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增列北京市重点学科工作的通知-附件4-北京市重点学科申请表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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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北京市重点学科申请表

名称: 学位授予单位 代码:

申报学科

名称: 所属学科门类 代码:

申报重点 学科类别

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表

二〇一〇年二月

□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 名称: 代码: 填 表 说 明

一、“申请表”中单位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2004年发布的《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标准》(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中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代码填写。

二、申报北京市重点学科的学科所涉及的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的名称和及代码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填写。

三、《申请北京市重点学科基本数据》的统计范围应确属所申请的重点学科。统计数据要准确无误、有据可查。各项经费应是申请学科实际获得并计入财务帐目的经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发表论文篇数/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经费=近五年平均科研经费/近五年平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数。

四、申请材料中只能填写在编人员以及本单位授予的博士、硕士学位情况。 五、除另有说明外,所填报各项与时间相关的内容均为2005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情况。

六、本表填写中所涉及的成果(论文、专著、专利、科研奖励、教学成果奖励等)应是署名本单位且由本学科人员获得的成果。引进人员在调入本学科点之前署名其他单位所获得的成果不填写、不统计。同一完成人(或负责人)的同一科研项目和成果,一律不得在不同学科“申请表”中重复使用。

七、本表填写内容必须属实,字迹要清晰,并根据要求填写,不得随意增加内容和页码。文字原则使用小四或五号宋体。复制(复印)时,必须保持原格式不变,纸张限用A4,装订整齐。本表封面之上,不得另加其它封面。

八、在学科介绍、科研课题名称等部分若涉及国家机密的内容一律不得填写或用“XXXXX”来代替。所涉及的重大国防项目请项目主管部门出具证明(含:项目下达单位名称,项目承担单位名称,经费数额等,但须隐去项目名称)附申报材料后。

申请北京市重点学科基本数据

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代码) ( ) 学科名称(代码) ( ) 项目 统计起止时间 基本数据 教授(或相当专业副教授(或相当专业讲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 人 技术职务) 人 技术职务) 人 发表论文 共 篇 2005.1 ~ 2009.12 在学术刊物 发表 篇 在学术会议 发表 篇 具有博士学位 人 学术2009.12队伍 在编 SCI、EI、SSCI 收录 篇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发表论文 篇/年·人 出版学术专著共 部 获国家级奖 共 项 获发明专利 共 项 获省部级奖 共 项 科研成果转让 共 项 出版译著共 部 获高校人文社科奖共 项 科研成果被采用 共 项 获其他科研奖 共 项 直接经济效益 万元 科 学 研 究 2005.1 ~ 2009.12 五年内拥有科研经费合计 万元, 平均每年 万元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科研经费 万元/年·人 其中国家级项目 国务院各部门项目 北京市项目 项 项 项 企事业单位合作项目 项 国际合作项目 其它 项目 项 项 2009.12 目前承担科研项目共 项 目前承担的科研项目的经费合计 万元 2005.1 ~ 2009.12 招收博士生合计 人 授予博士学位合计 人 教学招收硕士生合计 人 授予硕士学位合计 人 与 人才2005.1 获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共 项 获省部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共 项 培养 ~ 出版教材(教学用书)共 部 2009.12 仪器设备值合计 2005.1 拥有专业实验室面积合拥有万元以上仪器设备计 ㎡ 合计 台(件) 万元 ~ 2009.12 本学科中外文藏书合计 万册,拥有中外文期刊 种 2005.1 ~ 2009.12 投资仪器设备费 用于购置本学科图书经合计 万元 费合计 万元 用于改善本学科点工作条件的其他投入合计 万元 工 作 条 件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