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变更环评报告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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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变更环评报告 3项目变更前环评回顾

3.1项目变更前概况

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拟建地位于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预留地内,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计划总投资4957.3万元,建设主体工程包括建设内容包括一套10万吨/年湿法磷酸(42%)装置、10万吨/年湿法磷酸(42%)浓缩装置和一套5万吨/年工业磷酸(85%)装置。原料堆场、磷石膏渣场及公用工程、废水治理、固废治理等工程都依托现有。目前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已建成10万吨/年湿法磷酸(42%)装置,10万吨/年湿法磷酸(42%)浓缩装置和一套5万吨/年工业磷酸(85%)装置还未开始建设。

3.2项目变更前环保手续情况

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委托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了《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5年7月年以荆环审 [2015]84号《湖北鄂中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对项目予以了批复,同意该项目的建设。

3.3项目变更前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分析

参考常德市双赢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编制的《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内容,项目变更前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如下:

(1)废气

项目变更前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湿法磷酸产生的含氟废气以及精制磷酸产生的含氟废气。

湿法磷酸含氟废气:反应槽和消化槽及浓缩工段的含氟废气经过高效文丘里洗涤塔后,再经过两级除氟洗涤后经过45m排气筒高空排放,废气排放量25000m3/h,排放浓度为7mg/m3、0.175kg/h。氟化物排放量为1.26t/a。

精制磷酸含氟废气:磷酸两次浓缩蒸发共配有4台真空泵(2备2用),尾气经两级冷凝后的未凝气采用文丘里、两级洗涤处理后经过45m排气筒高空排放,总排气量为6000m3/h,排放量为0.135t/a,排放速率为0.018kg/h,排放浓度为3.125mg/m3。氟化物排放量为0.135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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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变更环评报告 (2)废水

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是地面冲洗水和生活污水。根据工程分析,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pH、SS等,该部分废水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由于工作人员从厂区内部进行调剂,不新增工作人员,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处置。

(3)固体废弃物

项目建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43.392万t/a,其中磷石膏38.98万t/a,粗脱硫脱氟渣和精脱硫脱氟渣1.54万t/a,淤渣1.79万t/a,脱色渣20t/a(废物类别为HW34),氟硅酸10700t/a(废物类别HW34),生活垃圾100t/a。产生的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4)噪声

原有项目噪声源包括生产设备、空压机及各类机泵产生噪声等。噪声级范围为75-105dB(A)之间。通过控制营业时间、禁止高音喇叭、设置楼板、墙壁及门窗的隔断等措施基本上可消除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4原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

拟建项目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工艺废水、初期雨水和渣场废水经处理后都返回工艺系统,实现了工艺污水的封闭循环。

本项目生活污水源于员工办公生活用水等,主要污染物为 COD、氨氮等。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废水依托现有工程处理后利用,不外排。

拟建工程初期雨水收集后经过处理后回用于湿法磷酸工艺。 (2)废气

①湿法磷酸含氟废气

反应槽、消化槽以及浓缩工段的含氟废气经高效文丘里洗涤器除氟后,进入第一洗涤塔洗涤,出塔尾气与过滤机尾气一并送入第二洗涤塔,洗涤后尾气排放量 25000m3/h,主要污染物为 F,进塔浓度 650mg/m3,最终排气由 45m 高排气筒排放,最终排放浓度 7mg/m3、0.175kg/h,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79-1996)二级标准要求。

②精制磷酸含氟废气

生产废气主要为浓缩蒸发——冷凝装置真空泵排气,污染物主要为氟化物。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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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变更环评报告 酸精制两次浓缩蒸发共配有 4台真空泵(2用 2备) ,单台排气量为 3000m3/h,总排气量为 6000m3/h,各真空泵尾气经排气管收集通过 45m 高排气筒有组织集中排放。其中尾气经两级冷凝后的未凝气采用文丘里、两级洗涤处理后外排,根据物料平衡计算结果,氟化物产生量为 0.337t/a,按照去除效率 60%计算,排放量为 0.135t/a,排放速率为0.018kg/h,排放浓度为3.125mg/m3。氟化物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均达到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 1996) 中的二级标准。

(3)固体废物

①危险废物: 共产生危险废物 10720t/a, 其中脱色渣20t/a (废物类别 HW34),氟硅酸 10700t/a(废物类别HW34) ,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磷石膏 38.98万 t/a,运至渣场堆存;粗脱硫脱氟渣和精脱硫脱氟渣1.54万 t/a,淤渣 1.79万 t/a,进入磷酸一铵生产系统生产肥料。

③其它废物:生活垃圾 100t/a,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

针对噪声源分别采取厂房隔声、 减振和加装消声器的措施进行降噪; 在车间、厂区周围建设一定高度的隔声屏障,如围墙;在选取设备时应选择噪声较低的设备;另外,在厂界外设置绿化隔离带。 通过消声、减振、隔音和距离衰减等一系列措施可使各噪声设备对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排放标准要求。

3.5原有项目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环境影响分析

拟建项目大气评价等级定为三级, 可直接以估算模式的计算结果作为预测与分析依据。估算模式已考虑了最不利的气象条件,分析预测结果表明,项目的建设对建设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不会改变现有大气环境功能,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同时应加强处理设施的维修保养,使其始终处于正常状态下,防止处理效果降低导致废气非正常排放情况的发生。

(2)地面水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工艺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生产,不排放,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3)固体废弃物环境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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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鄂中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5万吨/年湿法磷酸净化项目变更环评报告 工程投产后产生的固体废物, 可全部得到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 不会对环境产生影响。

(4)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噪声源包括了真空泵、各类泵、破碎机、搅拌器、引风机等,源强为85~105dB(A) ,噪声源均在有围护结构的厂房内。

经预测,项目在采取围护、消声、减振等措施后,在主要声源同时排放噪声时,对环境的贡献值较小,厂界昼夜噪声预测值均不会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

(5)环境保护目标

由于本项目选址位于鄂中化工厂区内。原环评报告中敏感点分布情况见表3.5-1。

表3.5-1 变更前项目主要敏感目标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敏感目标 浰河村五组 吉庆村 职工家属区 浰河 要素 大气、噪声 大气、噪声 大气、噪声 地表水 相对厂址位置 E W EN S 距离本项目装置最近距离 581 410 478 910 距厂界最近距离 40 312 68 140 保护等级对应环境质量标准 大气2类,噪声2类 大气2类,噪声2类 大气2类,噪声2类 地表水Ⅲ类 (6)防护距离的确定 ①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原环评报告中通过预测分析,以无组织散排的氟化物计算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0,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②卫生防护距离

变更前拟建项目投产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以精制磷酸生产车间为边界 50m 范围。

③防护距离的核定

由于厂区内还有多条硫酸生产线,根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业卫生防护距离》 (GB 18071.3-2012)硫酸工业卫生防护距离为300m,则全厂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硫酸生产装置为边界 300m范围以及磷酸生产装置为边界 50m范围所包括的区域。硫酸生产线防护距离就已囊括了本项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现有硫酸装置周边300m范围内已无敏感点,所以拟建项目所需设置的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均无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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