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设计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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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设计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设计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第一卷 招 标 程 序

设计邀请招标程序流程图

程 序 规范内容 管理环节 招标申请 ——→ 招标申请 ——→ 报审后方可开展 [招标申请书] ←——

↓ 编制招标文件 ——→ 上报核备 ↓ 发标 ——→ 招标文件发放 ↓ 投标预备会 ↓ 编制投标文件 ↓ 评标准备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专家库选聘 ←—— ↓ ↓

评标准备 ——→ 投标文件递交 ↓ ↓ 开标 ——→ [开标程序] ↓ ↓ 评标 ——→ [开标办法] — ←— 监督或委托监督 ↓ 评标报告 — ↓ 定标 ——→ [定标办法] —→ 评标、定标结果上报备案 ↓ [中标通知书] [未中标通知书] ↓ 合同签订 ——→ [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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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设计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设计公开招标程序流程图

程 序 规范内容 管理环节

招标申请 ——→ 招标申请 ——→

[招标申请书] ←—— 报审后方可开展 ↓

发布招标通知 ↓ 资格预审 ——→ 发布招标通知 ↓ 编制招标文件 ——→ 上报核备 ↓ 发 标 ——→ 招标文件发放 ↓ 投标预备会 ↓ 编制投标文件 ↓ 评标准备 ——→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 专家库选聘 ←—— ↓ 评标准备 ——→ 投标文件递交 ↓ 开 标 ——→ [开标程序] — ↓ 评 标 ——→ [开标办法] ←— 监督或委托监督 ↓ 评标报告 ↓ 定 标 ——→ [定标办法] ——→ 评标、定标结果上报核备 ↓ [中标通知书] [未中标通知书] ↓ 合同签订 ——→ [合同范本]

为培育、发展、健全火电工程和输、变电设计市场,规范设计招投标行为,维护设计招投标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招标程序。招标主体是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法人。 一、招标申请

1 招标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1.1 应是项目主管局(公司)或项目法人; 1.2 应有开展设计招标的管理人员和机构; 1.3 应有组织编制招标文件的能力; 1.4 应有审查投标单位资格的能力; 1.5 应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 当不具备上述1.2至1.5项条件的招标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代理招标机构代理招标,由招标单位与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协议),并上报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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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设计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2 申请:招标单位应填写“电力工程设计招标申请”(附件1),在发标前上报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经核准后方可实施招标。 设计招标申请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招标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设计规模、设计招标阶段、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机构、是否委托代理招标机构、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等。 二、招标组织机构

3 招标领导小组:

招标领导小组是设计招标的领导和决策机构,主持招标的全面工作。招标领导小组由招标单位组建,应由项目主管局或项目法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的授权代理人担任组长。 4 招标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4.1 决定招标原则和招标范围; 4.2 审定设计招标文件及有关要求; 4.3 委派招标办公室成员及负责人; 4.4 聘请评标委员,组成评标委员会; 4.5 主持开标、评标和定标;

4.6 听取评委会的评标汇报,确定中标单位。 5 招标办公室:

招标办公室是招标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招标的日常工作。招标办公室成员应向投标单位公布。

6 招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6.1 发布招标信息和招标邀请书; 6.2 发放(发售)设计招标文件及资料; 6.3 预审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

6.4 组织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和答疑,解答和处理与招标有关的问题; 6.5 验收并封存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

6.6 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统计评委的打分结果; 6.7 发出中标通知书及未中标通知书; 6.8 负责招投标有关资料归档及上报工作; 6.9 与招标工作有关的其它工作;

6.10 招标办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招标保密纪律。 三、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 7 审查方式:

7.1 公开招标:招标单位应事先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发布“设计招标通告”(附件2)或“资格预审通告”(附件3)。申请单位按规定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资格预审材料。 7.2 邀请招标:投标单位在领取招标文件时,应交验电力工程勘察设计证书(正、副本)、收费资格证书、工商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7.3 通知: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后,招标单位应以书面、传真、电报等形式,把资格预审结果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接到通知后,应以电报或传真向招标单位确认已收到通知。 7.4 招标单位发出投标邀请书(附件4),被邀请投标单位应发出邀请书回函(附件5)。 四、编制招标文件

8 招标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第一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一、总则 二、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五、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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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力发电、输变电工程设计招标程序及招标文件范本 六、评标 七、授与合同

第二章 合同条件 一、通用条件 二、专用条件

第三章 合同格式

第四章 工程规范、技术文件及图纸 第五章 投标文件 第六章 评标办法

9 招标单位可参照设计招标文件范本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编制设计招标文件,但不得超出该文件的范围要求。

10 对设计招标文件的内容深度的规定 10.1 设计招标主要是通过工程设计方案、工程造价控制措施、设计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技术服务措施和保障、投标单位业绩和信誉、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等方面的竞争,择优选择设计单位。因此,招标的内容不宜过深、过多,应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突出重点。 10.2 特殊单项工程方案可研招标只设1~2项;初设招标只设1~3项。

10.3 厂址的工程地质、水文气象、测量等基础资料应由招标单位统一提供,并满足投标内容深度要求。

10.4 可研招标的厂址比选和厂址位置应根据初步可行性研究审查意见提供,无特殊理由投标单位不得要求另选厂址。 10.5 可研招标设计方案,主厂房(地上部分)及厂房内布置可不作方案比选。主厂房以外的工程设计方案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技术基础资料进行方案论证。

10.6 生产辅助设施和生活福利设施不作为招标内容,但可要求投标单位提出规划意见。

10.7 工程投资估算和经济评价或概算分析,重点是合理性及控制造价措施,投资估算做到表二、概算做到表三深度。

10.8 技术服务措施主要考核投标单位承诺的设计班子、特别是设总和各专业负责人的素质、资历和业绩。

10.9 鉴于现行的勘测设计取费标准是国家在设计单位尚未改为企业进入市场前规定的低收费,因此,勘测设计取费暂不做为竞标的内容,如作为竞标内容,在各阶段的招标、评标中所占权重不超过5%。此时,可在100分评分标准中,再加5分,改为105分制。 11 招标文件应在发放前7天报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核备。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

12 招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发放(发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放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单位。

13 投标单位接到招标文件后7天内应将是否参加投标的回函传真给招标单位。

14 在投标日期截止前25天,招标单位遇有特殊情况,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但修改的内容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本文件的要求。补充通知应报电力行业设计招标管理机构核备。

15 补充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获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并应于投标截止日期前20天送达各投标单位。补充通知应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单位起约束作用。 六、标前会

16 招标单位应在招标文件发放后15天内组织所有取得同一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踏勘现场和答疑,时间一般为1~2天,视工程情况由招标单位决定。踏勘现场和答疑的时间、地点由招标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应答疑的问题由招标单位整理成书面材料,在答疑后10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给予回函。

17 招标单位不得单独组织任何一个投标单位进行踏勘现场和答疑。 18 现场答疑后投标单位如对招标文件还有需澄清的问题,可以书面、传真或电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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