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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没有多少地方可以开辟为垃圾填埋场了。而更大的挑战则在于,采用填埋方式垃圾降解缓慢,有的可能需要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的时间,由此可能给周边的土地、水源甚至空气带来严重的二次污染。

再说焚烧,这种将垃圾“化为无形”的方式似乎是一种不错的选择。特别是,如果通过垃圾焚烧来发电,更能“变废为宝”。然而,这个理论上“一举两得”的方式真正实施起来却依然困难重重。

不久前,南方多个城市就发生了规模较大的群众抵制兴建垃圾焚烧发电厂行动。他们的理由很明确,垃圾焚烧会产生二恶英这样的有毒物质,对环境危害很大。而且焚烧发电厂往往又距离居民区过近,更加重了人们的担心。 这并不奇怪,即使是在已有多年垃圾焚烧历史的欧美国家,人们对于垃圾焚烧的争论依然不休。其间所提出过的方法,大多“治标不治本”。

从未来发展看,通过焚烧的方式处理垃圾仍然是大势所趋。首先,有研究表明,与焚烧方式相比,填埋方式产生的危害程度“有过之而无不及”,只是因为由于其表现方式不像焚烧那样“招摇”,因此才让人们产生了填埋更环保的错觉。其次,垃圾焚烧产生的危害更容易逐步降低和解决。

当然,要想使焚烧真正成为处理垃圾的理想手段,尚有许多工作要做。

首先,国家需尽快制定相关规范性说明和技术标准,解答百姓的疑惑。如垃圾焚烧究竟是不是环保、对人体健康是否构成威胁、威胁有多大,垃圾焚烧厂离居民区多远才是安全距离,等等。

其次,要解决好市场准入问题。一个高效环保的垃圾焚烧发电厂需要坚实的技术和资金支持。因此在招标过程中,不能仅以低标的作为中标标准,而更应看重技术实力。

再者,焚烧发电厂的数量和选址也很有讲究,数量应和当地垃圾产生量相匹配;而地址则既要方便垃圾处理,更要考虑到周边居民的感受。而这些都需要从整体上做好规划。

最后,垃圾分类应大力推广,这既是降低污染的前提,也是垃圾回收的必备条件。

第7-8期:爆破声中期待革旧迎新

南昌“2·6”爆破一声巨响,给大家拜了个折腾年。一个四星级酒店建成13年后拆了重建搞五星,既不复杂,也不稀奇,只是“不幸”撞到了舆论的枪口上。

从舆论的热度看来,屡“被”折腾的国人还没有麻木迟钝,反倒更加神经敏感。这次酒店爆破,就事论事虽没有什么特别大不了的,但也不是鸡零狗碎之类。人们把地方案例、企业行为上升到全国现象、公共事务的高度,仿效一种权威说法:这种围观好得很,这种上纲上线也好得很。

然而,也只是围观一下、指指点点而已。你说企业财富也是社会财富,但他自己要浪费又咋的。你说随意决策短视规划,他说与时俱进及时调整。你说爆破扰民,扰了又如何。你说以后要抵制到这里消费,其实绝大部分“你”本来就消费不起。

开国主席一言九鼎,说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贪污自然要治罪,至于浪费,就不便“法办”了。对此,普通公民们更是只能以道义相责,骂骂浪费可耻,顶多也只能扣上不响应中央号召的帽子,比如科学发展、不折腾、低碳经济,等等。

不能法办,也并非完全没办法。除了刑法,还有其他法。有人搬出循环经济促进法,城乡规划法、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等相关条文,指出此事有明显“违法”之嫌。可惜,那些条文多为倡导型、口号型、原则型,温柔敦厚有余,威力效力不够。指出了正确的道路,没有堵死错误的入口。

如何界定规划变更之合理或率意,率意又将处以何种责任;如何确定扰民事务的公私边界与决策程序,对违规之举有何救济之道??诸如此类,从技术上讲并不是什么大难题,考验的是监管方的决心与自身利益的清白。

公众常识中的不能容忍的事,往往横行无阻,热热闹闹的公共议论,常流于无果而终的口水战。一个酒店爆破事虽小,但折射出社会规则的缺陷。规则若绵软无力,道义更显苍白空洞。改革前期开始积累的民众对公权力的信任、对先富者的赞许,也被点点滴滴地消耗下去。

前述危言殊非新论,近年有识之士多已明察。如今利益分化已久,社会结构渐趋定型,重建基础秩序备显艰难。所幸公众神志尚清明,哪怕是十突九挫,仍未放弃对良性社会的期盼。“软法”也总比没法好,藉此吸纳民意而新生不乏案例。包括被扫黄打非的互联网在内,民意通道与博弈平台日益丰富,不仅可“个案监督”,更能推动规则再造。于是,那些拆旧建新的爆破声,也催生着革旧迎新的希望。

神木模式何日成神州模式

一度是榆林市上访第一大县、群众“看病贵”反应强烈的神木,如今正逐步走向共享和谐。而此种变化的背后,就是被称为“神木模式”的全民免费医疗试点。这项被媒体称为“开中国国内先河”的医疗保障制度推行以来,让神木人民体会到了“看得起病”的前所未有的实惠。

然而,在不少人看来,要其他地方照搬神木经验,至少在目前并不现实。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钱的问题。神木之所以能推出此项政策,是因为其煤炭工业发达,拥有实行免费医疗的财政实力。对免费医疗,其他地方可能是“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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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而力不足”。即使是大城市,因人口基数大,推行免费医疗成本也大。

此前,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王振耀曾公开表示,按照他的核算,一年下来,神木县每人免费公费医疗花销是330元,若全国都按照神木标准实行免费公费医疗,4300亿元就可以实现。但是,整个2009年,中央财政用于医疗卫生的支出预计也仅为1266.7亿元,与4300亿元的估算相比,差距和缺口尚巨。这表明,目前普遍推广“神木模式”的条件尚不具备。

但这并不代表“神木模式”仅仅只能以“试点”的身份存在。

根据神木县当地公开发布的信息,住院病人在政策施行第二个月(4月份)达到高峰后,从2009年5月份已经开始回落。而一开始的人满为患,实际是在偿还医疗制度的陈年欠账。当这个政策成为常态后,看病潮随之平稳泄洪。可见,全民免费医疗并非是一个“无底洞”。

再看,尽管在陕西位列第一,但神木县在全国百强县综合经济实力排行中也只能算“较好”,远非最富。实际上,为施行“全民免费医疗”,神木县列出了每年1.5亿元的预算,这在其整个社保体系的财政预算中占比约50%,而社保体系的财政预算支出约占神木县地方财政收入的16%。按照高峰时的数据,2009年4月份报销医疗费1270万元,当地官方的表态是,“没有超出预想的范围”。看看国外,富裕的英国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并不富裕的古巴同样也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可见,实行免费医疗的问题并不只在钱上。

既然如此,能够推出全面免费医改的,为何唯有神木?说到底,是执政理念。神木富了,但执政者没有在豪华办公楼、大广场、大马路上大把“烧钱”,而是把增加的财富花在改善民生上,让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神木的实践证明,只要执政者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放到第一位,少一些面子工程、政绩工程,“神木模式”就有可能变成“神州模式”。

食品安全还要几次“补牢”?

近日,国务院决定设立了以李克强副总理为主任的高规格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去年12

月惊爆陕西渭南三聚氰胺超标奶粉重现“江湖”的背景下,此举措既是决策层打赢食品安全“战争”的决心表露,也表明中国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仍然任重道远。

应该说,近年来,我国政府和企业在食品安全问题上痛下决心,成绩是明显的。比如,“毒饺子事件”发生两年后,日本民众开始重新接受、购买中国食品。日本厚生省公布的抽检数据以及日本花生协会的反馈表明,一年来,他们在中国花生的进口业务检测中未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确实感受到了出口农产品(15.41,0.32,2.12%)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带来的成效。日本食粮新闻报道认为,“中国食品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将得到全面提升。”

此次事件焦点的三聚氰胺超标奶粉,自2008年“三鹿毒奶粉”事件后,当年10月,卫生部等多个部门就曾严令:问题产品不得出厂、销售,并按要求销毁和无害化处理。可以说,从政府到企业,花费了巨大的努力从制度建设和生产管理上加强了食品安全的治理,市场慢慢恢复了对中国奶业的信心。

但令人震惊的是,当时对毒奶粉的处理恰恰在一个环节上——大量问题奶粉仅仅是封存在库房里并未销毁——出现了问题,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今天的被动局面。尽管知情人解释说问题奶粉销毁因技术困难搁浅,但无法摆脱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责任部门的监管不力、不法企业的唯利是图是三聚氰胺奶粉逃脱销毁命运的关键原因。

具体讲,问题奶粉的处理环节并没有明确责任,农业管奶站、质检管生产、工商管流通,但没有部门负责销毁环节。监管漏洞给不法企业提供了可乘之机。比如,2009年12月,陕西金桥乳业公司乳制品被发现三聚氰胺超标,当地质监部门封存了问题奶粉,却并未销毁。企业以倒换包装、套用批次方法予以销售。 “亡羊补牢,犹为未晚。”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无论是政府还是企业,如果还继续这样一次又一次地“亡羊”,就可能不是在食品监管部门层次上可以解决的问题,而会变成社会问题、政治问题和民心向背的大问题。 正如李克强副总理强调的,“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日前,中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已派出8个工作组分赴16个省份督察。希望监管部门这次能够二次“亡羊补牢”,不留死角,净化市场,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

第9期:“扫黄打非”何以治本?

说2009年“扫黄打非”成果斐然,相信多数人不会有异议。年初始于“整治低俗之风”,年末终于“深入整治互联网和手机媒体传播淫秽色情及低俗信息”,全年治理力度有目共睹。

据有关部门总结,无论是加强各部门间的联防协作,还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过去一年都取得重要突破,并且积累了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管理的经验。

根据披露的信息,新一年里整治力度仍将延续。要严查文化市场、严控网上传播、严管源头渠道、严办大案要案——四个“严”字,勾勒出主管部门的治理决心和思路。

可以预计,2009年积累的有益经验,2010年会深入探索和完善。相关部门或将进一步强化资源配置,提高技术支持能力,健全联防协作和社会参与机制,并推动其常态化,以期“扫黄打非”标本兼治。 欢欣鼓舞之余,也要泼一泼凉水。“扫黄打非”由来久矣,治本殊难,待解问题良多。比如,占用大量公共资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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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模式能否持久?比如,公权力监管若有迫近私权利边界之虞,能否长期获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又比如,集中整治取得的突出成绩,是否会湮没“治本”的“长考”?

过去一年里,对于网络低俗信息如何界定,就曾引发大范围争议。今年年初个别省市传出消息,手机要屏蔽“黄段子”,也引起舆论反弹。这些事例,一方面再度佐证了信息公开之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折射出部分举措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上还有提升空间。 公权力对“黄”、“非”加强监管、集中治理,无可非议,但治本还需着力:一是依法监管治理。制定清晰明确的法律准绳,不仅为了事后整治师出有名,更为了事前能准确划定各方权利义务,促其自我规范。这一点在不久前出台的“两高”司法解释中已有所补足。二是依赖社会力量。“扫黄打非”素有依靠人民团体、群众组织的传统,此次互联网“整风”又有奖励举报、“妈妈评审团”的创新,可见民间力量一直是有益补充。但需认识到,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不只是一个手段,也是一个目的。聚民意支持,取得公众最广泛的认同,此为长久之计。三是推动改革,以发展促治本。就文化领域而言,当推动解决文化市场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加强文化产业建设,用先进文化占领市场;在全局范围,则还要促进社会和谐因素的持续增长,让不和谐的负面信息受到公众自觉抵制。 此三者,唯望默志之,笃行之,“扫黄打非”方可期治本。

第10期:珠三角用工释放四重信号

记者日前在珠三角调研发现,新一轮用工短缺困扰着这个积聚了2600多万农民工的用工大省,但也倒逼着这里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积极变化。珠三角正在加速完成这一转型,目前已释放出一系列积极信号:企业用工模式重建、产业升级步伐提速、社会管理理念转化、公共服务扩大覆盖、传统用人体制突破等。

信号之一:从人求工作到工作求人,珠三角企业用工模式发生历史性转折。春节后为了招到人,众多企业各出奇招,有的奖励老员工带来新员工,有的对夫妻、全家同来实行补贴,有的还承诺给予高温补贴、带薪假期、奖励旅游等福利待遇,有的企业则直接派车到车站“抢人”。用工短缺正是我国劳资关系深层次变局的反映。从农民工走出农村被动接受企业单向挑选,到如今开始挑工作、看待遇,这种变局的出现是中国经济发展进程中必然遭遇的一个关口,更是一种进步,倒逼着企业重建健康的用人模式。

信号之二:从廉价劳力到机器代人,珠三角产业升级步伐加速。目前,一部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土地和劳动力价格更低廉的内地转移,一部分企业则因无法承受用工成本提升而关门,而另一部分企业则寻求产业升级,向资金和技术密集的产业高端挺进。

信号之三:从边缘人群到均等关怀,珠三角公共服务扩大覆盖。农民工短缺也对政府部门提供公共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这不仅要求政府相关部门通过科学制定最低工资标准、监督企业工资发放情况等方式保护外来务工者的基本权益,还应为农民工提供良好的打工环境,尽可能地让这些昔日珠三角的“边缘人群”也享受到均等的公共服务。目前珠三角一些地方加强了外来工的劳动维权工作,并将外来工纳入到城市管理的人群范畴,力图在技能培训、文化娱乐、福利待遇上让他们享受到户籍人口的权利,“体面地工作”“体面的生活”。

信号之四:从打工过客到积分入户,珠三角探索突破用人体制。据透露,珠三角将大力推广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政策,提高珠三角地区对高素质劳动力的吸引力。具体实施中将根据农民工的工作经历、文化程度、职业资格、纳税贡献、社保缴纳等情况进行积分入户,每年计划解决60万外来工的入户问题。在新生代农民工成为务工人员主体的情况下,今后的劳动力流向,将很大程度上不再取决于临时性地涨一点工资,而要看哪座城市为外来工提供怎样的接纳条件,直接取决于外来工在城市得到的待遇,以及对城市的归属感。

应对群体性事件新考验

去年初,本刊曾提醒2009年有可能是一个群体性事件高发年。当事实证明这一预警的准确性后,我们深以为虑。目前根据一线调研与权威分析来看,应对群体性事件还面临更新更复杂的考验。

过去多年,群体性事件的引发因素主要集中在农村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国有企业改制、涉法涉诉、部分复员退伍军人和企业军转干部上访等方面。而过去一年的动向则显示,工资福利待遇、医患纠纷、就业问题、环境污染、安全事故、民间纠纷、集资事故等新因素也密集地引发群体性事件。在新问题出现的同时,许多老问题也并未得到充分而有效的化解,新老问题交织并存。

与诱发因素新增相应的是参与群体扩大。除失地农民、下岗职工、部分退役人员等“老人”外,出租车司机、中小学老师、个体工商户、城镇居民等“新人”也越来越多地参与群体性事件。在有的重大事件中,更是跨阶层的多类人群同时参与其中。如湖北石首事件,“围观群众”有数千人,最多时超万人。另外还有不少事件显示出跨地域联合的迹象。

更值得警惕的是,群体性事件不仅规模呈扩大之势,极端方式也增多。在情绪的对立与“示范效应”的带动下,聚众围堵冲击党政机关、阻塞交通等对抗行为在近年屡见不鲜。更有甚者,打砸抢烧,伤害干部、警察和无辜群众等暴力活动数量也处于上升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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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一个新动向同时也是前述动向增加原因之一,即策划方式升级,大多群体性事件的发起者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短信进行联络组织。这一方式具有煽动面广、组织号召力强、事前征兆不明显、无直接利益关系群众易被卷入、聚集快速等特点。

这些新迹象,需要各级党政部门郑重、慎重以对。除落实各方已总结出的“及时、公开、透明、公正、依法”等有效的处置原则外,还须对症下药,针对新情况提出化解之策。

但事后处置仍属治标。更为根本的是要尽量消除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根源。以上种种“新”事件,除少数特殊、极端情况外,大多仍为民生问题引发,根子仍在老百姓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切身利益上,只不过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域、不同地方有不同反映。这些问题,有些是发展当中不可避免的问题,如不合时宜的政策,需要与时俱进及时调整;有些则是可以避免、理应避免的问题,如纯属违法违规的情况,再如信息不对称、不透明等,更须痛下决心切实纠正。

第11期:官场潜规则结出“王亚丽”毒瓜

据披露,王亚丽造假升官令人瞠目结舌。这位案发后才被免职的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可谓“除了性别以外浑身都是假”,却能够瞒天过海,步步高升,令人大开眼界。不过,王亚丽造假固然可恨,但加持她一路升迁畅通无阻的一些官场潜规则更令人切齿。

潜规则之一:民主集中制和民主测评仅仅是“一个人说了算”的幌子。王亚丽造假升迁一路绿灯,主要是“一个人说了算”的产物,或者得益于一把手的破格提拔。先是石家庄市交通局局长王志峰提拔她为副科长,继而石家庄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某擢升她为西柏坡纪念馆馆长助理,之后西柏坡纪念馆书记耿振环、馆长赵贵世举荐她为年轻后备干部,再往后鹿泉市委书记任命她为开发区党委书记,最后张某又授意耿振环举荐她为石家庄团市委副书记。一路走来,民主集中制无影无踪,民主测评程序形同虚设。一把手和上级领导的个人意志,代替了组织决定。

事实上,在不少地方,提拔干部何尝不是一把手说了算?组织考评、民意测验仅仅是无用的点缀,提交常委会仅仅是走个程序。

潜规则之二:官大一级压死人。只要是上级,下级就要言听计从,哪怕他只是随口说说。王亚丽的后台,是石家庄市委常委张某。王亚丽本来不归他管,他却可以指使鹿泉市、西柏坡、市委宣传部的领导去提拔王亚丽,而且这些领导必须买账,不敢不买账。时任鹿泉市委书记的张国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过,他也认为王亚丽不应该被提拔,但他没有办法,因为张某打了招呼。正是因为张某打了招呼,张国亮连市委常委会都没有开就提拔了王亚丽。张某是市领导,打了招呼怎能不听?如果不听,就可能被穿“小鞋”,仕途受挫;反过来说,这也是一种交易,自己晋升时,张某也可助一臂之力。

潜规则之三:官员傍大款,不傍是傻蛋。浑身是假的王亚丽官运亨通,源于“干爹”王破盘的推波助澜。而王破盘能够在政界游刃有余,是因为他腰缠万贯。对于腰缠万贯的大老板,官员们往往报以笑脸,这是因为大老板不仅能带来税收,也能给自己带来好处,而自己收了好处,就要给大老板办事。如此简单的权钱交易,看起来不堪入目,但一些官员却难以抵挡诱惑。

王亚丽造假,暴露出一些地方官场生态的恶化和官员伦理的畸变,也暴露出监督的缺位和制度的疲弱无力。若想今后不再出赵亚丽、张亚丽、刘亚丽??我们就应该想办法打破官场潜规则,让官员的权力受到有效的监督。

非法集资堵与疏

近年来,非法集资大案频发,群众损失惨重,甚至引发局部动荡,亟待猛药攻之。有鉴于此,高层机构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遏制其上升势头。

非法集资游离于正规融资渠道之外,原本属边缘行为,近年则如脱缰野马,从单一行业、单一领域发展到多行业、多领域,由部分地区向全国蔓延,由国内向国外发展,大有成“另类主流”之势。

有统计显示,2007年以来,我国公安机关有关非法集资案件立案6000多起,涉案金额600多亿。2008、2009年继续呈上升趋势,案件涉及全国29个省区市,参与群众140多万人,吉首、鹤岗等百亿级大案内情披露后,更是令人触目惊心。一些案件由于参与群众多、损失惨重,频繁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出现封堵铁路、车站等过激事件,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

据公开信息,大量非法集资案件的曝光同时带出监管漏洞,甚至一些地方官员亲自参与集资“狂欢”。一些案件苗头上报后,有关负责人还失之麻木,抱侥幸心态,以保地方“发展大局”。甚至一些案件正式立案后,非法集资仍在持续,伤害更多的不知情群众。

由于非法集资尚无明确法定概念,不是刑法罪名,游走在灰色地带,罪与非罪的界限并不严格,涉及“有关部门”的链条长,如工商、金融、公安等,存在发现难、预警难、性质认定难、打击处置难等困难。

此次通知要求,各省级政府将设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日常工作;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制度也将建立。这些规定将在很大程度上弥补此前监管体系的不足,不再待酿成大祸、等到高层指示,才临时抱佛脚,勿忙成立专案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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