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与对策1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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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进行宗教学识教育,主要包括《释经与讲道》、《三自与神学思想建设》、《解经》,引导教职人员面向现实,为经济建设服务;五是进行教会管理能力教育,重点涉及《教会管理》、《财务知识》等方面,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理财;六是进行抵制异端邪说和抵制境外渗透教育,利用“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和境外宗教对我渗透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身心健康带来危害的犯罪事实进行教育。

(三)规范管理。管理是生命,管理出效益。要想稳步推进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必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逐步建立“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

我们认为,对教职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下阶段要建立和完善三种制度。一要建立教职人员信息即时反馈制度。县民宗局在教职管理上要加强协调与沟通,定期分析研究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全面地了解、掌握教职人员思想动态、意愿诉求、学习培训和工作情况。二是建立健全谈话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同级党委(党组)领导原则上每年要与教职人员至少谈话一次,了解其基本情况,及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现缺点和不足,要及时进行帮助、教育。要把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延伸到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工作中来,抓好落实。三是健全教职人员信息档案管理制度。教职人员档案工作必须要摆脱传统的、落后的工作模式,走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发展的路子。要使用规范的微机管理软件,逐步建立健全教职人员信息库,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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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人员信息都纳入网络管理,实现教职人员日常管理工作的办公自动化。

(四)强化服务。我县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其原因是复杂多样的,有的是一因一果,有的是多因一果,有的则是互为因果。我们认为,这当中既有教职人员自身的因素的影响,又有机制方面的制约,同时还有党政干部思想认识不足、服务管理缺位的原因。为此,让党政干部走出“与己无关”思想误区,切实创优服务管理显得十分重要。

1、齐抓共管要建机制。基层党政干部有效管理宗教事务,注重教职人员队伍建设,有助于形成朴实、崇尚科学、信教而不迷信的文明乡风,反之就会损害乡风文明。一要明确责任。实行宗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县宗教部门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各乡镇与村委(居委会)签订责任状,把宗教工作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层层落实,奖罚到位;建立健全宗教工作网络,进一步完善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全面加强依法对农村宗教事务的管理。二要提高认识和能力。加大宣传,举办专题培训,让广大基层干部充分理解党的宗教政策,了解宗教的自身规律及基本知识,掌握正确处理宗教问题的本领。三要明晰“抓手”。教职人员队伍建设及宗教事务管理到底抓什么,怎么抓,工作思路必须清晰。制定新农村建设规划时,要统筹兼顾宗教事务管理;要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宗教组织、活动场所、活动内容、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基本信息等情况,对正常宗教活动做到主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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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引导,对非法宗教活动,做到及时监控;要主动与宗教团体联系,研究制定具体、科学、操作性强的管理方案,切实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武装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四是严格奖惩。竞争出战斗力,激励出成绩。对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考核考评,视工作业绩实行严惩重奖,避免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发生。

2、抓作用发挥要出实招。宗教工作是群众工作,而且是特殊的群众工作,我们认为要坚持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对待宗教,力争最大限度地发挥教职人员的作用。一是维护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正确处理好“五方面”关系。即处理好执行政策和依法管理的关系,做到政策手段和法律手段并行,执行政策和依法管理并重;处理好保护与管理的关系,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权利,做到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抵御渗透;处理好依法办事与妥善做好教职人员工作的关系,既要严格执法,又始终不要忘记争取、团结、教育教职人员;处理好知法、讲法和守法、执法的关系,做到既不能失职不作为,又不能越权乱作为;处理好事前积极预防和事后妥善处臵的关系,要坚持维护和谐稳定这个大局,做到怨气宜解不宜结,事态宜疏不宜堵,群众宜散不宜聚,情绪宜顺不宜激。二是善于同宗教界人士交朋友。要主动与宗教教职人员多接触,多沟通,多交朋友。涉及宗教问题的决策时,要注意听取他们的意见,进行沟通和协商,尽量取得共识。对有些宗教界人士出现的思想认识问题,要及时掌握,坦诚交换意见,并帮助解决。三是强化宗教团体的桥梁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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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教职人员的主渠道。在加大宗教团体培塑力度基础上,要通过宗教团体影响和教育教职人员,让他们不要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而应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发扬关爱人群、服务社会的优良传统,组织开展好扶贫济困、救助社会弱势群体等公益事业。四是让教职人员在实践中锻炼成长。要适当安排一些教职人员担任人大代表,并为他们对宗教开展视察、检查活动提供方便。认真办理他们提出的提案、意见和建议,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在参政议政、民主监督中的积极作用,发挥宗教界在“建设和谐社会,培育文明风尚,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中的积极作用。

3、抓扶助关怀要解燃眉。关心关爱宗教教职人员,切实解决他们工作和生活中实际困难,是党和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不断改善民生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体现。通过调查,我们认为当前主要应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重视一些宗教场所年久失修,房屋安全隐患大的问题。要多渠道筹集资金,帮助他们进行危房修缮和实施较为紧要的改扩建工程,营造舒适、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二是注重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寺观教堂与周边村民之间矛盾纠纷错综复杂,时有发生。对此,我们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等活动的普法宣传现场搬到纠纷发生地,以增强广大村民和教职人员守法意识和明辨是非能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同时,要严格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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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定期排查,并实行分级调处,小纠纷由宗教团体和寺管会调处,一般矛盾纠纷由乡镇统战委员调处,疑难纠纷由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出面调处;对于涉及多个部门或久调未决的矛盾纠纷,由县委统战部协调,各有关部门实行联席会议进行联合调处,制定调处方案,确保调处成功。三是妥善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的社会保障问题,使他们病有所医、老有所养。首先要依法做好认定工作,采集和备案所有宗教教职人员的信息;其次要将符合条件的宗教教职人员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做到应保尽保;第三要做好宗教教职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符合条件的还可享受医疗救助;第四要视情支持宗教教职人员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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