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工作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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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业务指导制度

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对全县基层妇幼保健人员做好培训指导和检查落实工作。

二、下基层指导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职责,指导时使用规范性术语,态度认真,下基层指导时不能擅自离岗,不办私事,有事请假,团结协作,服从工作分配。

三、妇幼人员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了解妇幼保健系统管理情况,检查县乡和乡镇之间收转信息、资料、卡册工作,并以会代训对基层妇幼人员进行理论培训。

四、妇幼保健人员每季度下基层指导工作一轮,并有督导记录。 五、负责基层指导的妇科人员、儿保科人员、信息科人员下基层指导时间每季度不少于10天,全年不少于60天。

六、下基层指导人员使用统一印制的基层督导记录,详细提出指导意见,一式二份,交给被指导单位一份,存留一份,并有指导人,被指导人签名。

七、下基层指导过程中发现特殊问题,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每次指导写出小结报主管领导。

八、组织做好儿童体检建档工作,并做好质量控制及统计分析。 九、每年进行一次孕产妇及0-5岁儿童死亡漏报调查工作,并写查漏报告,反馈给各乡镇卫生院。

十、对基层妇幼工作人员进行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考核,一年不得少于两次,考核结果与单位经费挂钩。

妇幼保健人员业务培训制度

一、实行分级培训,做到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必要时有试题。

二、由省、市级医疗机构专家不定期的对我县妇幼工作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授课培训,强化业务知识提高医疗水平。

三、县级妇幼保健院负责全县,乡级妇幼保健人员的定期培训,必要时进行业务技能考核。

四、乡级卫生院负责定期召集村级保健人员进行培训,普及妇幼保健知识,提高基层业务技能。

五、所承办的各项培训任务,均应写出书面的培训计划,备好培训教材,做好培训记录等工作并备案。

六、负责授课人员应按培训计划及培训认真准备。

七、不定期组织本县资深医务人员深入基层进行技术指导、及发现并解决基层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托幼机构健康教育制度

一、各级医疗保健机构至少要每季度对幼儿园教职人员进行健康教育培训,使幼儿园养成良好的卫生生活习惯。

1、讲究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自觉遵守卫生法规。 2、培养儿童早、晚能正确刷牙,饭后漱口,幼儿在书写或阅读时,纠正指导正确的姿势,以保护幼儿的视力。

3、健康教育形象化,通过游戏、儿歌等向不同年龄的幼儿进行卫生保健宣传教育。

二、开设家长课堂对幼儿及家长进行健康宣传教育。 1、预防常见病、传染病、多发病等。 2、健康教育使家长各各计划免疫接种。 3、宣传营养科学知识,合理膳食的重要性。 三、多渠道进行卫生保健知识宣传

1、组织保健人员进校园宣讲卫生知识,面对面的指导教职工和幼儿。

2、利用家长会,可以采用自由提问,互相讨论,使家长受教育更深刻。

3、以保健与健康宣传栏形式向家长进行卫生科普宣传,或将保健与健康知识以一封信的形式发给家长。

孕产妇死亡评审制度

一、成立孕产妇死亡评审小组,其成员由妇产科、内科、外科业务骨干及妇女保健专业人员组成。

二、孕产妇死亡1例评审1例,对死亡的每例孕产妇个案进行讨论。

三、讨论前县妇幼保健院选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了角死者一般情况,孕期、产时及产后经过,抢救过程等,并将有关资料整理,写出书面调查报告,作出死亡诊断、预备发言。

四、由调查组成员报告调查情况,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抢救经过等。

五、评审人员进行讨论,明确死因,找出死亡相关因素,评定每个死亡是否可以避免。

六、经讨论,结果无异议,将孕产妇死亡个案上报市妇幼保健院。 七、评审应有书面记录,评审资料由县妇幼保健院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