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通知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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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路及造口的建立与维护。

(五)掌握围手术期、围产期、围放化疗期的营养护理工作及家庭肠内肠外营养的护理操作与维护。

(六)掌握肠内外营养液输注技术的护理要点和相关仪器设备的操作方法。

(七)熟悉营养素的理化性质、食物来源及营养价值,掌握各类人群的营养护理宣教与咨询。

(八)熟悉掌握各种人体营养测量、标本采集、营养筛查等项目和操作方法及技能。

临床营养科场所及仪器设备

配置基本标准

临床营养科应具有完成相应临床营养诊疗工作所需的场所和仪器设备。营养制剂配制室的位置应与病区相邻,有封闭的传送专用通道,方便日常工作,各功能区光线明亮、通风、干燥。

一、营养门诊

营养门诊应当设于医院门诊区域,有专用的场地,应具备营养检测区域和营养宣教区域。

营养门诊应配备身高体重计、握力器、皮褶厚度计、人体成分分析仪等人体测量仪器,间接能量测定仪、便携式营养筛查与评价系统等检测设备,营养分析和评价软件及仿真食物模型等。

二、营养代谢实验室

营养代谢实验室可单独设置于临床营养科内,总面积不低于50m。由称量、精密仪器、毒气及实验等四部分操作室(区)组成,室内装修须符合医疗机构实验室要求。

称量室应配备电子秤和精密天平;精密仪器室应配备酸度计、定氮仪、微量元素分析仪、荧光分光光度计、紫外可见光分光光度计、酶标仪、临床营养自动分析系统等,有条件的应配备原子吸收光谱仪、氨基酸分析仪;毒气室应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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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风设施及通风柜;操作室应配备恒温箱、干燥箱、水浴箱、离心机、混合器、电冰箱、石英亚沸纯水器等常规仪器。

三、治疗膳食配制室

治疗膳食配制室分为准备间、治疗间、特殊间、主食制作及蒸制间、食品库房、餐具消毒间、刷洗间、膳食分发厅、管理办公室、统计室。场所整体流程布局合理,室内装修符合食品卫生、感染管理和消防要求。

治疗膳食配制室应配备食品加工、制作、冷藏、冷冻、储存、运送的各种炊具及设备,以及电子秤、量杯、专用治疗盘等称量器具。

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信息传输、报表打印等物联网设施和自动清洗消毒设备等。

四、肠内营养配制室

肠内营养配制室与治疗膳食配制室临近,总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60m,二级医院不低于30 m,分为准备区、缓冲区和配制区,其中配制区为组合式三十万级环境;有条件的医院可按医疗机构层流配制间要求建立十万级净化区。人流、物流和室内装修应符合医疗机构相应等级净化要求。

肠内营养配制室应配备粉碎与混合、加热、冷藏、储藏、消毒、称量设备及相应容器等基本设施。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信息传输、标签打印等物联网设施和自动灌装设备及独立的水处理系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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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肠外营养配制室

肠外营养配制可设置于临床营养科内,总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40m,二级医院不低于20 m,分为准备区、缓冲区和配制区,人流、物流和室内装修应符合医疗机构净化配制设施要求,其中配制间为组合式万级净化环境,操作台达到局部百级净化条件。

肠外营养配制室应配备百级净化工作台、操作台、药品车和药品柜、电冰箱、清洁消毒设备(紫外线灯或空气消毒器、隔离衣)、小型水处理设备(无菌净化水也可从医院肾病透析中心接入或用简易方法取得)等。有条件的医院还可配备独立的水处理系统。

六、临床营养工作系统

配合医院信息系统的工作,设立临床营养系统工作站,与医院整体信息系统连接,将治疗膳食、肠内营养、肠外营养治疗工作应用系统统一模式化管理,有条件的医院可以与HIS系统连接,管理住院及门诊患者的营养诊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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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安保培训方案 为规范保安工作,使保安工作系统化/规范化,最终使保安具备满足工作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特制定本教学教材大纲。 一、课程设置及内容全部课程分为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训练两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