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方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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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方案(试行)

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义务教育五四分段课程设置方案(试 行)》,按照构建符合素质教育需要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威海市教育局制定了《威海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方案》,规定了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开设的课程门类和各门课程的课时数量。具体内容如下: 一、培养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体现时代要求,使学生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热爱社会主义,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养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具有健壮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理素质,养成健康的审美情趣和生活方式,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二、课程设置的原则 1、 科学性原则

以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为依据,设置课程门类,安排课比例。课程设置应体现义务教育的基本性质,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要求。 2、均衡性原则

根据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均衡设置课程。各门课程应比例适当,课程门类应由低年级到高年级逐渐增加,同一门课程不同年级的课时数量应相对均衡。 3、综合性原则

小学阶段设置综合课程。一至二年级设品德与生活课,三至五年级设品德与社会课、科学课。 增设综合实践活动,主要内容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等。 4、连续性原则

课程方案的制定考虑九年一贯“五四”分段学制的特点,课程在不同年级的分布、不同课程的课时比例安排以原课程计划为参照,在不妨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施,不违背课程设置原则的前提下,保持教育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课程设置

威海市义务教育课程设置表

课 程 门 年 级 一 品德 与 生活 科学 二 三 四 品德与社会 五 六 七 八 九 思想品德 历史 地理 生物 语文 数学 物理 化学 体育 音乐 英语 体育与健康 类

四、义务教育课程设置的有关说明

1、“威海市义务教育课时安排表”中的“学年总课时(节)”按照每学年课时间35周计算。每学年学校机动时间(如学校传统活动、文化节、运动会等)2周,由学校视具体情况自行安排。复习考试时间2周(初中最后一年的第二学期毕业复习考试时间增加2周)。寒暑假、国家法定节假日共13周。 2、晨会、班队会、科技文体活动等,由学校自主安排。 3、在语文的课时当中,每周包含1—2节阅读课。

4、综合实践活动为弹性课时制。各学校可根据需要以学期为单位对每周3课时的活动时间统筹安排,可以将分散使用与集中使用相结合。例如,可以将每周的时间集中在一个单位时间使用,也可将几周的时间集中在一天使用,也可根据需要将综合实践活动时间与某学科打通使用。

5、综合实践活动是国家规定的必修课。除信息技术外,综合实践活动其它领域的具体内容由学校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自主开发或选用。各学校可根据地方和学校的课程资源情况,以综合主题或综合项目的形式将综合实践活动的三部分内容融合在一起设计和实施,使三大领域的内容彼此渗透,达到理想的整合状态。

6、地方课程由威海市教育局统一规定课程门类,校本课程要在各级教研部门的指导下开发、设置和实施。

7、各门课程均应结合本学科特点,有机地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环境、国防、健康、安全等教育也应渗透在相应的课程中进行。

8、3—5年级英语课程应遵循长短课时结合、高频率的原则,3、4年级以短课时为主,5年级长短课时结合。

9、一至五年级开设体育课,六至九年级开设体育与健康课,均应贯彻“健康第一”的原则。六至九年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中要求的健康知识,应在学生进行相关体育活动时使学生了解,但不得组织笔试。

现将省、市有关课程开设的通知转发,请各校根据相关要求,认真做好新学期课程安排和任课教师安排,做到开全课程,开足课时,提高教学效率。并注意把握好以下几点:

1、地方课程的开设:

(1)2009—2010学年各年级开设的地方课程见下表(括号中为该科目总课时数,使用期限为一学年)

年级 小学一年级 小学二年级 小学三年级 小学四年

科目(学年总课时数) 《传统文化》(36) 备注 《传统文化》(36) 《传统文化》(36)《安全教育》(18)《环境教育》(18) 《传统文化》(36)《安全教育》(18)《环境教育》(18)

级 小学五年级 初中一年级 初中二年级 初中三年级 初中四年级 《传统文化》(36)《安全教育》(18)《环境教育》(18)《科学发展观》 《人生规划》(36)《安全教育》(18) 《传统文化》(36)《安全教育》(18)《环境教育》(18) 《传统文化》(36)《安全教育》(18)《环境教育》(18)《科学发展观》《民族常识》 《传统文化》(36)《安全教育》(18)《环境教育》(18) (2)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各年级开设的地方课程科目、课时安排见下表(括号中为该科目的周课时数,按18周计算)

年级 小学一年级 小学二年级 小学三年级 小学四年级 小学五年级 初中一年级 初中二年《传统文化》(1)《安全教育》(1)《环境教育》(1) 3 《传统文化》(1)《安全教育》(1) 2 《传统文化》(1)《安全教育》(1)《科学发展观》(1) 3 《传统文化》(1)《安全教育》(1) 2 《传统文化》(1)《安全教育》(1) 2 《传统文化》(2) 2 科目(周课时数) 《传统文化》(2) 总课时 2

级 初中三年级 初中四年级 《人生规划》(1)《安全教育》(1) 2 《传统文化》(1)《安全教育》(1)《科学发展观》(1) 3 附件:

1、山东省义务教育五四分段课程设置方案(试行)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和人生规划课程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3、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试行) 4、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试行) 5、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通知

6、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 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意见

7、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威海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 及教学指导意见的通知(新的)

各市区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威海市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本意见的要求,做好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