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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太(戊徵火运,反齐水化。太(丙)羽水运,反齐土化也。

即经中所谓畏其旺,反同其化,薄其所不胜也。

又:少宫土运,木来兼化。少角木运,金来兼化。少商金运,火来兼化。少徵火运,水来兼化。少羽水运,土来兼化。

即经所谓乘其弱,来同其化,所不胜克之也。齐化谓以我化彼,兼谓以彼化我也。 总之,五运之运行不论兼化、齐化,克我之气必随之流行。 3.4.1.2 平气

凡运太过而被抑,或运不足而得助就成为平(同)气。例如:

戊辰年为火运太过。戊属阳火,但逢辰年,辰是太阳寒水司天,火虽太过,却被司天太阳寒水之气抑制,则由太过一变而为平气。他如乙卯、辛卯亦然。

此外,从交运的时日也有产生平运气的可能。如∶

丁亥年为木运不及。假使遇交运第一天的日干为壬,或者交运的时刻为壬,因壬亦属木,是运与日干或时干相合,亦为平气。

逢到平气之年,则气候平和,疫厉较少。 3.4.2 运气加临

由于五运有太过与不及,六气有司天、在泉之别,另有地支之本。由此运气之加临乃产生天符、岁符、同天符、同岁符、太乙天符、顺化、天刑、小逆、不和之关系,分述如下: 3.4.2.1 天符

中运之气与司天之气相符合的叫天符。《素问六微旨大论》云∶

“土运之岁,上见太阴。火运之岁,上见少阳少阴。金运之岁,上见阴阳。木运之岁,上见厥阴。水土运之岁,上见太阳。”上见就是指司天之气。

土运之岁,上见太阴,即己丑,己未年。丑未土,太阴司天,为土湿同化。 火运之岁,上见少阳、少阴。即戊寅、戊申、戊子、戊午年。戊为火运,寅申值少阳司天,子午值少阴司天,一为相火,一为君火。火与暑热同化。

金运之岁,上见阳明,即乙卯、乙酉年。乙为金运,卯酉值阳门司天,是为金与燥同化。

木运之岁,上见厥阴,即丁已、丁亥年。丁为木运,已亥值厥阴司天,为木与风同化。

水运之岁,上见太阳,即丙辰、丙戍年。丙为水运,戍辰值太阳司天,为水与寒同化。

以上己丑、已未、戊寅、戊申、戊子、戊午、乙卯、乙酉、丁已、丁亥、丙辰、丙戍十二年,都是中运与司天之气相会合同,称为天符。故《六元纪大论》云:戊子戊午太徵上临少阴,戊寅戊申太徵上临少阳。丙辰丙戍太羽,上临太阳,如是者三。丁已丁亥少角,上临厥阴,乙酉乙卯少商,上临阳明。已丑已未少宫,上临太阴,如是者三。” 3.4.2.2 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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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运与岁支之气相同是为岁会。《素问六微旨大论》云∶“木运临卯,火运临午,土运临四季,金运临酉,水运临子,所谓岁会,气之平也。”

丁卯年:丁为木运,卯为木的正位,是为丁运临卯。 戊午年:戊为火运,午为火的正位,是为火运临午。

甲辰、甲戍、己丑、己未四年均土运,辰戍丑未都是土运寄王之位。是为土运临四季。

乙酉年∶乙为金运,酉为金的正位,是为金运临酉。 丙子年:丙为水运,子为水的正位,是为水运临子。

以上丁卯、戊午、甲辰、甲戍、己丑、己未、乙酉、丙子、八九年都是本运临于本气,本气上承本运,叫岁会。即《素问天元纪大论》云:“承岁为岁值”之义。

另:壬寅皆木,庚申皆金,癸巳皆火,辛亥皆水,何以非岁会?因寅申巳亥四支不当四正位之故。 3.4.2.3 太乙天符

既为天符又为岁会便叫太乙天符。素问六微旨大论云∶“天符岁曾何如?歧伯曰∶太乙天符之会也。”

如戊午、乙酉、己丑、己酉、己未四年,天符十二年中有之,岁会八年中亦有之。因而这四年便叫做太乙天符了。也就是天气、中运、岁支三者之气都会合之意。故《素问天元纪大论》云∶“三合为治”。

戊午年∶火运火支,又见君火司天。 乙酉年:金运金支,又见燥金司天。 己丑、己未:土运土支,又见湿土司天。 3.4.2.4 同天符

凡逢阳年,太过的中运之气与在泉之客气相合叫回天符。《素问天元纪大论》云∶ “太过而同地化者三:甲辰、甲戍太宫,下加太阴;壬寅壬申太角,下加厥阴;庚子庚午太商,下加阳明,如是者三。加者何谓?曰:太过而加,同天符。”

甲辰、甲戍:甲为阳土故称太宫。辰戍年太阴湿土在泉,是阳年土运与在泉湿气合。 壬寅、壬申:壬为阳木,故称太角。寅申年厥阴风木在泉,是阳木运与在泉风气合。 庚子、庚午:庚为阳金,故称太商,子午年阳明燥金在泉,是阳金运与在泉燥气合。 在泉虽为客气,因行于中运之下,所以皆曰∶“下加”。

以司天在上,中运居中,在泉位于下。甲辰、甲戍、壬寅、壬申、庚子、庚午六年,阳运在泉本气同化,便叫同天符。 3.4.2.5 同岁会

凡逢阴年,不及的中运之气与在泉之客气相合,叫做同岁会。《素问天元纪大论》云:

“不及而同地化者亦三。癸已癸亥少徵,下加少阳;辛丑辛未少羽,下加太阳;癸卯癸酉少徵,下加少阴;如是者三。不及而加,同岁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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癸已、癸亥、癸卯、癸酉,四年均为火运不及,所以都属少徵。巳亥是少阳相火在泉,卯酉是少阴君火在泉,是阴火一合于客气之少阳相火,一合于客气之阴君火。

辛丑、辛未:辛为阴水,故称少羽。丑未年是太阳寒水在泉。是阴水运和客气太阳寒水相合。

以上癸已、癸亥、癸酉、辛丑、辛未六年,阴运与在泉本气同化,所以叫同岁会。 综合以上之吉凶,概说为:

天符为执法,岁会为行令;太乙天符为贵人。病之中贵人者重,中执法者亦重,中行令者为轻。《六元纪大论》曰∶“知迎知随,气可与期,此之谓也。” 3.4.2.6 顺化、天刑、小逆、不和

司天生中运为顺化,司天克中运为天刑,中运生司天为小逆,中运克司天为不和。《运气要诀》中述之甚详:

“气之中运者,谓司天生中运也。癸已癸亥木生火也;甲子甲午甲寅甲申火生土也;乙丑乙未土生金也;辛卯辛酉金生水也;壬辰壬戍水生木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天气生运,以上生下,故名顺化,为相得之岁也。运被气克者,谓司天克中运也。已已已亥木克土也;辛丑辛未土克水也;戊辰戊戍水克火也;庚子庚午庚寅申火克金也;丁卯丁酉金克木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天气克运,以上克下,故名天刑,为不相得之岁也。运生天气者,谓中运生司天也,如癸丑癸未火生土也;壬子壬午壬寅壬申木生火也;辛巳辛亥水生木也;庚辰庚戍金生水也;已卯已酉土生金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运生天气,以下生上,虽曰相主,然子居母土,故为小逆,而主微病也。运克司天者,谓中运克司天也。如乙已乙亥金克木也;丙子丙午丙寅丙申水克火也;丁丑丁未木克土也;癸卯癸酉火克金也;甲辰甲戍土克水也,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运克天气,以下克上,故名不和,亦为不相得而主病甚也。气运相同者,如丙辰丙戍气运皆水,丁已丁亥运气皆木,戊子戊午戊寅戊申运气皆火,已丑已未运气皆土,乙卯乙酉运气皆金,六十年中有此十二年运气相同,皆天符也。虽曰同气,不无偏胜亢害焉,则为平气。”

总六十甲子,综合上述图之如下∶ 甲子 乙丑 丙寅 丁卯 戊辰 己已 庚午 辛未 壬申 癸酉 甲戍

火生土,顺化 土生金,顺化 水克火,不和 岁会,金克木,天刑 水克火,天刑 木克土,天刑

同天符,火克金,天刑 同岁会,士克水,天刑 同天符,木生火,小逆 同岁会,火克金,不和 岁会,同天符,土克水,不和

甲午 乙未 丙申 丁酉 戊戍 己亥 庚子 辛丑 壬寅 癸卯 甲辰

火生土,顺化 土生金,顺化 水克火,不和 金克木,天刑 水克火,天刑 木克土,天刑

同天符,火克金,天刑 同岁会,土克水,天刑 同天符,木生火,小逆 火克金,不和

岁会,同天符,土克水,不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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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 丙子 丁丑 戊寅 己卯 庚辰 辛已 壬午 癸未 甲申 乙酉 丙戊 丁亥 戊子 己丑 庚寅 辛卯 壬辰 癸己

金克木,不和 水克火,不和 木克土,不和 天符

土生金,小逆 金生水,小逆 水生木,小逆 木生火,小逆 火生土,小逆 火生土,顺化 天符,岁会 天符 天符 天符 天符,岁会 火克金,天刑 金生水,顺化 水生木,顺化

同岁会,木生火,顺化

乙已 丙午 丁未 戊申 己酉 庚戍 辛亥 壬子 癸丑 甲寅 乙卯 丙辰 丁已 戊午 己未 庚申 辛酉 壬戌 癸亥

金克木,不和 水克火,不和 木克土,不和 天符

土生金,小逆 金生水,小逆 水生木,小逆 木生火,小逆 火生土,小逆 火生土,顺化 天符 天符 天符 天符,岁会 天符,岁会 火克金,天刑 金生水,顺化 水生木,顺化

同岁会,木生火,顺化

其吉凶约之为∶

太乙天符——贵人——病重 天符——执法——重 岁会——行令——轻 小逆:运生司天——微病

天刑:司天克中运——不相得之岁 顺化:司天生中运——相得之岁 不和:中运克司天——不相得而主病甚 3.4.3 六气加临举例

(1)天刑之例

许叔微《许叔微伤寒论者三种·作寒九十论》[105]云:

“宣和戊戍,赙兄秦云老病伤寒,身热、足寒,颈项瘈疭。医作中风治,见其口噤故也。予诊其脉实而有力,而又脚挛,啮齿,大便不利,身燥无汗。予曰:‘此刚痓也。’先以承气汤下之,次以续命汤调之,愈矣。

论曰:《五常政大论》曰:‘赫曦之纪,上羽与正征同,其收齐,其病痓。盖戍太阳寒水羽也、戊火运,正徵也。太过之火,上见太阳,则天气且刚,故其收齐而人病痓者,过气然耳。火木遇,故年病此证多刚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