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工程公司项目预结算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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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处理情况并签字。

4) 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负责提供施工内容工程量完成情况、工期完成情况、质量完成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等并签字。

5)商务经理根据上述人员提供审核的情况和工程分包合同约定,全面对工程分包结算的计量计价等进行审核后签字,并要进行分包成本分析对比,形成书面分析报告。工程分包结算工程量和单价不得大于工程总包结算工程量和单价,特殊情况出现工程分包结算工程量或单价大于工程总包结算工程量或单价的,必须附有项目经理、商务经理、主办人签字确认的说明,并经上级结算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结算,否则不予结算。

6)项目经理根据上述人员审核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后签字。同时必须要有工程分包单位盖章和经办人签字。

5. 5. 2 公司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复审

1)项目部向公司工程结算管理部门报送的工程分包结算,由工程结算管理部门指定复审人签收,复审人对所复审的工程分包结算进行全面的审核。审核内容包括工程分包合同执行情况、套用定额、分包领用消耗物资机具、工程量、取费等。复审人对其复审的工程分包结算负责并签字后报工程结算管理部门经理审核,工程结算管理部门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经济师(或主管副总)或总经理审批后签字, 并指定专人加盖公司专用章后生效。

2) 项目商务经理应在分包结算确认后 7天内,将分包结算确认文件上报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存档。

5. 6 工程分包结算工作流程

分 包人 项 目部 公司相关部门 完成分包工合同内容并通过项目部验收 否 编制分包结算书和分包 工 程 结 算 条 件 会 签单 相 关 部 门 责 任 性 确认 上 报 项 目部 是 否 达 到 结 算 条件 是 商 务 经 理 组 织 审核 项目部会审会签完成初审 上报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 公 司 会 审 会 签 小 组 完成 复审 确认 签收 公司签字盖章 存档

6 工程签证(索赔)管理

6.1

对发包人的签证(索赔)管理

6. 1. 1 签证(索赔)时限合同中已约定时间的,签证(索赔)事项发生后在合同约定的时

间内向发包人提交签证(索赔)报告和资料,合同中没有约定时间的,签证(索赔)事项发生后在 5 日内向发包人提交签证(索赔)报告和资料,当签证(索赔)事项持续发生时,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向发包人提交签证(索赔)报告和资料,并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签证(索赔)手续。

6. 1. 2 签证(索赔)程序和原则

1) 签证(索赔)由项目经理牵头,商务经理具体负责。当签证

(索赔)事项发生后,商务经理根据签证(索赔)的内容和类型安排与签证(索赔)事项有关的人员负责搜集、整理签证(索赔)资料。当签证(索赔)报告和资料整理完毕后,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商务经理及时报送发包人。

2) 签证(索赔)数额较大,要经过项目班子研究后报送,必要时报所属公司工程结算管理部门审核后报送。

3) 签证(索赔)的资料要齐全、真实、理由充分、计算准确、逻辑性强。

6. 1. 3 签证(索赔)内容包括工期、安全、费用、工程量等。

6. 1. 4项目商务经理向发包人报送的签证(索赔)报告和资料,必须办理书面送达签收手续,同时商务经理必须完整留存一份,与工程的合约等经济资料一同保管。

6. 1. 5 签证( 索赔)工作流程

项 目部 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 发包人和监理 工程施工过程 签证(索赔)事件发生 在规定时间向发包人和监理 签收 提出 签证(索赔)通知 进行签证(索赔)策划明确各岗位责任分工 收集、分析、整理资料 在 规 定 时 间 内 编 制 完 成 签证 ( 索 赔 ) 报告 报公司预结算管理部门审批 申报 审 核 确认 审批 向发包人提交完整的签证 审 核 确认 (索赔)报告 协商 双 方 协商 双 方 协商 协商 确 认 签收 双 方 协 商 一 致 形 成 签 证 (索 赔)纪要文件 根 据 签 证( 索 赔 ) 纪 要 对 费 用、工 期 等 进 行 调整 存档 6.2

对分包人提出的签证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