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提前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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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

关于毕业生提前顶岗实习的有关规定(修订稿)

为适应新形势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需要,学院本着“以技能为本位,以就业为导向”的人才培养要求,原则上同意学生提前到协议用人单位进行实习,以便使学生更好、更快地进入工作角色;同时,学院为了保障毕业生学业的质量及实习期间的人身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

一、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的基本原则

1、坚持有利于学生成长发展,有利于学生就业的原则。

2、坚持严格管理,用人单位、学校共同育人的原则。 3、提前顶岗实习不等于毕业实习。

二、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的条件

1、已完成两年学业的大三合格学生,没有受过学院处分,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已修

科目成绩全部合格,第五学期所选修课程不超过2门。 2、最后一学年已经完成交费、注册手续。

3、持用人单位出具的实习接收证明(证明需有明确的实习时间和岗位要求,岗位原则上与所学专业吻合)或由学院统一组织的。

4、第五学期第8教学周后提出提前实习的学生,期末必须回校参加期末考试,并提交实习报告。(无实习报告者,平时成绩以零分计)

5、由学院统一组织到合作企业参加顶岗实习的,时间可适度放宽,由所在院系打请示报告。

三、学生提前顶岗实习的申办手续流程

1、本人出具提前顶岗实习书面申请和用人单位的实习接收证明。

2、 填写《安全承诺书》1份,和书面申请、用人单位实习接收证明存于辅导员处。 3、填写《毕业生提前顶岗实习审核表》1份,存于辅导员处。

四、学生到用人单位顶岗实习的要求

1、服从实习单位的教育、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实习。 2、加强自我管理意识,注意人身安全。

3、按要求定期向本系指导教师汇报本人的工作情况,指导教师应有相应的纪录。 4、实习学生须在本学期期末将在实习单位的实习成果(设计、程序或论文等,具体由各系视专业情况规定)、实习报告及实习鉴定,按照各系规定按时交给所在系相关负责人。

5、按要求回校参加实习答辩。由所属专业教研室组成答辩小组,教研室主任任答辩小组组长、成员为校内指导教师,另配1—2名教师。答辩合格者,可以免修本学期所修相应学分(不包括大学城公选课),课程成绩以答辩成绩计。答辩不合格者,按照学院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6、提前顶岗的学生如有下列情况造成不能如期答辩者,由本人自行负责。①擅自离开用人单位或有了新的用人单位不通知所在系者;②原联系方式有错或更换新的联系方式又不主动提交者;③擅自中途返校又不参加学校正常考试者。 7、第六学期按照学院安排参加顶岗实习及毕业设计等任务。

五、学生提前顶岗的违纪处理

1、对于伪造用人单位聘用协议或提供虚假提前顶岗实习证明的学生,一经发现学院或系将做如下处理:①本学期所修科目的相应成绩做零分处理;②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学生档案中做相应记载;③停止办理离校手续或毕业手续。

2、提前顶岗的学生如在顶岗实习、实习答辩、 考试过程中违纪,将按学院相应的规定处理。

3、对擅自中途返校的学生,不再适用提前顶岗实习的相应规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条例未涉及之处,依实际情况,由教务部解释执行。

2010年4月26日

附件一: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学生提前顶岗实习审核表 附件二: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学生校外实习实训承诺书 附件三: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实习报告要求 附件四: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实习鉴定表

附件五: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提前顶岗实习答辩成绩评定表

附件一

北京北大方正软件技术学院

毕业生提前顶岗实习审核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专业班级 电子信箱 家庭通讯 地址 实习单位 名称 实习单位 地址 单位 联络人 性别 学号 所在系 联系电话 家庭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实习内容 实习时间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经审核,该学生在校期间没有受过处分,且已修科目成绩全部合格,最后一学年已完成交费、注册手续。 □ 同意实习,期末回校参加实习答辩; □ 同意实习,期末回校参加考试; □ 不同意实习 辅导员 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教学系 审核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

注 :此表留存系辅导员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