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工程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监理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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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的差异。

2.2.3专业监理人员应及时进行工程计量验收,完成有关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进度、计量方面的签证是支付给排水专业工程进度款、计算索赔、延长工期的重要依据,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月进度计划报表等原始凭证上签署,然后由项目总监核签后方可生效。

2.3工程施工动态控制

进行工程进度的动态管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同有关人员分析产生的原因,提出调整方案和措施,并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物质供应计划。并进行必要的工时目标调整。

2.4工程施工中与进度相关控制

2.4.1签署支付工程进度款的进度、计量方面的认证意见。 2.4.2组织现场协调会,就地解决影响施工进度的重大问题。

2.4.3专业监理人员定期向项目总监和项目法人报告有关工程进度情况。 3、工程施工过程中造价控制

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投资控制是工程总造价的重要方面。 3.1施工中物质供应的造价控制实施

施工中应及时处理好有关的物质、材料的供应问题,防止由此产生的延误工期和索赔事件的发生。

3.2施工中设计变更的控制

给排水施工中,涉及工程变更和修改设计等问题要慎重处理,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全面、合理的技术经济分析,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3.3施工中费用支出控制

严格经费签证,凡涉及费用支出的签证,如用工签证,材料调价签证等,必须经项目总监核签后方可有效。

3.4完工项目进度款审核

对已完成的工程,按合同规定及时进行计量验证,计量应准确,不要造成资金提前支出浪费,及时足额向施工单位支付进度款。

3.5施工中造价相关控制

及时收集市场价格信息,合理调整采购资金。定期向总监和项目法人报告工程投资动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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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竣工阶段

1、竣工质量控制实施

工程完工后应进行的质量控制具体如下:

1.1严格按照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和质量评定的等级标准和评定方法,对已完成的分项、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进行检查验收评定。质量评定主要按三个方面进行即:保证项目、基本项目和允许偏差项目。

1.2已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单位工程,分部、分项给排水工程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对已试验合格的各段进行总体并网试验。

1.3在组织联动试车时,应满足的技术条件:

1.3.1检测室内外给水系统、消防系统,在设计文件规定的压力流量下,同时开放最大数量的配水点,检查是否全部达设计要求,消火栓能否足数达到最大消防能力。

1.3.2检测室内外排水系统,按设计要求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通球试验合格后各排水管在给水同时开放时,检查各排出点是否畅通,自清流速情况,接口处有无渗漏等。

1.4审核施工单位上报施工程施工管理资料和保证资料的试验报告,合格证明技术文件等等是否合格齐全。

1.5审核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图,检查竣工图与设计变更是否相符合,竣工图标注与设计标注和实际完成工程的标准是否准确。竣工图上应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1.6监理人员应按监理规程要求,整理有关工程项目的质量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上报总公司。

2、工程竣工的工期控制

2.1工程完工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工作。 2.2处理工程遗留问题。 2.3整理工程进度资料,归档。

2.4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时调整验收阶段进度计划及监理计划。 3、工程竣工的造价控制

3.1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专业工程结算书。

3.2结合竣工验收工作,组织项目法人和施工单位进行专业工程结算。 3.3如果涉及索赔事件,应在竣工后妥善处理。

6、竣工验收

1、督促施工单位作竣工预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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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给排水竣工预验是指工程项目完工后要求监理工程师验收前由施工单位自行组织内部模拟验收。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验收申请报告

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验收申请报告后,应按工程合同的要求、验收标准进行仔细的审查。

3、根据申请报告作现场初验

监理工程师审查完验收申请报告后,认为可验收时,应由监理人员组成有关部门对竣工的工程项目进行初验,在初验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进行整改。 4、正式验收

在监理工程师初验合格后,由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举行正式验收,并办理竣工验收签证书,竣工验收签证书必须有项目法人、承包商和监理总工程师三方签字,方可生效。

7、安全生产管理监理措施

1、安全资料审查

1.1审查施工单位报验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标准、规范;

1.2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制定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1.3检查施工单位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是否制定应急救援方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及必要的救援设备器材。 2、施工现场安全检查

2.1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重点检查施工用电项目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对易发生事故的重要部位和环节实施旁站监理; 2.2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自查工作,检查施工现场是否按照已批准执行的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不定期的抽查施工单位现场持证人员上岗情况; 2.3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情况严重时,由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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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工程师下达暂时停工令,并报告建设单位。 3、安全监理重点和采取的控制方法 3.1、现场临时用电; 3.2、基坑周边及墩孔的防护; 3.3、防火、防爆;

4、针对上述监理重点的控制方法

4.1、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箱必须有防雨罩,必须有接地装置,严禁私拉乱接;严禁非专职人员接电,严禁电线直接与金属导体接触,两者之间必须有绝缘装置;

4.2、对刚施工或正在施工的孔桩必须进行防护,在其周边必须设置施工通道,并设置安全警示标牌;

4.3、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设置防火负责人,配置灭火器材,并严防线路超负荷或短路,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 5、监理措施

5.1、人员进场前对操作人员的上岗证、操作证进行审核,过程中对特种人员上岗证进行抽查;

5.2、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台帐及过程中的安全记录资料,尤其是旋挖机钻孔的安全交底资料,并核实施工人员交底情况;

5.3、对现场临时用电、旋挖机施工等工作进行巡检,并对检查内容如实记录于监理日记之上。

5.4、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部位,下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整改;

5.5、制定工地安全检查会议制度,每2周定期对旋挖机钻孔的操作、基坑及墩孔防护、临时施工用电等进行检查,并形成会议纪要,对存在问题书面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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