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技术)通用工艺守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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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文件编号:Q/ZY-03-2006

压力容器制造

通用工艺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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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3-01发布 2006-03-01实施 某机械有限公司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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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3 4 6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6 16 17 18 19 20 标 准 号 Q/ZYS01-2006 Q/ZYS02-2006 Q/ZYS03-2006 Q/ZYS042006 Q/ZYS06-2006 Q/ZYS06-2006 Q/ZYS07-2006 Q/ZYS08-2006 Q/ZYS09-2006 Q/ZYS10-2006 Q/ZYS11-2006 Q/ZYS12-2006 Q/ZYS13-2006 Q/ZYS14-2006 Q/ZYS16-2006 Q/ZYS16-2006 Q/ZYS17-2006 Q/ZYS18-2006 Q/ZYS19-2006 Q/ZYS20-2006

标 准 名 称 压力容器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筒体制造及组装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封头制造工艺守则 气割工艺守则 手工电弧焊工艺守则 钨极氩焊工艺守则 埋弧自动焊工艺守则 钢制压力容器焊缝返修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热处理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油漆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包装运输工艺守则 奥氏体不绣钢容器制造工艺守则 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压力容器元件划分规定 对接焊缝射线照相检验通用工艺守则 焊缝编号及焊工钢印位置规定 手工碳弧气刨工艺守则 超声波探伤工艺守则 表面探伤工艺守则

某机械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ZYS01-2006

压力容器下料通用工艺守则

2006-03-01发布 2006-03-01实施

某机械有限公司 发布

某机械有限公司 1. 总则 压力容器下料 通用工艺守则 Q/ZYS01-2006 共6页 第1页 1.1 本守则规定了压力容器制造的划线放样、下料、刨焊接坡口的一般要求,适用于我厂压力容器制造过程的划线、下料、及刨坡口工序。 1.2 本守则与产品的设计图样、工艺文件同时使用。当有矛盾时,以产品图样、工艺文件为准。 2. 下料的基本要求 2.1 使用的材料应符合图样的规定和相应标准的要求。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料应有本厂的材料标记。划线放样后经检验员检验认可,按规定进行材料标记移植。 2.2 划线放样后经检验员检验确认后才能进行切割工序。 2.3 检验员在下料过程中应检验以下内容。 2.3.1 材料的材质、规格、标准号和材料标记; 2.3.2 划线放样的尺寸及材料标记移植和产品零件号; 2.3.3 零件下料后的实际尺寸。 2.4 生产过程中的材料代用必须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材料代用单》。 3 压力容器对接焊缝的布置 3.1 筒节的最小长度:当筒体直径DN≤1200时为300mm;筒体直径DN>1200时为400mm。同一节筒体纵缝应相互 平行,两相邻纵缝的弧长对碳素钢、低合金钢应不 小于600 mm,对不锈钢应不小于400 mm。 3.2由瓣片和顶圆板拼接制成时,焊缝方向只 允许是径向和环向的. 径向焊缝之间的最小距离 应不小于3δn(封头名义厚度)且不小于100 mm。 见图1。 4.划线 图1 4.1 划线前应详细检验材料规格、表面质量、厚度和其他缺陷,不符合图纸要求时不得划线。 4.2线后在钢板上注明零件名称、零件号、材料标记等内容,钢板上如有其它字迹、符号时,应擦净后再划线。 4.3 划孔时根据设备技术要求应避开焊缝,接管边缘,开孔边缘与焊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