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司法考试年刑事诉讼法笔记 联系客服

发布时间 : 星期二 文章2007年司法考试年刑事诉讼法笔记更新完毕开始阅读b9601716a216147917112867

最专业的学习资料下载网站http://NewDown.org 【司考口诀】: 服刑其间又犯罪,服刑之地必须管,脱逃其间犯了罪,哪里发现哪里管,

第五章

回 避

一、回避的概念和适用人员(有利害关系)

代表国家的:公安司法人员以及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但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证人不适用回避。

二、回避的理由(刑诉28,29 条)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近亲属。

2、本人 或者其 近亲属 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案例】问:聋哑人甲,委托自己的姐姐做辩护人和翻译人? 答:只能做辩护人,不能做翻译人。

4、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28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5、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第29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不得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的请客送礼,不得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的人。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只要违犯程序,一律回避,无论是否循私枉法

6、凡在一个程序中参与过本案工作的人员,不得再参与该案其他程序的处理。(发回重审的情形、调职、同一阶段的前后程序)

程序只能参加一次。

(注意: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二年内,不能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 者辩护人的,法院不予准许;审判人员及法院其他工作人员离任后,担任原任职法院审理案 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不予准许。但是作为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代理诉讼或者 进行辩护的除外。但这不是诉讼回避)

三、回避的种类

按照回避启动方式的不同分为三种:自行回避、申请回避、职权回避。

最专业的学习资料下载网站http://NewDown.org 最专业的学习资料下载网站http://NewDown.org ★★四、回避的程序

1、有权申请回避的主体: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包括近亲属〗(注意:辩护人和代理人没有此权利,只能代为行使)

2、时间(任何诉讼阶段)既可以使书面也可一是口头

3、回避的决定权主体:

【法院】

法院 一般由 院长 决定回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成员的回避 由 院长 决定。

院长 是否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民事诉讼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回避】; 例如: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检察院】

检察长的回避由 检察委员会决定。其他人的回避一律由检察长决定。

【公安机关】

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的检察委员会决定。其他的均由公安机关的负责人决定。

4、申请的效果:

无法定理由回避,当庭驳回(不得复议) 审查原则上程序停止;但侦查人员例外(在此之前证据和诉讼行为的效力)(重点)

5、复议(一次,原决定机关)

【案例】

1.在审判阶段,检查机关聘请一个公安机关的法医作鉴定人,被告人要求这个鉴定人回避,理由是这个鉴定人收了被害人的礼钱, 问:这鉴定人的回避由哪个决定?

答:由 检察长决定。即:谁聘请,谁决定。

2. 在审判阶段,检察机关聘请一个公安机关的法医作鉴定人,被告人要求这个鉴定人回避,理由是这个鉴定人的水平太低,需要换个水平高的,问:这鉴定人的回避由哪个决定?

答:当庭驳回,这不是法定理由,所以不允许复议。如果有法定理由,是可以向原审机关复议一次的。

3. 在侦查阶段,提出有法定理由的回避,侦查不停止,这是由侦查效率决定的。而审判起诉或者审判阶段,其程序是暂停,这是公正性的要求。

4. 这个侦查员最后被决定回避了,其在回避前的所进行的相关收集的证据怎么处理?

答:效力待定,由决定回避的人或者机构例如检察委员会决定这个证据是否有效。

★★★★第六章

辩护(重点)与代理

一、辩护人

最专业的学习资料下载网站http://NewDown.org 最专业的学习资料下载网站http://NewDown.org 1、概念:

只能做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必须是合法的事项。辩护人:不仅在实体而且在程序上为犯罪嫌疑人辩护。

2、时间 :

3、人数:人数限制1-2人,一个律师不能为同案的两人同时辩护。

二、辩护人的范围

1、可以担任辩护人的范围:

律师,人民团体,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监护人或者亲友。(与诉讼代理人范围相同)

【案例】美国人甲在中国受审,他可以请那些人为其辩护?答案:【A】, A. 中国律师

B. 中国公民

C. 美国律师

D. Jim是甲的好友,是个美国公民

【分析】除非Jim是甲的近亲属,不然不能为甲辩护。本题D项未说明Jim是甲的近亲属,所以不能选。

外国人、无国籍人委托律师为其辩护的,只能委托中国律师。外国公民不能作辩护人,除非他是近亲属。

★★★2、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

(1)、正在被执行刑罚的人。(正在执行的刑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的人)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但是若是近亲属却是可以的。

(5)、本法院的人民陪审员。

(6)、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

(7)、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注意:4、5、6、7 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是监护人,可以作为辩护人。

三、辩护人的诉讼地位与职责

最专业的学习资料下载网站http://NewDown.org 最专业的学习资料下载网站http://NewDown.org 1、独立的诉讼参与人 独立于法院、检察院,独立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即:当辩护意见发生冲突时,可以自己各自辩护,常见于指定辩护。 2、辩护人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专门维护者。

四、辩护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

1、律师辩护人的诉讼权利

(1)独立辩护权。

(2)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

A、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具有: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 B、法院受理案件之日起,律师具有: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材料(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的复印件和照片),但审判委员会、合议庭的讨论记录及其他案件的线索的材料除外。

C、非律师辩护人在起诉、审判阶段,也可以行使 阅卷权和会见通信权,但需要相关部门的批准。

(3)调查取证权。(重点)(非律师辩护人,没有调查取证的权利,且不能收取辩护费用。)

A、律师辩护向证人和有关单位取证,必须应当经过证人和有关单位同意。(控辩双发在取证双方能力不同)

B、审判阶段,律师辩护人向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取证时,必须经过 检察院 或者 法院 的批准,并经被害人及其经亲属、以及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

C、律师辩护人申请法院、检察院调查取证,法院、检察院应当亲自去调查取证。而不能发放调查取证书,让辩护人自己去取证。

(4)提出意见权。

(5)获得通知权。

(6)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的权利。

(7)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

在诉讼中,被告人的近亲属也享有此权力。(法定代表人享有独立的上诉权)

(8)申请取保候审,解除超期羁押的权利。

非律师辩护人一般情况下不能申请取保候审权利。

非律师辩护人 一般情况下 有 变更、解除超期羁押的权利。

当事人自己,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律师辩护人。

(9)代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申诉、控告。

(10)拒绝辩护权(律师拒绝辩护权与被告人的拒绝辩护权)

最专业的学习资料下载网站http://NewDown.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