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财政所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规范文本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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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财政所资金会计岗位职责

1、负责现金收支和银行存款业务的日常管理工作,正确记载现金和银行存款帐目。

2、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完善审批手续,维护财经纪律。 3、负责保管好现金、有价证券和印章,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

4、做好与总预算会计的手续衔接工作,接受总预算会计的监督和管理。

5、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工作。

五、涉农(兼家电汽摩下乡录入审核员)补贴资金管理员 1、严格按照财政惠民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按时编报财政补贴农民资金发放花名册及信息资料。 2、审核并录入各类惠民补贴资金清册,做到及时、准确地将补贴资金打入补贴对象个人账户,定期编报各类惠民补贴资金发放统计表。

3、负责乡镇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主要指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资金)银行专户管理,申报补贴资金的支付,确保专户资金封闭安全运行。

4、负责按规定建立健全财政惠民补贴资金核算账簿,并及时记账,按月向区农村财政管理局和局相关股室报送财务收支报表。

5、负责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的宣传、申请资料的审核、补贴清册的上报、补贴资金的打卡和资料档案的归档等工作。

6、办理所长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财政所专管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各项政策法规,完成负责的工作任务。 2、税收专管员负责有关税收的征收管理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税源;及时做好税源的登记、上报和存档工作。 3、涉农补贴专管员负责各项农民补贴的政策宣传、数据统计、资金发放、报表汇总及相关信访咨询等工作。

4、村级资金专管员负责按政策对村级经费等国家对村补助资金的范围、程序、方法和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确保其正确使用。

5、社会保障专管员负责农村五保户供养、农村合作医疗及相关事项的认定与资金的发放、监督工作,切实做好农村社会保障工作。

6、“三资”代理核算员负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代理凭证的审核、收支的结算、账户的管理、账簿的核算和财务报告。 7、档案专管员负责财政所所有档案的收集、立卷、归档、保管和查阅等具体工作。

其他特定性岗位和临时性岗位的职责由各所根据县市区财政局或乡镇政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统筹纳入岗位考核。

七、镇财政所工作人员守则

1、坚持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2、坚持科学发展观,为建设和谐社会做贡献。 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4、坚持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更新知识,指导实践。 5、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严守工作纪律。

6、熟练掌握国家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准确履行财务和会计职责。

7、爱岗敬业,钻研业务,工作主动,注重效率,完成任务。 8、团结互助,精诚合作,礼貌待人,文明办公,讲究卫生。 9、秉公执法,廉洁自律。 10、严守财经机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