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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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

①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②对于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人员,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使其逐步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党总支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名册,列入培养计划,经常对他们进行教育。党总支要及时掌握申请入党人员的动态信息,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

3.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对于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要经党支部或团组织推荐,支委会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确定1至2名正式党员为其培养联系人。

4.培养联系人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对已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要为其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由培养联系人保管。

5.党支部培养教育

①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邓小平理论学习小组或党章学习小组学习;②组织他们听党课或参加党内有关活动;③给他们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6.培养联系人定期考察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还要定期进行考察,由培养联系人每季度考察一次,填写到《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上。

7.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

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支部、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可列为发展对象。

8.分院党校集中培训

发展对象要参加分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为5至7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有关的入党教材。没有经过培训结业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 9.党支部政审

政治审查内容: ①申请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②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③直系亲属和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10.党总支预审

预审要求:①审查培养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②学生发展对象的学习成绩情况;③对拟发展对象实行公示(一个星期);经审查,符合各种程序要求并通过公示的,下发《入党志愿书》。

11.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介绍人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入党介绍人一般为申请人的培养人。志愿书一般由申请人亲自填写,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不允许涂改。志愿书填写后,由党支部审阅。

12.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①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实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数要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党员人数的一半以上才能开会;入党申请人及介绍人必须到会;②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读发展对象名单。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宣读发展对象名单;做好会议记录;③发展对象汇报有关内容。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中由自己填写的部分;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④介绍人发表意见。第一及第二介绍人依次介绍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对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发表意见;⑤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向全体党员汇报情况。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代表支委会汇报对申请人的审查情况和确定发展的意见;⑥党员讨论。到会党员对发展对象的情况充分讨论,发表意见;入党介绍人、支部委员及发展对象,对党员提出的问题认真解答;发展对象谈对大家所提意见的认识及今后的决心;⑦大会表决。党员进行表决;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向大会宣读决议。

注:1.如同时讨论两名以上的人入党,则应逐个进行表决;2.支部大会表决时,申请人一般可以不退场。

13.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人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上报党总支。表决时,必须是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予以通过。发展党员的申报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附个人自传)、《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附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证、共青团“推优”表、群众座谈会记录、政审材料(含外调材料)。

14.由党总支指派专人找发展对象谈话

着重了解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现实表现,对党的基本知识进行抽查,将群众的意见向发展对象反馈并提出要求和希望。谈话后应认真负责地填写谈话情况和谈话人的意见。

15.党总支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审批

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总支应集体讨论、审批,坚持“五个不批”。对审批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应注明预备期起止的具体时间(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

16.党总支通知支部

党总支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以发展三联单形式通知支部,同时填写党员基本信息表,并将基本信息表随同发展三联单一起上报党委组织部。

17.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

①向预备党员介绍党支部情况,提出要求;②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参加活动;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18.党总支组织预备党员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19.党支部对预备党员继续教育和考察

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20.党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①预备党员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本人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其内容包括: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对自己在预备期中的表现作出全面的总结,尤其是入党时同志们提出的缺点,在预备期间改正得如何;写出今后的努力方向,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内容要真实,报告应在预备期满前一个月之内递交党组织);②党支部审查。支委会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对预备党员的书面申请进行认真讨论,充分发表意见;根据预备党员的转正申请、党内外群众的反映,对照党员条件,全面分析研究预备党员能否转为正式党员,提出意见,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③党员大会讨论。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主要优缺点,今后努力方向和要说明的问题;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的表现和对其进行教育考察的情况,提出能否转正的意见;党员讨论,肯定优点,指出缺点,提出希望,表明能否转正,并表决。

21.党支部填写党支部决议,上报党总支

填写支部决议时应注明应到会和实到会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人数,同意和不同意的人数,通过决议的日期,并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上报党总支。表决时,必须是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予以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申报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其他说明本人情况的材料。

22.党总支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议审批

党总支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3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要注明党龄起始时间。

23.党总支通知支部

党总支审批通过后一周内,用转正三联单及时通知党支部,并将有关信息和转正三联单上报党委组织部。

24.党支部其它工作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总支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总支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