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考笔试备考知识点梳理—“函”的公文格式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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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考笔试备考知识点梳理—“函”的公文格式

国家公务员考试的《申论》主要考察考生是否具有从事公务员职业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 河北华图教育精心整理了国家公务员申论真题及其他公务员笔试资料供考生备考学习。

函在公职考试公文写作中,经常是考察的重点。对于公务员考试和公遴选考试,“函”经常考到。

一、函的概念

函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的公文。函是以不相隶属机关为主送单位的平行公文。请批函、批答函构成一组对应的公文,意思是说,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用函;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答复审批事项,也用函。不相隶属机关是指在行政组织系统上没有领导与被领导、在业务系统上没有管辖与被管辖关系的机关。有关主管部门是指处理有关事项的职能部门,如负责主管计划、规划、财政、卫生、税务、劳动、人事、外事、进出口贸易等方面工作的部门。

二、函的结构与写法

函的结构: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成文日期

下面具体介绍标题与正文的写法。函的主送机关、落款、成文日期与其他行政公文的写法相同。

(一)标题

常用的标题形式有三种:

1. 发文机关+表态用语+事由+文种

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成立奥林匹克运动会组委会的复函》。这里的表态用语是“同意”。

2. 发文机关+事由+文种 如《人事部关于人事调查的函》。 3. 事由+文种 如《关于人事调查的函》。

由于函是对外行文,所以这种没有发文机关的标题,只能用于具有信函式格式的函里,否则,标题缺略发文机关,对主送机关来说就显得失敬。

(二)正文

函的基本结构是:发文缘由+函事项+结尾 1. 发文缘由

如果是去函(不论是商洽函还是询问函或请批函),应说明发函意义、根据或背景等。如果是复函(不论是答复函还是批答函),应有引语,即引述对方函的标题或发文字号,表示收悉进行了研究处理。复函引语的写法同于批复引语,其结构是:你单位+来函标题+发文字号+收悉。

2. 函事项

凡是去函,均应说明具体事项,或商洽事宜,或要求主送机关协办的事项,或通报的信息,或要求解决的问题等。凡是复函,均应回复发函机关的事项、回答其提出的问题,如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加以解释。书写事项时,如事项单一,可采用一段式。如事项复杂,或要求较多,就需提行,可采用条款式分段书写。

3. 结尾

结尾一般以尾语表示,尾语是礼节性用语,不同类型的函有不同的尾语。 商洽函的尾语常用:“恳请协助”、“不知贵方意见如何,请函告”、“望协助办理,并请尽快见复”、“望大力协助,盼复”等。

询问函的尾语常用:“请速回复”、“盼复”、“请予复函”、“即请函复”等。 请批函的尾语常用:“请审查批准”、“当否,请审批”等。

答复函、批答函的尾语常用:“此复”、“特此专复”、“特此函复”、“专此函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