL-002

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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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专业分包合同

总承包人(以下称为“甲方”:)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全称) 专业分包人(以下称为“乙方”:) 泉州中港建筑机械租赁有限公司 (单位全称) 建机一体化企业名录批号: 闽建建函[2014]19号 安装资质证书号及等级: B2174035058101 二级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 166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 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专业分包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工程项目及建筑起重机械概况

项目名称:安溪世邦?清水湾一期工程 工程名称及概况 项目概况: 建筑最大高度(m):77.9m ;建筑物数:2栋 ; 建筑面积(m2):19903.3M;使用地点:安溪吾都河滨西路北侧,城区二环路南侧。 建筑 高度 (m) 安装 高度 (m) 2幢号 机械 名称 规格 型号 附墙 道数 计划进场时间 根据实际备注 8#、9# 77.9 塔式起重机 TC5613 92.4 2 而定 第二条 建机一体化专业分包的相关内容和要求 (一)建机一体化专业分包的相关内容:进入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名录后,方可向总包单位提供建筑起重机械(详见上表),从事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服务,及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提供特种作业人员配套服务。

(二)建机一体化专业分包的要求:

1、设备要求:乙方应当提供安全有效、满足双方约定使用功能的机械设备,设备质量应当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2、安装、拆卸、顶升、降节、锚固:

甲方应按项目施工进度并具备建筑起重机械进出场的条件,提前 7 天通知乙方进场安装、拆除。乙方接到甲方的通知及时安排安装、拆卸。具体安装、拆除的完成时间约定如下 : / 。乙方应在资质许可范围内,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装 、拆卸、顶升加节、降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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锚固专项施工方案及安全操作规程要求进行作业。在进行安装、拆卸、顶升加节、降节、锚固过程中乙方的专业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现场监督和定期巡查。

3、维修:乙方应建立完善抢修制度,配置抢修车辆,及时受理并有效消除设备故障。因故障造成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时起 /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 日内未能修复的,自故障发生第 /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设备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机械使用费。

4、保养:乙方应加强建筑起重机械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并建立检查、维修保养档案。日常检查包括巡查、月检和季检 ,应对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进行检查;维修保养应包括日常保养、定期保养、转场维修保养等工作。双方约定机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时间为 / 小时/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每月一次检修 。

5、人员:从事建筑起重机械各种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不得违章作业。

第三条 建机一体化专业分包费用计算及支付约定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执行以下费用计算标准:

表1 机械相关费用表(1)

序号 机械 名称 规格 型号 数量 (台) 机械 使用费 元/月/台 32000 安装、 进场费 元/次/台 拆卸、 退场费 元/次/台 维护、 保养费 元/月/台 小计 (元) 品牌 1 2 3 塔式起重机 TC5613 中联 1 21349 21349 0 合计(元) 74698 74698 表1 机械相关费用表(2) 数 量 机械 顶升 特殊安装与锚固费 拆卸辅助起元/道 重设备费用(元) 0 0 0 0 顶升加节(下降减节)费用序 号 机械 名称 规格 型号 预埋件 加节费 元/节 0 0 备注 (台) 元/套 1 0 0 1 2 3 塔式起重机 TC5613 含10米标准节运输费 小 计 第 3 页 共 9 页

说明:①安装及拆卸过程中须使用辅助起重设备吊装的,起吊量超过25吨的 ,由甲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②设备在施工现场发生的所有电费,均由甲方负责。 ③检测费用由甲方负责。

表2 根据甲方实际需求提供的配套特种作业人员工资计算表

序号 1 2 3 4 5 小 计 工种类别 塔式起重机司机 塔式起重机信号工 人数 2人/台 1人/台 工资标准 (元/月/人) 5000元/月/台 3000元/月/台 13000 小计 (元) 10000 3000 说明:①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原则上由甲方自行配备及管理。若甲方无法配备可委托乙方协助招聘,但实际用工及管理仍由甲方负责。

②机械设备操作人员配置:塔机司机 : 2 名/台,塔机指挥 1 名/台;施工升降机司机 / 名/台。

③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由乙方协助招聘时,上述人员工资由乙方代收代支,甲方应每月按时将上述人员工资连同机械相关费用一并支付给乙方。

2、一体化专业分包费用的计算及支付方式:

1)经确认,机械设备使用费每月共计32000元(包含人工费用),机械设备维护、保养费每月共计 0 元,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工资(代收代支)每月共计 13000元/台,该款甲方应于设备启用后次月起每月 5 日前向乙方付清。

2)机械设备进场安装费 21349 元应于进场前付清,拆卸退场费用 21349元,甲方应于退场前向乙方付清。以及本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的顶升加节、拆卸降节、锚固等费用,甲方应于项目发生的次月5日前支付完毕。

3、按月计费项目若剩余天数不足月的,按照约定的月费用标准除以 30 天乘以实际天数计算。

4、支付方式:乙方出具发票,甲方以转账或现金支付。 第四条 建机一体化专业分包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15年 月 日止。

1、甲方承诺建机一体化的专业分包期限不少于 6 个月,若需提前停止使用,应按承诺期限结算分包费用。

2、如因工程需要延长分包期限,甲方继续使用合同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除分包期限由双方另行确认之外,本合同其他条款继续生效及履行,甲方应按实际使用期间结算分包费用。

3、设备启用日和设备停用日按以下方式确认,作为本合同专业分包费用的计算依据。 1)设备启用日:甲方应于设备安装完毕并安装自检合格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委托检测工作。经检测合格并验收合格后,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若因甲方延迟办理检测手续和验收致使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自机械设备安装并自检合格报告提交甲方第 8个工作日视为设备启用日,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开始计付相关一体化专业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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