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轨道施工组织设计完整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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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防暴防火;检查安全防护。

13.3 安全保证措施 13.3.1 安全组织保证措施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使安全管理制度化,教育经常化。使安全生产教育贯穿施工全过程。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铁道部、上海铁路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技术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安全保障措施及安全应急措施,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检查机构和安全检查人员。

工程开工前,按铁道部、上海铁路局的有关规定,和建设单位签定安全责任状,和有关运营单位签订施工安全协议,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责任、义务。

项目部成立安全管理机构,各施工队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和实行小组,各施工班组设置安全员,在组织上建全安全管理、检查、执行的系统安全保证组织体系,使安全从上到下贯通一致、协调一致。

在安排、检查、落实施工任务时,兼顾和保证落实安全保证工作,把安全施工贯穿于生产全过程。

坚持定期的安全教育、讲话和检查制度,设立安全监督岗,支持和发挥群专安全人员的作用,使全员有浓厚的安全意识

13.3.2 安全管理保证措施 13.3.2.1 安全防范要点

根据本工程特点,安全防范重点有以下9个方面:防高处坠落事故、防洪涝事故、防起重伤害事故、防触电电击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防火灾事故、防落水溺水事故、防交通安全事故、防既有线行车安全事故。

13.3.2.2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工程特点,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各类机械安全作业制度;用电安全制度;施工现场保安作业制度;防洪、防火、防风等措施;起重作业安全制度;各种安全标志的设置及维护措施以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安全设计制度;安全操作挂牌制度;班前安全讲话制度;临时设施

验收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

13.3.2.3 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开工前,对所有参建员工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对于从事电器、起重、高空作业、焊接、机动车驾驶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13.3.2.4 安全生产检查

(1)开工前的安全检查。主要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安全措施,施工机械设备是否配齐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符合要求,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和培训,施工安全责任制是否建立,施工中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有应急预案等。

(2)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每月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积极配合上级进行专项和重点检查;班组每日进行自检、互检、交接班检查。

(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

安检工程师、安全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检查重点:危爆物品管理、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工程、高处作业、龙门架等。

(4)专业性的安全检查

针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对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安全、现场的施工技术安全、现场大中型设备的使用、运转、维修进行检查。

(5)季节性、节假日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3.3.2.5 围绕行车安全,抓好以下“八大关键” 线上作业:把住施工防护及工程车辆放行条件关; 线旁作业:把住线下和线旁开挖、线路架空条件关;

区间卸车:把住清道和路料、机具、弃砟防侵限、挡道、碰撞关; 电务作业:“三不动、三不离”和“十二禁止制度”检查落实关; 道口作业:把住施工临时道口铺设,管理和监护关; 汛期防洪:把住雨前雨中雨后检查、巡视、防护关; 普工管理:普通工种在线旁作业必须由路工带领关;

轨道车管理:把住轨道、确认信号、盯住进路、停车防溜、严禁超轴、超速运行关;

未交付设备:把住已开通未交付有关运营单位的线路、道岔及“四电”等行车设备巡检、养护维修关。

13.3.3 铺轨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确保铺轨作业安全,关键在领导。各级施工的领导要把铺轨作业安全,作为整个施工安全的重点来抓,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好铺轨施工进度与安全的关系。

轨道施工作业开始前,要组织技术、安监和基层领导,对轨道施工地段对照施工图纸逐一了解掌握即将铺轨线下工程的质量状况等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制定确保安全和工程进度的施工方案,做到重点明确,措施得力,安全可靠。

施工作业坚持统一指挥,各工序各工作环节协同配合的原则。严格按照《铁路轨道技术安全规则》等现行的各种规章、规范、规则和制度要求。绝不能靠经验,凭感觉,瞎指挥,盲目乱干,坚决杜绝多头指挥,违章作业,配合失调,作业场地混乱的局面。

要加强对建立和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检查落实,要坚持定期安全大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的要进行整顿,限期改正,达不到要求的,不得继续进行作业。

在上砟整道作业前,要对所有参加线路养护人员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并根据施组要求进行认真的技术交底工作,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对施工机具、劳力、材料配备要合理,特别强调在既有线施工安全防护的重要性,保证人身安全,确保上砟整道的安全工作和既有线的行车安全。作业人员休息时,禁止坐卧在线路上。横过既有铁路时,应“一停、二看、三通过”,防止人身伤亡事故的发生。

起道上砟时严禁单边起道,不准几节铁轨同时起道。起道时要尽量填实道砟、捣实,并做好线路顺坡。

进行线路养护作业时,应按“技规”第291条至295条的有关规定执行。使用大型养路机械封锁线路施工作业时,按“技规”第296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13.3.4 狠抓重点,严密防范,杜绝易发事故

施工中严格执行《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和《铁路公务安全规则》等各项安全规定。对施工前的超范围准备、施工中挖断电缆、损坏线路或行车设备、作业车辆溜逸、施工后线路未达到放行列车条件违章放行、机械和

料具侵陷等易发事故和可能发生危及行车安全的问题,制定各项“卡死”制度,加强管理,落实措施,严密防范,坚决杜绝。

13.3.5 建立健全以下十二项安全管理制度

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②安全生产教育制度;③安全技术交底制度;④安全生产检查制度;⑤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处理制度;⑥安全设计制度;⑦安全操作挂牌制度;⑧班前安全讲话制度;⑨临时设施验收制度;⑩交接班制度;⑾安全活动日制度;⑿安全生产奖惩制。

13.3.6制定营业线安全施工“二十个不准”

营业线施工必须把行车安全放在首位,施工中加强安全管理,确保行车安全,做到运输和施工的统筹兼顾。

六个不准开工:没有与管理局签好安全协议不准开工;没有书面技术交底和开工指令书不准开工;地下隐蔽设施不清或没有防护措施不准开工;没按规定设施防护不准开工;没有与车站办好封锁或慢行手续不准开工。

六个个人行为约束:不准在钢轨上、枕木、道心内、两线间休息及行走;不准抢道、钻车、跳车及在停留车底下休息;不准从车底下递送工具、材料;施工完毕没有工地负责人命令防护人员不准撤离岗位;不准班前酗酒;机具、材料堆放不准侵入限界。

四个不准作业:线路养护机具没有绝缘装置不准使用;行车线上作业没有要好点、没有组织好劳动力不准发车;轨道车不准带病作业;齿条式起道机不准上道作业。

二个不准施工:临时道口未办好审批手续不准铺设施工;机械靠近既有线施工没有明显的限界桩不准进场施工。

二个不准上岗:未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人员不准上岗,线路上四种人员(防护员、联络员、道口看守员、施工员)未经培训合格、未持证不准上岗;凡是耳聋、色盲等身体条件不适合在既有线上作业的人员,不得上岗。

13.3.7保证公路畅通及交通安全措施

与当地交通安全部门取得联系,加强对司机的交通法规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处罚规则,提倡司机遵章守纪,严禁酒后驾驶、疲劳驾驶,更不得超载。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严肃处理,对严格执行法规的人进行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