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系统差旅费报销规定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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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系统差旅费报销规定

为加强销售系统 “双提”工作落实,更进一步加强日常差旅费支出管控,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为适应市场整体物价水平,本着真实、高效、节约的原则,明确、细化报销标准。方便销售系统各级人员差旅费报销,特对销售部2009年下发的伊冷销字 [2009] 407号《销售系统差旅费报销规定》进行修订。

一、出差范围界定及报销规定

(一)常驻一地管理两个及以上片区,且两个片区之间距离在60公里以内的,走访市场时只报销片区之间交通费,不享受生活补助,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住宿费。

(二)常驻一地管理两个片区,且片区间距离在60公里以外的,走访市场时,报销片区之间交通费和生活补助,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住宿费。

(三)常驻一地管理三个及以上片区,且片区间距离在60公里以外的,因考虑到片区之间跨度较大,按差旅费相关标准给予报销片区之间交通费、生活补助、市内交通费及住宿费。

(四)所有人员需要确定常驻地,在相应报销单位财务及人事处备案。

二、出差期间生活补助标准:

(副)分类 城市列表 大区经理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深圳、珠海、汕b、特区 头、厦门、海南省 1 大连、青岛、烟台、福州、广州、c、国家规定的沿海北海、秦皇岛、开放城市 连云港、南通、宁波、温州、湛江 a、省会城市 b、特殊城市(经济发达城市、旅游城市) a、二级(包括地级、盟市级)城市 苏州、常州、无锡、扬州、桂林、100 宁波、东莞、佛山 80 100 (副)城市经理区域经/营业所业务理(助经理 、主代理) 管 表 a、直辖市 80 70 60 2 80 70 60 3 70 60 50 b、1、2类城市的郊县 4 上述以外其它城市及县级乡镇 三、出差期间住宿标准:

80 70 60 50 大分类 城市列表 区经理 a、直辖市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 深圳、珠海、b、特区 汕头、厦门、海南省 1 大连、青岛、烟台、福州、c、国家规定广州、北海、的沿海开放秦皇岛、连云城市 港、南通、宁波、温州、湛江 2 a、省会城市 (副)大区经理 (副)区域经理(助理) 城市经理、销售主管 业务代表 400 350 300 240 200 300 280 260 200 160 b、特殊城市苏州、常州、(经济发达无锡、扬州、城市、旅游桂林、宁波、城市) a、二级(包括地级、盟3 市级)城市 b、1、2类城市的郊县 上述以外其4 它城市及县级乡镇 四、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标准:

(一)市内交通费按下列标准实行包干,节约归已,超支不补。 (二)自带交通工具的不予报销市内交通费。搭乘公司的交通工具者,不得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三)按集团规定已享受车补的(副)大区经理人员,出差期间只享受生活补助,不报销市内交通费补助。

(四)未享受集团车补的(副)大区经理人员及其余主管以上销售管理人员出差期间享受如下市内交通费补贴标准:

220 180 160 150 120 260 240 220 180 140 苏皖、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