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综合测试题 联系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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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乙可以采取以下哪些措施?( )

A.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B.通知丙撤销甲放弃债权的行为 C.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由甲承担D.乙因此支付的必要费用由乙自己承担 17.下列主体中,可以充当保证人的是( )。 A.某破产企业老板B.某软件公司

C.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D.甲乙二人成立的合伙企业 18.下列属于要物合同的是( )。 A.租赁合同B.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C.互易合同D.保管合同

19.甲坐火车履行,由于突起狂风将甲的眼迷住,造成眼部划伤,在混乱中,甲的一部手机跌落窗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承运人应当对甲眼部受伤承担责任 B.承运人应当对甲手机损失承担责任

C.承运人对甲眼部的损伤和手机的损失均应承担责任

D.承运人只对甲眼部受伤承担责任,对手机的损失不承担责任 (三)不定项选择题

1.甲为追小偷未经乙的同意就擅自骑走了乙停在路边的自行车,事后,乙欲向甲索要自行车使用费用,而将甲的身份证擅自扣下,那么( )。

A.甲的行为是侵权行为B.甲的行为是紧急避险行为 C.乙的行为是正当防卫行为D.乙的行为是侵权行为

2.土地所有人在其权利范围内享有排他的支配权,下列行为中,所有权人依法不得请求排除的有( )。 A.地铁公司在地下开凿地铁隧道B.电力公司在地上架设输电线路 C.电信公司在地下铺设通信光缆D.航空公司在地上通行飞机

3.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将甲公司的办公大楼抵押给乙银行。合同签订后,甲公司又将该楼出租给丙公司。到期,因为甲公司无力还款,导致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抵押权的效力及于办公大楼和门房 B.乙银行不享有抵押权

C.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房屋租金

D.甲公司可转让该大楼给丙公司而无须乙银行的同意

4.甲在某农贸市场购买了一头牛。甲由于没有带够足够的钱,将一根红绳系在牛头之上作为区分标志。遂先交付部分价款,约定剩余款项第二天交齐。谁之当天夜晚牛棚倒塌,甲挑选的牛被砸死。则( )。

A.甲与乙之间的合同为特定物之债B.甲与乙之间的合同之债已经履行完毕 C.甲与乙之间的合同为种类物之债D.牛的损失由甲承担

5.甲单位接受乙单位委托完成一项发明创造,双方就专利申请权的归属没有约定。甲单位完成委托的发明创造后,如果要申请专利,则专利申请权属于( )。

A.甲 B.乙

C.甲乙共有D.谁先申请谁享有

三、 简答题

1.简述表见代理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2.简述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3.简述不安抗辩权的概念和成立条件。

四、案例分析题

案情:李明与杨建均为1984年12月生,二人是好朋友。2002年时,李明尚在读高中,杨建在一家公司工作。当年11月1日,李明与杨建聊天时称本班的班主任刘老师对自己很看不起,时常批评自己。正说着,二人突然看到刘老师推着自行车下班回家,正路过看门大爷的狼狗前。该狗性格温顺,故平时不用链子锁。杨建遂指了一下狗,做了个砸的手势,李明会意,把手中的石子向狗砸去,正中狼狗右眼。狼狗负痛性急,朝刘老师腿上咬了一口。刘老师检查被咬处,见只有牙印未见出血,便没当回事,也没听他人劝告去打狂犬疫苗针。11月12日,刘老师狂犬症

发作后确诊死亡。次年1月,刘老师的丈夫提起侵权之诉。

问题:

(1)实施该侵权行为的主体是谁?为什么? (2)对刘老师死亡的民事责任应如何承担? (3)提起侵权之诉的诉讼时效应自何日起算?

(4)该案审理完结时,查明李明已退学经商,收入颇丰,则其民事责任应如何负担?

(5)本案若李明为侵权人,而李明之父母在此前的车祸中双双去世。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及已参加工作的哥哥均不希望李明与自己生活,且都有监护能力。李明自己没有财产,则由谁承担民事责任?

五、论述题

论述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

1.诚实信用,是我国民法上重要的原则之一,素有“帝王原则”之称。诚实信用要求处于法律上特殊联系的民事主体应忠诚、守信,做到谨慎维护对方的利益、满足对方的正当期待、给对方提供必要的信息等。民法上的诚实信用原则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要求在法律上的体现。

2.所谓社团法人,是指以人为基础而集合成立的法人。社团法人之成员统称为社员,其享有的权利亦称社员权。

3.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或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的损失,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4.表见代理是指虽无代理权,但表面上有足以使人信为有代理权而须由本人负授权之责的代理。

5.公信原则是物权法上的重要原则。物权的变动以登记或交付为公示方法,当事人如果信赖这种公示而为一定的行为,那么即使登记或交付所表现的物权状态与真实的物权状态不相符合,也不能影响物权变动的效力。

6.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

二、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B

《民法通则》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本题中,A项,尽管税务局是行政主体,但是在其与电脑公司签订合同这一关系中,其是作为民事主体参加法律关系的。C项,是合同违约行为,也属于民事法律关系。D项,甲谋杀其父的行为触犯我国刑律,是刑事法律关系主体,但是其依法丧失继承权属于我国婚姻法的内容,因此甲丧失继承权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B项,已经构成了我国刑法的侮辱罪,因此,甲的行为触犯了刑律,不再属于民法调整的范围了。

2.答案:C

法律事实的种类繁多,民法上根据事实是否与人的意志有关,将其分为事件和行为两类。

所谓事件是与人的意识无关的法律事实,而行为是与人的意识有关的法律行为。本题中,A、B、D项中事实的发生均与当事人无关,因此属于事件。C项中当事人为赠与行为需要有赠与的意思表示,因此与人的意志有关,属于行为而非事件。

3.答案:C

本题中,A项出生的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因此甲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B项,根据我国民法规定,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D项,醉酒不能使当事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答案:A

本题中,B项,法定监护人具有一定的范围和顺序,在前者优于在后者担任监护任务。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亲密的亲属或者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本题中,甲的父母没有特定理由不能代替乙成为甲的代理人。C项,宣告死亡并不等同于当事人真正死亡,被宣告死亡人仍然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其所为的民事行为有效。D项,因意外事故造成失踪或者下落不明的,其宣告死亡的法定期间为2年。

5.答案:B

法人是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以自己名义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负担民事义务的团体。本题中,A项不属于法人,是事业单位法人的内部行政机构。C项,银行支行不具备法人资格。D项,属于个体工商户,不属于法人。B项,为机关法人。

6.答案:C

民事法律行为中的附条件,是在意思表示当中附有决定该行为效力发生或者消灭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所谓的条件是指将来发生的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不确定的事实。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区别在于:(1)条件是不确定的偶然性事件,期限是确定的必然性事件;(2)条件成就与否具有不确定性,期限可定会到来。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是C。

7.答案:A

A项属于复代理的情况,代理具有信任关系,若无本人授权或者事后追认,代理人选任之复代理人的行为对本人不发生效力。因此A项是正确的。B项属于表见代理,效力应该及于甲公司。C项属于自己代理,在民法上自己代理与代理的信任基础相冲突,因此禁止。D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在规定期限内不行使追认权的应当视为拒绝追认,因此本题中甲属于无权代理,代理效果不及于乙。

8.答案:C

所谓相邻关系是指相邻不动产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各自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时,都要尊重他方所有人的权利,相互间应当给予一定的方便或者接受一定的限制。相邻关系的发生必须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邻所有人或使用人之间;相邻关系的客体并不是财产本身,而是由于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同时相邻关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财产应当是相邻的。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

9.答案:B

本题中,A项属于否认权的行使。C项属于形成权的行使,撤销权属于形成权的一种。D项也属于形成权,抵销权也属于形成权的一种。

10.答案:C

本题属于甲将自己对于票据的权利质押给乙的一种担保行为,因此乙行使的是权利质押权。 11.答案:D

死者的人格利益受保护,并不包括年代久远的历史人物。同时,我国法律规定,只有死者的近亲属才有权向人民法院主张保护死者的人格利益。因此,本题中作家不存在侵权行为。

12.答案:D

《民法通则意见》第6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接受奖励、赠与、报酬,他人不得以行为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为由,主张以上行为无效。

13.答案:B

《民法通则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因此,本题B是正确的。

14.答案:C

根据《民法通则》,法人分立后,其债务承担,债权人与债务人有约定的,依其约定;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约定的,由分立后的法人负连带责任。

15.答案:A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其住所。 16.答案:C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非对话的意思表示到达对方当事人时生效。 17.答案:C

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如果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优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本题中,甲可以将房屋的不同房间分别出卖,所以C是正确的。

18.答案:A

赠与合同为诺成合同,乙已经承诺则认为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乙享有该1万元的债权。因此该笔款项属于婚前财产,专属于乙个人所有。

19.答案:A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有的属于国家所有,有的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属于集体所有。 20.答案:C

甲将自己的汽车抵押给乙,因没有约定担保数额,则整个汽车的价值均应作为担保债权的标的。该汽车因为事

故而报销,获得3万元的保险金。根据《物权法》第174条的规定,抵押权人乙对该保险金享有物上代位权,可请求将该保险金提存或者提前清偿债务。

21.答案:D

本题中,乙的行为构成了恶意占有。乙不是为了甲的利益而保存该钱包因此不是无因管理,同时可以认为乙不能构成善意占有,因为其明知该钱包为甲遗失之物。

22.答案:C

根据《担保法》第90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另外,根据《担保法》第91条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的标的额的20%。

23.答案:A

债务人提存后,该债的标的物的风险转移、所有权转移、孳息转移、费用转移,一切均由债权人承担。债权人与提存机关之间形成保管关系,只有提存机关过失造成提存物毁损、灭失的,提存机关才承担赔偿责任。

24.答案:A

利益第三人合同中第三人不是合同当事人,合同生效后,利益第三人可以接受该合同权利,也可以拒绝该合同权利,由于利益第三人不是合同的当事人,因此不享有解除权、抗辩权以及违约责任救济权。这些权利只能由当事人行使。

25.答案:D

商品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都是典型的要约邀请。 26.答案:A

根据《合同法》第247条的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在租赁期间,由承租人负责维修。 27.答案:B

隐私权是个人生活秘密不受侵害的权利。侵害隐私权是指公开他人不愿公开的生活。本题中,尽管报纸的报道属实,但是其报道的事实是甲所不愿意公开的,给甲造成了伤害,因此构成侵权,侵犯了甲的隐私权。

(二)多项选择题 1.答案:ACD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即民事主体得以结成相互关系的利益对象。客体是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之所在,是主体交往的基石和利益所在,可以分为物、行为、智力成果三类。本题中,A项属于行为、C项属于智力成果中的著作权、D项是知识产权中的外观设计,均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而B项,由于闪电不具有可控性,因此不属于民法意义上的物,所以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2.答案:BCD

本题中,A项,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46条作出的解释,出资不劳动、不经营者,也可以作为合伙人。B项,接受非合伙人入伙,应当依照合伙合同的约定或者征得全体合伙人同意。C项,合伙人退伙后,对于合伙存续期间形成的合伙债务不能免责。D项,合伙的每个合伙人都以其自身财产承担无限责任,不得约定只承担有限责任。

3.答案:ABD

物权是绝对权,是支配权,具有优先性、追及性、排他性等特点。债权是相对权,其义务相对人是特定的。 4.答案:ABC

动产所有权的取得方法主要包括:善意取得、先占、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添附、时效取得。本题的ABC三项分别属于拾得遗失物、善意取得和添附。

5.答案:ABD

借贷关系是指出借人和借款人因借款合同而形成的法律关系。尽管本题中乙没有明确提出是借钱给甲,但是究其本意可以推出乙是出于借款的目的,而非赠与的目的。因此,本题中只有ABD是正确的。

6.答案:AD

甲作为一个大学毕业生,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其自身的债务应当由自己承担。其监护人不再对其负有监护义务。

7.答案:ABC

根据《民法通则意见》第11条,认定监护人的监护能力,应当根据监护人的身体健康情况、经济条件,以及与被监护人在生活上的联系状况等因素确定。文化程度一般不作为确定监护能力的因素。

8.答案:BC

财团法人是指为一定目的建立的,并由专门委任的人按照规定的目的进行使用的财产。其中基金会组织、寺院、