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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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

(组通字?2008?41号)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维护组工干部形象,现重申并强调以下十项纪律要求:

一、严禁听信、散布、传播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小道消息。

二、严禁违规复制或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和有关载体,泄露党和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三、严禁在干部工作中“跑风漏气”,泄露未经批准对外公开的信息。

四、严禁“封官许愿”,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

五、严禁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实情,违规干预下级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六、严禁滥交友、追求享乐、贪图钱色,违反社会主义道德规范。

七、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八、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亲友或特定关系人谋取特殊照顾或私利。

九、严禁收受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十、严禁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或配偶、子女等亲属负担的费用。

中组部强调,对违反“十严禁”纪律要求的,要调离组织部门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十严禁”纪律要求集中反映了以李源潮为班长的中央组织部对新时期加强组织部门干部队伍政治、纪律、作风、廉政建设的高度重视,为深入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坚强基础和保障,从而保证了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队伍中不出现违反党风党纪问题的发生。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组工干部作为党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管人才的人才,首先应该管好自己。中组部制定六个规范和十个严禁,让组工干部学有标准、行有规范、干有方向,给组工干部定规矩、立规范,为组工干部设立一道不可触犯的“高压线”。 从“十坚持、十反对” 到“十严禁” ,基本要求大体也差不多。但是,这次规定与以往相比,有两个特点:一是很细很具体,涉及到保密、交友、吃喝、宴请等很多方面,二是指导性、可操作性强。可以说“十严禁”为组工干部戴上了“紧箍咒” 。“十严禁”纪律要求为组织部门建设“模范部门”和“过硬队伍”提供了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