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公司电气操作票管理业务指导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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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网公司电气操作票管理业务指导书

1. 业务说明

本业务指导书规范了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操作票管理,明确了操作人和操作监护人资格管理、典型操作票管理、操作票存放管理、操作票检查、统计分析及评价管理等要求。电气操作票管理采用指导型的管控策略,省内统一的规范策略,包括操作票管理流程、典型操作票管理流程等2项业务流程。 2. 适用范围

本业务指导书适用于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管辖的地市供电局及县/区供电企业变电、配电操作票的管理。岗位(角色)适用范围如下表所示:

层级 部门 岗位(角色) 变电运行岗位 公司 生产设备管理部 配电运行岗位 主任(副主任) 生产设备管理部 变电运行岗位 配电运行岗位 安全监管部 地市局 安全监管人员 主任(副主任) 变电运行岗位 变电管理所 安全监管岗位 运行班组站长 运行人员 主任(副主任) 县区供电局(子公司) 生产设备管理部 变电运行岗位 1

层级 部门 岗位(角色) 配电运行岗位 安全监管部 安全监管人员 主任(副主任) 配电部 配电运行岗位 县区供电局(分公司) 安全监管部 安全监管岗位 分管所长 供电所 运行人员 3.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GB 26860-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GB 26859-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GB 26861-2011电力安全工作规程(高压试验室部分) DL 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 409-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Q/CSG 10006-200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操作导则 Q/CSG 211005-2014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气操作票管理规定 4. 术语和定义 4.1. 操作票

是指进行电气操作的书面依据,包括变电、配电操作票。 4.2. 一个操作任务

指⑴将一种电气运行方式改变为另一种运行方式;⑵将一台电气设备(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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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线路)由一种状态改变为另一种状态;⑶一系列相互关联、并按一定顺序进行的操作。 4.3. 地市供电局

指佛山供电局、东莞供电局、中山供电局、惠州供电局、江门供电局、韶关供电局、湛江供电局、茂名供电局、清远供电局、珠海供电局、汕头供电局、梅州供电局、阳江供电局、肇庆供电局、揭阳供电局、河源供电局、汕尾供电局、潮州供电局及云浮供电局等19个供电局。 4.4. 基层单位

地市供电局、县区供电企业。 4.5. 运行部门

指操作票的执行部门,包括:

地市供电局的变电管理所、城区供电局配电部、城区供电局乡镇供电所;县级供电企业(分公司)的乡镇供电所;县级供电企业(子公司)的输变电管理所(或输电管理所、变电管理所)、电力调度控制中心、乡镇供电所等。 5. 管理要点

5.1. 操作人和操作监护人(以下简称“操作人员”)资格管理

5.1.1. 基层单位人力资源部(综合部)每年组织操作人员资格考核,合格后以书面形式公布对应的资格范围和有效时间。

5.1.2. 其他人员因工作需要转为操作人员岗位时,应在三个月内完成资格考试,公布认定后方可上岗操作。

5.1.3. 操作人员因违反“两票”制度或安全规章制度被取消相应资格的,必须重新考试合格并以书面形式公布认定后,方可从事相应资格工作。

5.1.4. 操作人员连续半年没有从事电气倒闸操作相关工作的,应经考试认证合格后方可重新从事相应工作。 5.2. 典型操作票管理

5.2.1. 运行部门运行人员应根据电网接线方式和一、二次设备投退原则,编写典型操作票,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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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运行部门负责建立典型操作票库,改变典型操作票库中的典型操作票时需重新审批,具体管理流程见典型操作票管理流程。

5.2.3. 典型操作票只作为填票的参考,填写操作票时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5.3. 操作票存放管理

5.3.1. 已执行、未执行和作废的操作票分类放置。每月按照操作票装订封面标准(见附录1)制作装订封面,统一装订保存,不得遗失。对涉及事故调查的操作票要作为事故资料保存。

5.3.2. 已执行、未执行和作废的操作票保存至少三个月。 5.4. 操作票检查、统计分析及评价管理 5.4.1. 操作票的检查

5.4.1.1. 运行部门各班组应对操作票的执行进行动态跟踪、全面检查,利用安全活动日对操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查找存在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见附录2)。

5.4.1.2. 运行部门应每月不少于一次组织对本部门各班组操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5.4.1.3. 各单位生产设备管理部应每月组织对运行部门的操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作为操作票的考核依据。

5.4.1.4. 各单位安全监管部应不定期对运行部门的操作票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反馈本单位生产设备管理部。

5.4.1.5. 检查评价操作票按照操作票不合格、不规范判据(见附录3)进行。 5.4.2. 操作票的评价

5.4.2.1. 按分级管理、逐级评价的原则,各单位组织对下级单位或部门的操作票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操作票合格率、规范率和违反操作票相关规定等方面。

5.4.2.2. 操作票合格率、规范率计算办法:

月合格率=(该月已执行的合格票数/该月已执行总票数)×100% 月规范率=(该月已执行的规范票数/该月已执行总票数)×100% 合格票=不规范票+规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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