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建管质字〔XXXX〕23号关于实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手册制度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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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检查日期 检查人 处理意见 备注 注:本表可附页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年 月 日 处理意见: 年 月 日 被检查人: 检查人:

形象进度 复查意见: 年 月 日 被检查人: 检查人:

附件2: 监督登记号: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执法管理手册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工程地点:

土建监督工程师: 电话: 设备监督工程师: 电话: 投诉电话:85062620

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使 用 说 明

1、本手册按建筑工程项目标段填写,每项目标段配备一本手册,在施工过程中由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负责保管,存放于施工现场办公室,申报竣工验收时,交土建监督员收存入竣工验收档案。本手册主要为质量监督机构监督工程师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质

量监督过程中,对工程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资料管理等情况的记录。

2、监督工程师对建筑工程项目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即时填写《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记录》(一式二份),其中一份存入本手册相应位置,同时将检查信息登录《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汇总表》。

3、质量监督机构组织的工程巡查、拉网检查及专项检查等记录均应记入或存入本手册相应位置。

4、相关责任单位收到质量监督机构发出的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罚款处罚决定书等文书后,应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交款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时存入本手册相应位置。

5、统一格式监督交底记录外的其他监督工作要求可采用手写的方式填写到空白处。

6、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汇总表“处理意见”栏应填写发出整改通知及处罚情况。

7、工程质量事故(问题)处理记录的主要内容包括会议纪要、设计方案、专项验收记录等。

质量监督检查记录汇总表

序号 检查日期 1 2 3

检查人

处理意见

备注

工 程 概 况

项目名称 质量监督登记日期

施工许可证签发日期

各 栋 号 明 细 表

单位工程名称

面积/层数 开工日期 重大设计变更记录表 序号 部位

主要内容 审图机构批准日期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