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集矿“1[1].14”顶板事故调查报告(终稿)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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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1112(1)工作面采动影响,降低了顶板岩层的抗剪能力;顶抽巷瓦斯抽采钻孔较为密集,破坏了顶板的完整性。冒落段位于DF118断层(∠75°,H=5m)和3#联巷交岔点之间,处于应力相对集中区。

3、巷道修复的刷帮及锚索眼施工,破坏了顶板的相对稳定。

4、冒落段,永久支护(锚索)未完成,临时支护(单体支柱)数量不足。

四、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沿空留巷锚梁网(索)支护巷道受采动等因素影响,修巷时顶帮支护质量差,顶板离层整体切落埋压2人,堵塞独头巷道造成21人被困。

(二)间接原因。

1、现场管理不到位。施工组织不合理,独头巷道修巷工作多茬平行作业。修巷安全技术措施执行不到位,帮部刷扩没有及时完成永久支护;扩刷卧底期间,巷道两侧临时支护单体没有达到措施规定的数量。

2、技术管理不到位。修巷安全技术措施未按照集团公司集办?2009?98号、集技?2009?99号和集政?2011?244号文有关规定编制。1122(1)上风巷修巷方案设计类比1121(1)修巷设计方案,未采纳其中超前喷浆、深浅孔注浆加固顶板离层围岩后再加补锚索、扩刷巷帮的方案;修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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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技术措施依据修巷设计编制,没有采纳设计中要求的撕帮时超前20m布置两排单体支柱方案。

五、事故性质

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死亡2人生产性责任事故。 六、处理意见

根据集安?2014?1号文件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处理建议如下:

1、王付成,综采二队班长,对事故负现场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6个月。

2、刘阳、综采二队主管技术员,当班跟班,对事故负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责任,给予取消技术主管职务。

3、刘怀广,综采二队队长,对事故负安全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待岗6个月。

4、谢炳江,综采二队党支部书记,对事故负安全教育不力责任,给予撤职处分,待岗6个月。

5、程弋,技术科分管副科长,对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6、李传高,技术科科长,对事故负技术管理责任,给予行政降职处分。

7、杨海俊,分管采煤巷修(留巷)副总工程师,对事故负分管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扣罚8万元。

8、吴皓驹,安监处主任工程师,对事故负安全监管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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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扣罚6万元。

9、孙军,分管采煤巷修副矿长,对事故负分管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扣罚10万元。

10、杨运泽,协管副矿长,对事故负协管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扣罚8万元。

11、芮建安,安监处长,对事故负安全监管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扣罚8万元。

12、童云飞,矿长,对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扣罚10万元。

13、刘亚,党委书记,对事故负领导责任,给予撤职处分,扣罚10万元。

14、扣罚朱集东矿其他副职各8万元、扣罚其他副总师各6万元。

15、扣罚朱集东矿月度工资总额基数的10%。 责成朱集东矿按管理权限对事故其他相关责任人员,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处理结果报安全监察局备案。

七、防范措施

(一)重新编制修巷支护设计和修巷安全技术措施。 (二)沿空留巷锚梁网(索)巷道修巷时,必须采取架棚或挑棚等加固措施。

(三)严格按照设计、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独头巷道维修必须由外向里施工,严禁多茬平行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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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朱集东矿“1.14”冒顶事故伤亡及获救人员名单 一、被堵获救人员(21人)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姓名 寿宝平 潘炳龙 范化宝 管新房 唐朝军 张利军 吴 亮 李洋洋 江学昌 王付成 胡续文 王怀顺 许士军 毛家玉 刘 海 王建付 王路加 刘之军 王少瘩 王洋洋 谢士望 年龄 28岁 54岁 50岁 29岁 45岁 25岁 28岁 27岁 49岁 31岁 34岁 41岁 40岁 38岁 24岁 36岁 23岁 41岁 33岁 24岁 35岁 工龄 3 34 19 7 17 4 6 7 28 8 3 3 4 3 3 3 2 3 3 3 7 工种 助理工程师 安监员 采煤工(综采) 采掘机电维修工 采煤工(综采) 采煤工(综采) 采掘机电维修工 采掘机电维修工 采掘机电维修工 采煤工(综采) 采煤工(综采) 采煤工(综采) 巷修工(注浆) 采煤工(综采) 巷修工(注浆) 采煤工(综采) 采煤工(综采) 采煤工(综采) 采煤工(综采) 采煤工(综采) 采煤工(综采) 身份证号 342224198610060536 340404196008270017 340404196404151618 340602198506142218 342123196908154251 340404198911232657 340402198604020037 340602198705132231 340404196503150434 340406198302043415 340406197901132212 340406197202092215 340405197306220633 340406197501040810 340406198905012052 340406197702082216 340121199004151313 340121197210062830 340406198003032257 340406198905212214 340406197806123457

二、现场遇难人员(1人) 序号 1 姓名 李春林 年龄 41岁 工龄 3 工种 机电安装工 身份证号 340406197310061619 三、医治无效死亡人员(1人) 序号 1 姓名 乔方军 年龄 37岁 工龄 3 工种 机电安装工 身份证号 340406197703053054 四、受伤人员(4人) 序号 1 2 3 4 姓名 万龙 林虎 孙国成 王中富 年龄 26 35 41 41 工龄 2 3 1年6个月 1年7个月 工种 机电安装工 采煤工 采煤工 机电安装工 身份证号 340421198807152477 341226197911190796 340404197303010212 3404061973020722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