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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任朱晓寒同志为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商贸局副局长; 聘任李飞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总经济师; 聘任祝风红同志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 聘任文清泽同志为市规划局总规划师;

聘任陈龙同志为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兼市商务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1年,聘期3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张委组?2011?232号)

经面向全国公开选聘,2011年7月15日十届市委第二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王刚同志为张家港保税区科技人才局副局长; 聘任许汉阳同志为张家港保税区物流贸易局副局长。 以上同志试用期1年,聘期3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张委组?2011?233号)

通过面向全国公开选聘,经研究决定,提名:

聘任李思海同志为市金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1年,聘期3年。

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张委组?2011?234号)

作为人才引进,经2011年7月15日十届市委第二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任欧永生同志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1年,聘期3年。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张委组?2011?235号)

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2011年7月15日十届市委第二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施建彬同志任市委研究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从2010年4月算起;

孙静同志任市档案局(馆)副局(馆)长、党组成员,任职时间从2010年6月算起。

(张委组?2011?236号)

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2011年7月15日十届市委第二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易玲同志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财政局副局长; 李星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以上2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0年4月算起。

陈光、张耀军同志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副局长; 石丽华同志任张家港经济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朱国生同志任江苏扬子江国际冶金工业园经济发展局副局长; 宋国洪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孟伟言同志任市规划局副局长; 张海峰同志任市水利局副局长;

陈永泽同志任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胡燕同志任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副局长; 李刚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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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10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10年6月算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张委组?2011?237号)

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2011年7月15日十届市委第二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卞震同志任张家港保税区招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从2010年4月算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张委组?2011?238号)

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2011年7月15日十届市委第二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张达同志任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人民法院纪检组组长(正局级),任职时间从2010年4月算起。

(张委组?2011?239号)

经试用一年考核合格,2011年7月15日十届市委第二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徐凤娟同志任市行政服务中心党组成员、市纪委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组长,任职时间从2010年4月算起。

(张委组?2011?240号)

2011年7月15日十届市委第二次常委会研究决定:

吴彦飞、孙海、杨枫、王云良同志挂任市信访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自2011年7月至12月。

挂职期满后不再办理免职手续,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张委组?2011?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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