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建筑业统计基本知识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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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减值准备、投资及固定资产情况表》内“当年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总额”项本年增加数填报。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指企业经营业务应付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会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填报。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如未设置该科目,以“营业税金及附加”代替填报。 营业税金及附加—指企业因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应从经营收入中抵扣的税金和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根据会计“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4、管理费用中的税金——指企业按照规定从管理费用中支付的房产税、印花税、车船使用税、和土地使用税。根据“管理费用明细帐”中“管理费用—税金”的期末借方余额分析填报。注意事项:税金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四项合计,尤其是印花税,只要签订合同,有经济往来,就要缴纳印花税。 5、营业利润—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利润。 (1)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

(2)未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根据会计“利润表”

中“营业利润”项目的本期金额数填报。 6、 增加值各构成要素占比重参考值

(1)应付职工薪酬占总产值的比重30%左右(注意临时工工资、分包给非资质建筑企业的人工工资不要漏掉)

(2)折旧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重:按各种设备规定折旧年限提取的折旧,如:机械设备10—15年,一般本年固定资产折旧不能为空 (3)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占工程结算收入的比重为3%—5% (4) 工程结算税金及附加占总产值比重3%-5%

(5)增加值占总产值的比重(增加值率):若营业利润为正数,房建企业30—35%;装修企业40%左右、劳务分包企业40%—60%左右 若营业利润为负数,则增加值率可能低一些。 (三)全市月度、季度建筑业增加值核算的相关指标

1、 资质建筑业在地总产值:总量(目前无法计算县与县之间的流

入流出工作量、只计算地(市)之间的流入流出工作量和外省企业在岩完成工作量)、增速

2、 年度资质企业建筑业增加值率:作为下一年度月度季度核算用

(全省资质企业建筑业增加值率平均值:2010年31.7%;2011年31.6 %,最高35.3%、最低30.3%)。全市平均值:2010年31.3%;2011年31.9%,居全省第4位,最高值32.9%、最低值29.3%)

3、 经济普查全社会建筑业相关指标基数(资质企业总产值、资质

外企业总产值、个体建筑业总产值)

4、 全社会固定资产建筑安装投资(因我市计算分县在地建筑业总

产值时按照现行的统计制度县与县之间的流入流出工作量无法统计,因此,目前就用各县建安投资占全市建安投资的比重×全市建筑业增加值的40%),来核算县级建安增加值 (四)全省月度、季度建筑业增加值的核算方法

除考虑资质建筑企业在地总产值、增速,年度增加值率,经济普查中全社会建筑业相关指标基数,还参考全社会固定资产建安投资总量、增速。

第三讲 合 同 额

01 签订的合同额: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首次合同额和追加合同额汇总后,减去减少合同额后的汇总数即可得到签订的合同额

02 上年结转合同额:指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注意:

(1)在填写上年结转合同额时,只须填报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部分。

(2)如果企业在上年实际完成工作量超过了合同总价款,并且在本年度尚有施工任务,在填报该指标时应把上年结转合同额视同为“0”。

03 本年新签合同额: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同建设单位直接新签订的各种国内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不包括与其他建筑业企业新签的分包合同额。 ★审核关系

签订的合同额=上年结转合同额+本年新签合同额01=02+03

第四讲 建筑业总产值

04 直接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承包合同(包括报告期及以往年度签订的合同,不包括无效合同和中途解除的合同),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企业向其他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分包出去的工程所完成产值,还包括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根据《月度经营情况统计台账(二)》,将各台账中自行完成施工产值和收取管理、协调费用,以及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自本年初累计数加总即可(详见下表)

05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直接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包合同中,自行完成的工程总值。包括总承包企业和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的工作量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根据《施工项目合同构成分析台账》,自行完成施工产值取自台账中第9栏和第11栏合计加总数

06 分包出去工程的产值:指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与总

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订的专业承包或劳务分包合同中在报告期所完成的产值。分包企业如果是资质企业 ,其完成的产量产值,不包括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产值中。分包企业如果是非资质企业,包括在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自行完成产值中

07 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其他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承揽工程而完成的产值。不包括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从建设单位承揽工程中自行完成的产值和分包企业缴纳的管理费。

08 建筑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建筑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总和。建筑业总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安装工程产值和其他产值三部分内容。

劳务分包企业建筑业总产值指劳务分包企业与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签定劳务分包合同后,从事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所有劳务收入。

建筑业总产值取自表中自年初累计至报告期业主(监理)确认批复量。

08 建筑业总产值=05 自行完成施工产值+ 07 从建设单位以外承揽工程完成的产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