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路面钻孔压浆安全技术交底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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钻孔压浆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班组 交底部门 作业时间 接受交底人签名: 交底内容: 一、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安全第一负责人,主管施工生产的项目副经理是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项目主抓安全的副经理对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工作负责。项目经理部设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设专职安全员,现场施工队设专(兼)职安全员。各级安全负责人对安全负相应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做到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工程安全。 3、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例如:各类机械的操作规则和注意事项、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须知等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坚持工前讲安全、工中检查安全、工后评安全的“三工制”活动。 5、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对易燃易爆物品进行妥善保管,料场合理堆放,施工工序有条不紊,从文明施工的环节来保证安全生产。 6、保证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的投入,确保良好性能,使安全生产建立在科学管理、先进的技术、可靠的防护设施上。 7、加强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安全意识,杜绝任何违法乱纪的行为发生,防止任何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防范与管理措施 为保证施工过程中施工及行车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防范雨管理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必须接受高速公路路政、交警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且每日施工前要通知路政、交警部门。 2、在高速巡警和路政部门的指导下,设置道路施工标志、改道标志、限速标志、道路封闭标志、禁止超车标志、解除限速标志和解除禁止超车标志等。 3、施工封闭路段设置锥形筒,应摆成一条分隔线。锥形筒形状、颜色和尺寸应符合现行规范的有关规定,应布设在上游过渡区、缓冲区、工作区和下游过渡区。布设间距不宜大于10m,其中上游过渡区和工作区布设间距不宜大于4m。锥形交通路标应顺行车方向从前往后依次摆放,摆放过程中应有安全管理人员在现场指挥。 4、在所有标志牌设置齐全后,在巡警和路政人员的指挥下,封道施工作业。 5、道路封闭后,在封闭端头必须有专人值勤,所有安全人员必须穿反光标志服、戴反光帽,中途不得睡觉。安全巡查人员发现有被撞倒或移位的标志牌,必须在两头无车的情况下迅速恢复;发现有故障车辆停在封闭路段时,必须立即通知路政人员,并采取措施提示过往车辆。 6、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安全防护,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着安全标志服,作业车辆装饰明显 交底时间 交底人 的安全标志。 7、用于作业的工具、材料必须放置在作业区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公路超车道、行车道、中央隔离带、应急车道及桥涵构造物上禁止堆放施工材料。如确需在应急车道上临时堆放时,堆放材料严禁超出应急车道。 8、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时,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并于傍晚前开启,如遇雨、雾天气也必须开启。 9、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身穿反光标志服(包括指挥人员、施工人员及驾驶人员等),戴好安全帽。 10、所有施工人员和民工不允许在中央分隔带休息,更不允许在通车路段随意穿行或玩耍、向行车路线抛洒杂物、干扰过往车辆的正常行驶。 11、作业单位在作业现场要加强施工车辆、机械、材料管理,禁止乱停乱靠、乱堆乱放。严禁在施工作业区外进行养护、施工作业。 12、每个作业现场应配备1~2名专职作业安全员,负责维护作业现场的交通秩序。 13、严格按照要求摆放好安全标志标牌及反光筒,并配备齐安全警示灯、葵花灯、电子导向箭头灯,以提醒主线车辆保持警觉,正确引导过往车辆安全通行,防范车辆误入施工区域。 14、切实关注施工区段内可能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关信息,包括雨、雾等恶劣天气的情况,一旦发现恶劣天气来临时,马上增派安全员,加强安全巡逻,并上报交警和路政部门,根据指示采取切实可行防范措施,确保过往车辆及施工人员的安全。 15、如施工时遭遇雨、雾天气,立即停止现场施工,并按要求摆放安全警示标志牌、警示灯、电子导向牌等,保障路面通行畅通。 16、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影响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一经发现,现场安全员必须第一时间向现场主管负责人、管段内交警、路政部门报告或拨打110、122报警。 三、交通组织方案 1、施工区间通车路段要确保有效的行车宽度、晴雨畅通。无论是高速公路路面上养护还是交叉地方道路施工,按国标要求设置标志标牌。 2、在施工现场及与其他道路相交的互通区相接处设置警示牌或警示灯,指挥车辆安全通行。各绕行路口提前设置提示牌和绕行路线示意图,绕行出入口指示标志应准确、醒目、齐全。 3、保障交通的组织措施。成立交通组织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施工期间的道路保通工作;与各相关交通管理部门密切联系,随时取得配合、支持。 4、做好与业主、监理和交警、路政部门的协调工作,创造良好的施工外部环境。对参与现场施工的人员定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加强交通安全意识,保障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 5、若出现应急事项时,各施工队在项目部的指挥协调下,组织满足要求的设备和人员,与沿线路政、交警部门密切联系,保证施工路段道路畅通。 6、当施工现场的安全员发现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报警;协助赶赴现场的交警、医疗急救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救助事故人员。配合交警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保护现场,疏导交通,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 7、施工现场的布置规定: 布控时将作业控制区分六个部分:警告区、上游过渡区、纵向缓冲区、工作区、下游过渡区和终止区的顺序依次布置组成。作业控制区示例见下图所示: 养护作业控制区示例图 (1)警告区:限速过程应在警告区内完成。限速应采用逐级限速或重复提示限速方法。逐级限速宜每100m降低10km/h。相邻限速标志间距不宜小于200。警告区的最终限速值不应大于下表4.0.3的规定。高速公路封闭路肩养护作业,表4.0.3中的最终限速值可提高10km/h或20km/h。隧道养护作业,表4.0.3中的最终限速值可降低10km/h或20km/h,但不宜小于20km/h。当最终限速值对应的预留行车宽度不符合要求时,应降低最终限速值。 警告区最小长度应符合下表4.0.3.4-1的规定: 在警告区内应设置限制速度标志、前方施工标志、禁止超车标志、前方车道变窄标志等。 (2)上游过渡区:上游过渡区长度应符合下表4.0.5中规定,下游过渡区的长度不宜小于30m。封闭路肩养护作业的上游过渡区长度不应小于表4.0.5中数值的三分之一。 (3)缓冲区:纵向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应符合下表4.0.6规定。当工作区位于下坡路段时,纵向缓冲区的最小长度应适当延长。在保障行车道宽度前提下,工作区和纵向缓冲区与非封闭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