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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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直接埋地深度应不小于0.6m,并应在上、下、左、右四面铺设50mm厚的细砂,上面覆盖硬质保护层后添土覆盖。电缆架空敷设时,应采用专用电杆,电缆与电杆之间采用绝缘子过渡。电缆不得拖地及穿过道路敷设,不得缠绕脚手架或穿越树木敷设。

3)当现场照明及动力用电混合设置时,所用电缆必须采用五芯电缆,不允许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PE线作为五芯电缆使用,因为两种线路从绝缘程度、机械强度以及载流量等方面均不匹配,容易引发故障。

4)当施工现场配电方式采用照明与动力分别设置时,三相设备线路可采用四芯电缆(A、B、C、PE),单相设备和照明线路可采用三芯电缆(A(B、C)、N、PE)。

5)对高层、多层建筑施工的室内临时用电,不允许由室外地面电箱用橡皮电缆从地面直接引入各楼层使用。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的部分应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竖井、垂直孔洞等,并应靠近用电负荷中心,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电缆水平敷设部分宜沿墙或门口固定。电缆垂直引入楼层后可每层或隔层设置分配电箱提供使用,固定设备可设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可设移动电箱。

(6)电气装置检查内容:

1)配电箱、开关箱内的开关电器应按其规定的位置紧固在电器安装板上,不得歪斜和松动。

2)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3)为便于维修和检查,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的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5)容量大于5.5kW的动力电路应采用自动开关电器。 6)熔断器的熔体更换时,严禁采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7)变配电装置检查内容: 1)配电室检查内容:

配电室建筑及尺寸要符合规范要求,配电屏的周围通道宽度应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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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成列配电屏两端应与保护零线连接。

②配电屏应装设电度表,分路电流、电压表。并装设短路、过载保护和漏电保护器。

③配电屏配线应编号,标明用途。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停送电必须有专人管理。

2)总配电箱检查内容:

①应装设电压表、总电流表、总电度表及其他仪表。

②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若漏电保护器同时具备过负荷和短路保护功能,则可不设分路熔断器或分路自动开关。总开关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应与分路开关的额定值及动作整定值相适应。

(8)外电防护检查内容:

1)在建工程(含脚手架具)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最小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下表要求: 外电线路电压(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1 4 1-10 6 35-110 8 220 10 330-500 15 2)当达不到安全操作距离时,应搭设防护遮栏或防护架并悬挂警告牌。其材料应使用木质等绝缘材料,当使用钢管等金属材料时,应作良好的接地。防护架距线路一般不小于1m,必须停电搭设(拆除时也要停电)。

3)不得在外电线路正下方施工作业、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物料器材等。

(9)用电档案检查内容: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全部资料(凡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工地,都要单独编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3)用电技术交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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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记录。

6)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及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安装、巡视、维修等工作记录。 (五)起重吊装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起重吊装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起重吊装属于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工程。常因吊装方案不当、技术交底不明确、安全措施不够、起重指挥不当、司机误操作,以及违反吊装操作规程等情况而发生机械设备及人员伤亡事故,有些甚至是车毁人亡的重大事故。因此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对于施工难度较大、容易发生重大事故的起重吊装工程,必须结合现场实际,参考同类工程成熟的施工经验,制定两个以上的吊装方案,经专家论证审查,进行安全、技术、经济等方面的比较,择优选取。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完善,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审签后提交监理审核。

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应包括如下内容:

① 对起重司机、起重工及起重指挥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完好性的要求。 ② 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③ 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措施

④ 防止高空坠落安全措施。 ⑤ 防止吊装结构失稳安全措施。 ⑥ 防止起重机倾覆安全措施。 ⑦ 防止触电安全措施等。

监理应对起重吊装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认真审核,方案必须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并满足起重吊装之安全需要。对缺少安全技术措施或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应提出监理审核意见,要求重新编制或进一步补充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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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起重吊装工程现场安全检查

(1)对起重作业人员资质及对起重机械的要求

1)起重司机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或公安部门颁发的机动车驾驶执照后,方可持证上岗。

2)起重吊装的作业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 3)用于大型设备及构配件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必须状况良好,检验合格,具有起重机主管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

(2)对作业前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

1)吊装作业前必须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未经技术交底的不得实施吊装。 2)交底执行会签制度,交底结束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双方应在交底文件上签字。

3)施工人员应按交底要求进行吊装作业.不得擅自变更吊装方法。 (3)起重吊装作业一般安全检查内容

1)起重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自动报警信号装置等应齐全完好,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起重机械不得使用。

2)吊装工作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并设专人警戒,与吊装无关人员严禁人内。起重机工作时,起重臂杆旋转半径范围内,严禁站人或通过。

3)吊装时,应有专人负责统一指挥,指挥人员应位于操作人员视力能及的地点,并能清楚地看到吊装的全过程。起重机驾驶人员必须熟悉信号,并按指挥人员的各种信号进行操作;指挥信号应事先统一规定,发出的信号要鲜明、准确。

4)吊装作业应按方案规定的吊装工艺和程序进行,未经计算和采取可靠的技术措施,不得随意改变吊装工艺程序。

5)多点吊装时必须防止吊件受力不均遭受破坏。应根据吊装工艺及吊装措施进行吊装。

6)起重机械工作中如遇故障或有不正常现象时,应放下重物,停止运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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