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公示及送审表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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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2017年赣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材料公示及送审表(正常 破格 )

公示时间: 月 日— 月 日 审核人(签字): 证明人(签字): 单位名称(公章):

姓 名 第 1 项 乡村学校任教(交流)年限 符合申报资格 具体条件 具体 条款 1 第 2 项 (三)教育教学 方面 2 3 4 5 6 7 8 1 第 3 项 (四)教研科研 方面 2 3 4 5 6 第 4 项 (五)示范引领 方面 1 2 3 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 何年、何校、何专业 毕(肄、结)业 学历 总计 其中任现职以来 现专业技术资格名称及取得时间 循环教学经历次数 担任毕业班教学工作年限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累计聘任时间 级别 是否乡村教师 是否教研人员 量化得分 基本分 加分 总分 基本分 加分 性别 出生年月 行政职务 申报资格 申报专业 人员类型(按填表说明填写,如①类) 取得时间 业绩(含论文、课题)名称 填表说明: 1、本表供单位公示及评委评审使用;2、业绩名称、取得时间、级别由申报对象对照申报资格条件的具体条款逐条填写,无效材料请勿填写;量化得分和总分由评审专家填写。3、证明人需由两名以上本单位同年申

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签名。4、人员类型按申报资格分类:(1)正高级教师:①类(乡村教师)、②类(教研人员)、③类(普通教师<除乡村教师和教研人员以外的其他教师>);(2)高级教师:①类(乡村从教30周年以上(含),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②类(乡村从教30周年以下,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③类(教研人员)、④类(普通教师<指除乡村任教教师、教研人员外的其他教师>);(3)一级教师:①类(乡村从教20周年以上(含),且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②类(中级评审认定人员<指硕士研究生符合中级考核认定人员>)、③类(其他人员<指除乡村任教20年以上(含)教师和中级评审认定人员外的其他人员>)。5、本表请按照表样A3纸打印或复制,不得改变表样。如某个栏目内容填写不下,可自行调节所填栏目的高度。本表一式20份。6、本表可从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www.gzhrss.gov.cn)“下载中心”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