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的思考题答案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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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1、 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

A:如果是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那么在商品选择时应当注意样品的质量,要对来样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认识;如果是文字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则应当要求要约方对商品给予细致的描述,进、出口双方进行洽谈、对相关商品描述进行理解上的确认,避免发生歧义。

2、 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

A:两大类:实物样品和文字说明。

3、什么是“代表性样品”、“原样”、“复样”、“封样”、“对等样品”和“参考样品”?

A:代表性样品:也是“原样”,指买房所提供的能充分代表日后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物。 复样:在向买房送交代表性样品时,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

封样:由第三方或由公证机关(如商品检验机构)在一批货物中抽取同样质量的样品若干份,每份

样品采用铅丸、钢卡、封条、封识章、不干胶印纸以及火漆等各种方式加封识别,由第三方或公证机关留存一份备案,其余供当事人使用。

对等样品:卖方对买房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而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

样品提交买方的样品。

参考样品:卖方提供给买方其交货时的货品质量的参照物,但实际交货的货品不一定要与参考样品

完全一致。

4、“凭卖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A:在向买方送交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品质纠纷时作核对之用。卖方应在原样和留存复样上编制相同的号码,注明样品提交买方的具体日期,以便日后联系、洽谈交易时参考。留存的复样应妥善保管,对于某些易受环境影响而改变质量的样品,还应采取适当措施,诸如密封、防潮、防虫害、防污染等,贮藏保存好,以保证样品质量的稳定。

5、“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试述在买方来样时,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

A:买方出样的时候,卖方在确认按买方提交样品成交之前,必须充分考虑按来样制作特定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加工技术、设备和生产安排的可行性,以确保日后得以正确履约。此外,还需防止被卷入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 “对等样品”,是在实际业务中,如果卖方认为按买方来样供货没有确切的把握,卖方可根据卖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这样可以防止卖方交货时出现让买方认为“货不对板”而被拒收的损失和纠纷。当买方同意凭对等样品洽谈交易,则就等于吧“凭买方样品买卖”转变成了“凭卖方样品买卖”。

6、试述“质量机动幅度”与“质量公差”的含义及其作用。

A:质量机动幅度:指对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

质量公差:指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在工人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

作用:在工业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指标产生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若误差为某一国际同

行业所公认,即成为“质量公差”。交货质量在此范围内即可认为与合同相符。这样不仅可以提高贸易效率,也可以减少贸易纠纷。

7、在订立质量条款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A:“质量公差”是某一国际同行业所公认的误差,这种误差可以不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但如果国际同行业对特定指标并无公认的“质量公差”;或者双方对质量公差理解不一致;或者由于生产原因,需要扩大公差范围时,也可在合同中具体规定质量公差的内容。卖方交货质量在质量机动幅度或质量公差允许的范围内,一般均按合同单价计价,不再按质量高低另作调整。但有些商品,也可按交货时的质量状况调整价格,这是就需要再合同中规定质量增减价条款。

8、某公司出口一批脱水菠菜(Dehydrated Spinach)到香港,质量条款规定“水分不超过8%”(moisture 8% max.)。试分析若该公司实际交货质量高于或低于该标准,买方所要承担的责任。

A:如果公司实际交货质量高于该标准,则卖方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卖方交货低于该标准,则买方可以拒收并且向卖方索赔。

第二章

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如何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A:合同中的数量条款是双方交接货物的数量依据。掌握正确的成交数量,需要确定交易时采用何种计重方法,该方法使用的度量衡制度,计量单位,该种计量单位所需货物的数量,以及数量是否有机动幅度。

2、熟悉各种计量方法、计量单位中英文名称以及常用计量单位之间的换算方法。

A:计重方法:1)按毛重计: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即商品连同包装的重量。

2)按净重计:商品本身的重量。分为:按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 3)其他计重方法:按公粮计重、按理论重量计重、法定重量(商品重量+销售包装重量) 计量单位:1)重量单位:千克(kilogram 或 kg.)吨(ton 或 t)公吨(metric ton 或m/t)公担(quintal

或 q.)公分(gram 或 gm.)磅(pound 或 lb.)盎司(ounce 或 oz,)长吨(long ton 或 l/t)短吨(short ton 或 s/t) 1公吨=0.9842长吨=1.1023短吨 1公斤=2.2046磅=35.2736盎司 1磅=16盎司=256打兰 1打兰=27.34375 格令 1克拉=0.2克

2)容积单位:公升(litre 或 l.)加仑(gallon 或 gal.)蒲式耳(bushel 或 bu.)

1升=0.22英制加仑=0.264美制加仑

1立方米=1.308立方码=35.3147立方英尺=61023立方英寸 1英制蒲式耳=1.032057美制蒲式耳 1英制加仑=277.42立方英寸 1美制加仑=231立方英寸

3)个数单位:只(piece 或pc.)件(package 或 pkg.)双(pair)台、套、架(set)打(dozen 或

doz.)罗(gross 或 gr.)大罗(great gross 或 g.gr.)令(ream,或rm.)卷(roll 或 coil)辆(unit)头(head)箱(case)包(bale)桶(barrel,drum)袋(bag)

1罗=12打 1打=12件 1令=516张

4)长度单位:码(yard或yd.)米(metre或m.)英尺(foot 或 ft.)厘 米

(centi-metre 或 cm.)

1公里=0.6214英里=0.53964海里

1米=1.094码=3.2808英尺=39.37英寸

5)面积单位:平方米(square yard 或 yd2)平方米(square metre或m2)平方英尺(square

foot 或 ft2)平方英寸(square inch) 1平方公里=0.3861平方英里=247.105英亩

1平方米=1.1959平方码=10.7639平方英寸=1550平方英寸

6)体积单位:立方码(cubic yard 或 yd3)立方米(cubic metre 或 m3)立方英尺(cubic

foot 或 ft3)立方英寸(cubic inch)

3、何谓“以毛作净”?

A:“以毛作净”指按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毛重=商品重量+皮重(包装重量) 适用于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

4、在国际贸易中,如买卖双方未明确以何种计重方法计价时,应按何种重量计价?

A:如果货物是按重量计量和计价而未明确规定采用何种方法,根据管理,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

5、为什么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是如何规定的?

A:在国际贸易中,有些商品是可以加以精确计量的,而实际业务中,不少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

运输或包装条件以及计量工具的限制,在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正义,买卖双方通常都要在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机动幅度条款一般就是溢短装条款。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壮的一定百分比。卖方交货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

6、在合同中规定“About 500 m/t”或“500 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条款,对买卖双方有无区别?为什么?在后一种规定情况下,卖方最多可交多少公吨?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如何计价?

A:有区别。前者是个约数,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解释,容易造成纠纷,不宜采用。后者则由相对严谨的规定,界定了上、下限,明确了幅度范围。

最多交525公吨,按合同价格以525公吨计价;最少交475公吨按合同价格以465公吨计价

7、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几种?我国《计量法》对我过进出口商品所使用的计量单位有什么规定?

A:常用有:公制(或米制)(Metric System、美制(U.S System)、英制(British System)、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条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试计算2840克相当于多少盎司重量。

A:2840/1000X35.27=100oz.

第三章

1、在国际货物贸易买卖中商品包装的意义何在?

A:商品包装是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附加价值的必要手段之一。保护商品本身,美化、宣传商品,信息传递以及方便商品的存储、运输、销售。

2、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有哪些种类?试分别说明其主要作用。

A:运输包装的种类:箱——用于不能紧压的货物;桶——用于液体、半液体以及粉状、粒状货物;袋——用于粉状、颗粒状和块状的农产品以及化学原料;包——用于羽毛、羊毛、棉花、生丝、布匹等可以紧压的商品;托盘、集装袋——用于将一定数量的单件包装组合成一件大的包装或装入一个大的包装容器内的集合运输包装。

销售包装:保护商品品质、美化商品、宣传推广,便于陈列展销、吸引顾客和方便消费者识别、选购、携带和使用,从而能起到促进销售,提高商品价值的作用。种类:挂式包装、堆叠式包装、便携式包装、一次用量包装、易开包装、喷雾包装、配套包装、礼品包装。

3、对出口的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A:出口商品的包装应力求做到符合科学、经济、牢固、美观、适销的要求,以充分发挥包装的促销作用。

4、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应符合哪些要求?

A: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应该符合:经济、牢固、简约等要求。

5、出口商品的外包装上一般有哪些标志?

A:一般有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重量体积标志和产地标志等。

6、什么是运输标志?它一般由哪些内容组成?试按一般要求设计一个运输标志。

A:运输标志:“唛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运单据中有关货物标志事项的基本内容。它一般由一个简单的集合图形以及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等组成,包括收货人或卖方的名称自首或简称、参照号码、目的地、件数号码。 P&G S T

Paris

NO. 2-235

7、何谓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试各举一例。

A:指示性标志:根据商品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在搬运装卸操作和存放保管条件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用文字或图形表示的标志。如:“小心轻放”。 警告性标志(危险品标志):指装有爆炸品、易燃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物资等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上用图形或文字表示各种危险品的标志。如:“骷髅头”

8、何谓商品条码?零售商品条码的作用何在?

A:商品条码:一种代码,一组粗细间隔不等,按照一定的规则安排艰巨的平行线条图形及其相应的数字组成的标记。“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 零售商品条形码作用:商品条码通过光电扫描器被识读,计算机就能自动识别条码所表示的商品代码,判断出所售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售价和生产者/销售者等一系列有关该商品的信息,即时打印收获清单,便于超市、商场准确、快捷的与顾客结算货款。

9、在包装出口商品时,为什么要重视衬垫物的选用?

A:衬垫物选用的好坏及合适与否关乎商品在运输途中被保护的程度的高低。合适的衬垫物可以使商品在运输过程达到很好的保护,错误的选用衬垫物或不合适的可能会造成商品质量下降或商品损坏。

10、什么是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在我出口业务中,在何种情况下采用这些做法?

A:定牌包装:指买方要求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我方采用定牌,是为了利用买主的经营能力和他们的企业商誉或名牌声誉,以提高商品售价和扩大销售数量。

无牌包装:指买方要求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

主要用于一些尚待进一步加工的半制成品,主要目的是避免浪费,降低费用成本。

中性包装:指在商品上喝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

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适应国外市场的特殊需要,如转口销售,利于扩大贸易。

11、进出口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在规定包装条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