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大连艺术学院传媒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章程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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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本学院寝室与教室卫生进行抽查,定期向学院进行汇报; (3)负责统筹学院大型活动的会场布置; (4)负责学生会物料管理工作。 7、外联部

(1)负责在外的处事交流,扩大我学院的影响,促进学院内与学院外

的联系;

(2)为本学院发展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是传媒学院发展的坚强后盾。 8、文体部

(1)组织学院学生的各项文艺体育活动,丰富本学院学生的课余生活; (2)利用各种文艺活动和体育活动扩大影像力,树立本学院学生良好

的精神面貌。

9、学习部

(1)组织各类学习竞赛和知识讲座,活跃第二课堂扩大同学的知识面; (2)负责提高本学院学生的学习积极性,组织学习经验交流活动,努

力营造积极的学习氛围;

(3)落实学院指纹查课制度,督促学院学生到课率。 10、组宣部

(1)根据学院党总支、分团委指示,宣传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2)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工作,负责学院各类活动的宣传海

报制作;

(3)协助做好外联商家平面宣传海报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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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学生会人人网公共主页、微信公共平台、新浪官方微博等网 络互动平台的日常运营。

第四章 分团委(学生会)成员

第十条 分团委(学生会)成员的权利

1、代表学生参与社会事务和社会监督,通过学院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

广大学生的意见;

2、代表学生参与学院教育和管理事务,沟通学院有关部门和有关领导

与广大学生的联系,促进学院学生工作和后勤工作等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工作,参与有关学生事务的协商工作;

3、组织学生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活动,在维护国家和

人民以及学院整体利益的同时,维护广大同学的正当权益;

4、对本级或学院团委或学院学生会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并有权要求其改进工作;

5、有维护集体、他人及自身的正当权益不受侵犯的权利; 6、按学院的有关规定享受其他应享受的待遇。 第十一条 分团委(学生会)成员的基本义务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及时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呼声,做学生利益的忠实代表和维护者; 3、团结广大同学,成为同学的知心朋友; 4、认真组织各项有益于学生身心健康的课外活动;

5、做好本职工作,完成组织交办的任务,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创造性

地进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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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努力提高自己的组织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宣传鼓动能力以及社会

活动能力;

7、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 8、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在各个方面作为学生表率。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离开岗位

1、言行违反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者; 2、在任职期,违反国家法令、法规和校规校纪,造成不良影响,受到

各级通报批评(含通报批评)以上处理或处分者;

3、在任职期,有一门(含一门)以上课程成绩不及格者;

4、闹不团结,互相拆台,使工作不能顺利开展或集体利益及声誉受到

损害者;

5、从事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活动,损害集体利益或信誉者; 6、因个人原因自动提出辞职申请,并被批准者。

第四章 经 费

第十二条 传媒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经费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后,可利用合法

渠道筹集经费。

第十三条 经费由传媒学院分团委监督管理,自我使用。

第十四条 经费的使用须建立严格的财务制度,账目清楚,每学期期末向学院 党总支、分团委书记汇报财务收支情况。

第五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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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本章程的修改由传媒学院分团委统筹负责,经传媒学院党总支、上

级团组织审议通过。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传媒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传媒学院分团委(学

生会)可根据章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生效。

2012

大连艺术学院

传媒学院分团委(学生会) 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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