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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用于私事,不得谎报用途套取备用金。备用金丢失由本人赔偿。

3.3对调出人员所借支的备用金,应在调出前全部结清,否则,财务部门在离场通知单上不予签字,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3.4公司可对以下人员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小车司机、远离分公司总部未配备财务人员的项目经理。定额备用金标准:小车司机2000元;远离分公司总部未配备财务人员的项目经理,原则上大型及特大型不超过30000元,中小型不超过20000元,借款应按月及时在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每年12月25日前必须办理报销冲账并交回备用金余额。

3.5财务部每月末应对备用金进行清理。每年12月31日前,除12月下旬的借支确无法报销归还的外,其余所有个人借支都必须结清归还。

3.6财务部门作为备用金的主要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备用金的管理,按月清理备用金借款, 及时督促借款人员按时归还,对逾期无正当理由未能归还的公司可直接在其当月工资中扣还,并对借款人给予金额200-500元进行处罚。对于逾期一个月无正当理由未能归还的视同挪用公款,移交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处理。

3.7注意事项

3.7.1 提倡零备用金制度,原则上不办理备用金借支,确需借支的,必须严格控制备用金的使用范围和内容,不得超范围借支备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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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借款人员完成业务7日内,应到财务部办理报销还款手续。财务部每月末应对备用金进行清理,季度末备用金应清理为零;

3.7.3借款冲销分多次处理的,应在借款单第二联冲销记录处标明冲销时间、凭证号、冲销金额、经手人员等信息,并将该借款单冲销联复印件作为凭证附件,待最后一笔借款冲销完毕后,将借款单冲销联原件作为最后一笔备用金冲销会计凭证的附件;

3.7.4每月底留存的借款单第二联个人明细余额应与财务账面个人明细余额核对一致;

3.7.5对调出人员所借支的备用金,应在调出前全部结清,否则,财务部门在离场通知单上不予签字,人力资源部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3.7.6劳务费等大额支付不得使用备用金。

(三)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实现固定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2本制度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管理而持有的单位价值在5000元以上,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临时设施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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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本公司固定资产按用途及使用情况进行如下分类: 1.3.1按经济用途分为: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实验设备及仪器、临时设施、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其他固定资产。

1.3.2按使用情况分为:在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

1.4财务部是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牵头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流程,进行固定资产相关会计核算。

1.5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的类别和管理要求,由责任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根据资产的使用地点,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具体管理,并落实到相关责任人。公司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划分如下:

1.5.1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室

1.5.2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运输设备、实验设备及仪器、临时设施:项目管理部。

1.5.3计算机类设备:信息部,未设信息部的由办公室归口管理。

1.5.4办公设备、交通设备、其他设备:办公室

1.5.5以物抵债资产:未使用前由财务部管理,使用后按资产类别由相关部门归口管理。

1.6本制度包括固定资产购建、保管、使用、租赁、调拨、盘点和处置等内容,固定资产计价、核算和折旧计提按《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1.7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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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固定资产的购置(建)

2.1公司总部及所属单位购置(建)固定资产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公司所属单位购置单价在10 万元以上的房屋及建筑物、施工机械、生产设备、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需报公司审批。分公司购置交通工具无论金额大小必须报公司审批。

2.2公司总部购置固定资产执行以下审批流程:

2.2.1公司审批权限以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建)审批流程。公司总部由资产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申请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请购单”一式三份,请购部门、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各一份(下同)。“固定资产请购单”必须注明固定资产名称、规格、型号、性能等,经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交归口资产管理部门统一采购。属于“三重一大”决策范围的重大固定资产购置(建)(大中型设备、成套住宅或写字楼),需公司董常会议定同意后才能实施。

2.2.2公司审批权限以外的固定资产购置(建)审批流程。由资产使用部门或责任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司董常会议定同意后,经局批准,按局审批要求采购。

2.3分公司购置固定资产执行以下审批流程:

2.3.1分公司权限以内的固定资产购置审批流程。由资产使用部门(包括项目)提出申请,申请部门需填写“固定资产请购单”,经固定资产归口管理部门、分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分公司经理审批签字后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采购。

2.3.2分公司权限以外的固定资产的购置审批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