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版)商务部境外投资系统指导手册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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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机构浏览页:

(2)点“境内主体”按钮,弹出窗口显示境内主体信息,格式如录入境内主体页面,

(3)点“受理必读”,弹出窗口显示受理意见内容,格式:“您的xxxxx资格证书申请已被受理,受理意见如下:xxxxx”;

(4)点“修改”,进入修改界面,同申请录入界面,修改保存后会显示与录入相同提示,修改后状态置为待受理。

(5)点“删除”,提示“您确认要删除该申请数据吗?”如选是,则直接删除掉该记录;打印,按备案表格式打印;

(6)点“登录信息”,弹出小窗口显示去相关部门打证,并且前往中心在各地的代表处领取电子钥匙,以后请使用电子钥匙登录系统进行相应业务。如图:

(7)点“变更”,已经核准通过的境外投资或境外机构可申请变更,变更页面同修改页,重新生成申请表打印编号 。

说明:当境外投资变更或境外机构提交变更后,主体信息无法变更,并提示“已提交变更申请”;当主体信息变更后,其下属的境外投资和境外机构无法变更,并提示“已提交变更申请”。

境外投资变更页面,如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