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风貌特色控制导则(试行)》的通知(冀建规[2011]394号)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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冀建规〔2011〕394号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风貌特色控制导则

(试行)》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城镇建设三年上水

各设区市城乡规划局:

平工作的实施意见》(冀办发〔2010〕36号)精神,加快推进我省城市风貌特色上水平工作,我厅制定了《河北省城市风貌特色控制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附件:河北省城市风貌特色控制导则(试行)

主题词:风貌特色 导则 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1年6月22日印发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

河北省城市风貌特色控制导则(试行)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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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 4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总体控制 .................................... 4 指标体系 .................................... 8 规划设计要求 .............................. 10 控制管理 .................................. 13 附 则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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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塑造城市风貌特色,规范我省城市特色风貌的规划编制与控制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城市特色风貌控制上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河北省相关地方法规与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导则。

第二条 本导则适用于我省市、县(市)城市总体规划中与城市风貌特色相关的专项规划或章节、总体城市设计、详细城市设计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导则的重点是明确城市风貌特色的构成要素,制定城市风貌特色的控制体系、控制内容与控制指标,提出与城市风貌特色控制有关的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要求。

第四条 编制城市风貌特色相关规划或研究,应当坚持“特色为先、系统全面、重点突出、可管可控”的原则,充分考虑城市类型的多样性,注重城市风貌特色控制的系统性,强调实施的可行性。

第二章 总体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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