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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做强二三产业,尤其要重视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壮大县域经济。依托中心城镇或场镇辐射新村, 探索建设 “ 新农村综合体冶。 四、着力推进产业园区和城市新区建设

(八) 集中集约集聚发展产业园区。依托重点骨干企业整合

带动中小企业发展,加强产业内上下游企业的合作, 延伸完善产业链条,发展壮大产业集群。 把产业园区作为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要载体,支持成都、绵阳、自贡、德阳、广安等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 支持符合条件的省级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级产业园区,加 快建设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强化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功能建设,建成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产业集聚区。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按照集中集约集聚的原则,加快推动园区建设,引导工业向园区集中、工业园区向城镇集中,使产业园区成为城镇空间拓展和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坚持“ 积极发展、扩区建园,提高办园水平冶和 “一园一主业,园区有特色”要求,突出主导产业,优化发展模式,用好引导资金,推动扩区升位,实现集群发展。推进省内区域合作 发展,支持市(州)之间建立合作产业园区, 发展“飞地”园区,加强重要产业之间的协作和配套。构建 综合服务保障体系。依托中心城区,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产业园区服务中心、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技术支撑平台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设立内陆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

(九) 科学规划和建设城市新区。以产业聚集区为依托,根据产业聚集区和人口居住区的需要,科学规划城市新区,有序推进城镇空间拓展,弥补现有城区功能缺陷,突破发展局限。把产业园区作为城镇的有机组成部分,纳入城镇总体规划。突出城镇发展

特色,注重城镇风貌塑造和品位提升,推进产业文明与城市文化 相融发展,推行低碳建筑,建设绿色城市,把城市新区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及现代产业发展示范区。

加快建设天府新区。重点发展总部经济和循环经济, 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居宜业宜商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力争再造一 个“产业成都”,实现现代产业、现代生活、现代都市三位一体协调发展,为建设西部经济发展高地、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经济中心提供有力支撑。

依托特色优势产业基地打造一批示范新城区。依托德阳、绵阳、广元、攀枝花等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创建以重大装备、数字视听、军民结合、钢铁钒钛等为特色优势产业的示范新城区。依托泸州酒业集中区、宜宾五粮液工业集中区“中国白酒金三角”核心区建设及五粮液、 泸州老窖、剑南春、郎酒、全兴、沱牌等名酒名镇打造,创建以酒产业为特色优势产业的示范新城区。依托自贡、乐山、 内江打造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以节能环保、光伏硅材料为

特色优势产业的示范新城区。依托资阳、遂宁城市新组团,创建以汽车、机车制造和现代物流为特色优势产业的示范新城区。

繁荣发展城市经济。 加快发展商贸、餐饮、休闲、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通信、物流、会展、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以现代服务业为核心提升城市服务业发展水平。鼓励发展生态绿色农业、观光休

闲农业、高科技现代农业等都市型农业。 五、着力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十)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 科学确定城市功能分区,把宜居放在首位,优先满足居民生活需要,并做到宜居、宜业、宜商的有机统一。主动适应城市化发展带来的人流、物流、信息流急剧扩张的新要求,适度超前规划和加快建设与城市规模、容量相匹配的基础设施。根据区域产业和城镇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和加快建设供水、供电、供气、通信、道路、防洪排涝、污水及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增强对产业和城镇的保障作用。大力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逐步形成城乡统筹的基础设施体系。

(十一) 加快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在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就业等社会公共服务领域,启动实施一批功能性项目,提升城镇公共服务能力。加强城市防灾减灾生命线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避难场所和生活应急供应系统,增强城市应对重大灾害的能力。加强小城镇和乡集镇的公益性社会福利和社区服务设施建设,促进城镇公共服务设施 向农村覆。完善以政府供给为主、民间资本参与的多元化公共服务产品供给机制。加大民生类公共服务产品的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建居住区的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六、着力创新体制机制

(十二)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把解决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要任务,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对在县级市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 所(含租赁)的农村居 民,只要本人申请,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均可在当地申请落户,并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大中城市要根据实际承载能力,对有合法稳定职业并有合法稳定住 所(含租赁)的农村居民放宽落户条件,尽力吸纳农村转移人口。 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实行“ 居住证”制度,持证人员根据条件 在居住地享受就业、社保、教育、医疗卫生、住房等各种公共服务,只要符合居住地转户条件的,根据本人申请转为城镇户口。

(十三) 构建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机制。加快建立健全城乡统

一、开放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促进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在区域、城乡、产业间自由流动和优化配置。发挥政府对资源

要素配置的引导和调控作用,通过体制改革、机制创新,打破区域壁垒和产业分割,提高土地、水、电力、油气等资源在地区、产业间的集约利用程度。探索建立科学反映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 规模的统计指标和统计方法。

(十四)构建区域间利益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区域及功能区之间的利益协调和补偿机制,实现利益合理再分配, 缩小地区发展差距。积极落实资源税费改革政策,补偿资源开采区生态修复。 大力探索水电、油气等资源地和使用地的利益互补机制,积极向

国家争取资源本地留存比例,支持就地转化。

(十五) 完善城镇及社区建设和管理机制。社会建设要与城市新区建设同步,合理设置城市辖区,完善市辖区管理体制。建立以常住人口为基础的新型城市管理制度。对条件成熟的郊县按照市辖区管理。对常住人口在 10 万人以上的县城可以赋予县级市的部分管理权限和职能,扩大小城镇 管理权限。 创新县以下行政管理体制,根据发展需要,适时将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县人民政府驻地镇改设街道办事处;探索城市和县城规划区内的乡镇、重点镇(中心镇) 管理改革, 实行街道办事处行政体制。调整乡镇、村组(社区) 建制规模,积极稳妥推进撤乡建镇。创新城镇管理模 式和技术手段,完善社区基本服务体系,全面提高城镇管理的水平和效率。以社区管理为平台,充实和整合基层力量,强化社区的 自治和服务功能,增强社区管理和服务能力。

(十六) 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机制。建立与“两化”发展水平相适应、可持续的城乡社会保障制度,让新进城人员享受与 城市居民同等的权益。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岗位,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切实纠正和改变把旧城改造、征 地拆迁作为“生 财 之 道”的错误观念,原则上就地就近安置群众,解决好群众当前生活和长远生计。同步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让新进城人员有房可住。保障性住房和城市征地拆迁安置房要纳入城市整体布局,合理确定需求规模,原则上与商品房统一规划,保证建设标准和质量,尤其要有利于新进城人员快速融入城市生 活和分散就业,使之成为现代化城市的有机组成部分。 七、着力完善保障措施

(十七) 提高土地供给保障水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优化产业和城镇发展的空间布局。积极争取国家向西部地区新增的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和占用荒地、沙地等未利用地指标,优先安排产业园区建设用地。用好用活土地存量,提高城市的经济密度和人口密度,防止城市低密度蔓延和扩展。科学配置土地资源,优先保证重点项目、重点企业、重要产业、重要基础设施和重要城市新区的用地需求,保障承接产业转移的必要用地,确保农用地转用年度指标向重点项目倾斜。鼓励合理利用未利用地,未利用地用于工业用地的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10%至50%执行,适当降低开发园(区)建设的基准地价。规范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城乡建设

用地 统一市场建设。严格规范和积极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因地制宜推进林权、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和租赁、退出机制。推广基础设施节地模式,逐步细化经营性基础设施用地有偿使用措施。

(十八)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研究建立统筹城乡的财政分配制度,建立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长效机制。用好用活中央财政对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贴息支持的政策,加快国家级产业园区发展。积极争取

中央财政性投资,加快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等建设。 加大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和产业园区建设投入。各级政府要加大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没有建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加快建立。加大财政对自主创业的支持,建立创业基金,为个人和中小企业创业发展创造条件。加大对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及紧缺高技能人才 培训的投入。各市(州)可在省政府规定的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幅度内,制定相应的土地等级税额标准,报省政府批准后执行。积极落实国家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依法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鼓励类产业企业,依法减按15%的 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企业从事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等符合条件的 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可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积极落实资源税改革政策,对原油、天然气等 的资源税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对其他资源适当提高税额,增加资源产地地方财政收入。对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以及优势产业的项目,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在政策规定范围内免征关税。对鼓励类服务行业用水、用气价格与工业企业实行同价。 促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合理确定城市供水价格,逐步实行阶梯式水价。加强对涉企收费项目的监管,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十九)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加快建设成都金融总部商务区,

优化金融生态环境,积极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在川设立区域总部或后台作业中心。 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二、 三线城市设立分支机构。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健康发展。建立统筹城乡的金融体制,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培育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等各类新型农村金融组织,逐步消除基础金融服务空白乡镇,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各级政府通过资本金注入、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和促进政策性担保机构跨区域整合等方式,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健康发展,为中小企业、微型企业和“三农冶发展提供 担保业务。积极发展再担保机构。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担保风险补偿机制,银行、企业、担保机构合作风险分担机制以及银行、担保、保险、风险投资联动促贷机制。加强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的有效衔接,积极争取政策性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服务力度,积极利用政策性金融手段支持地方发展。落实和完善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