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物价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供电企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试行)渝价[1998]614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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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人工费标准为100元/工日。 收费标准编制说明见附件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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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220千伏送变电新设备启动方案咨询服务

表2-12-2

电压等级 序号 费用类别 收费标准(元/项) 备注 1 人工费 10工日×100=1000.00 2 10千伏/35单电3 千伏 源 4 现场调度人工费 15工日×100=1500.00 启动方案制定 40工日×100=4000.00 含启动Ⅱ台主变,人工费是现场查勘费 汽车台班费 4工日×250=1000.00 合计 7500.00 1 人工费 20工日×100=2000.00 2 10千伏/35双电3 千伏 源 4 现场调度人工费 20工日×100=2000.00 启动方案制定 50工日×100=5000.00 含启动Ⅱ台主变,人工费是现场查勘费 汽车台班费 6工日×250=1500.00 合计 10500.00 1 人工费 25工日×100=2500.00 2 单电110千伏 源 4 3 现场调度人工费 30工日×100=3000.00 启动方案制定 70工日×100=7000.00 含启动Ⅱ台主变,人工费是现场查勘费 汽车台班费 8工日×250=2000.00 合计 14500.00 54

1 人工费 35工日×100=3500.00 2 双电110千伏 源 4 3 现场调度人工费 40工日×100=4000.00 启动方案制定 80工日×100=8000.00 含启动Ⅱ台主变,人工费是现场查勘费 汽车台班费 10工日×250=2500.00 合计 18000.00 1 人工费 45工日×100=4500.00 2 单电220千伏 源 4 3 现场调度人工费 50工日×100=5500.00 启动方案制定 80工日×100=8000.00 含启动Ⅱ台主变,人工费是现场查勘费 汽车台班费 14工日×250=3500.00 合计 21000.00 1 人工费 55工日×100=5500.00 2 双电220千伏 源 4 3 现场调度人工费 60工日×100=6000.00 启动方案制定 85工日×100=8500.00 含启动Ⅱ台主变,人工费是现场查勘费 汽车台班费 20工日÷250=5000.00 合计 25000.00

13、电力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按国家物价局、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和电力部电规计[1994]27号关于颁发《调整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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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测设计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电力调度通讯工程收费标准,参照邮电部[1995]626号《关于发布通讯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文件执行。 14、电力设计、电力设备对外租赁收费测算依据按照财政部、财工字[1995]22号文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兴办企业若干财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收取租赁费的计算公式计算收取。公式为:

年租赁费=(租赁资产年折旧额+租赁资产总额×兴办的企业总资产报酬率)÷(1-流转税税率-流转税税率×流转税附加率) 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企业平均资产总额×100%

为方便各单位计算,年租赁费中的总资产酬率为8-12%计收,或每月按出租设备原价的4%计收。

备注:用户租用电力设施、电力设备期间,如用户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应负责修复,不能修复的,应按市场价格赔偿。 15、代用户采购材料、设备收费标准:

(1)代用户采购材料、设备的销售价格按下式计算: 不含税销售价格=不含税实际进价×(1+综合差率) 含税销售价格=不含税销售价格×1.1955(税率17%,附加税为税率的15%,总税率为19.55%),其中:城建费附加7%,教育附加3%,交通重点建设附加费5%。

(2)综合差率包括运杂费、经营管理、管理费用、财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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