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一 文章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更新完毕开始阅读b0c17cd7195f312b3169a5da

渝人发〔2008〕2号

重庆市人事局关于

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市属事业单位人事部门: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经市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并报人事部备案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事业单位试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要求的一项重要举措;是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需要,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也是改革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的紧迫要求;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在事业单位试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关系事业单位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此项基础性、创新性且事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全局的重要工作。要切实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要坚持以人为本,一切从实际出发,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出发,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改革与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改革工作平稳、健康、有序地推进。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政策规定,严格控制岗位结构比例,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根据《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实施办法》及我市

行业指导意见,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

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㈠ 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㈡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㈢ 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参照本办法,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